“吉祥餛飩”維權8年獲賠320萬

“吉祥餛飩”維權8年獲賠320萬

幾年前,如果你在山東一些城市看到“某某吉祥餛飩”或“吉祥餛飩麵”店,它很可能不是經過上海著名品牌“吉祥餛飩”同意加盟的正宗“吉祥餛飩”店,因為有人侵犯“吉祥餛飩”商標專用權,越權開辦了大量假“吉祥餛飩”店。經過8年堅持不懈的維權,“吉祥餛飩”品牌創始人和經營者上海世好餐飲管理有限公司(簡稱“世好公司”)終於打贏了維權訴訟戰,普陀區法院判決被告山東的3家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世好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共同賠償世好公司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行為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320萬元。上海知識產權法院日前作出的二審終審判決,也維持了原判。截至發稿,賠償款等已到原告世好公司賬上。據介紹,現行法律對商標侵權損害賠償標準的上限為300萬元,而“吉祥餛飩”商標侵權的賠償突破性地達到320萬元,法院充分考慮到了該案中被告侵權行為對原告造成的巨大損失和傷害。

近日,世好公司相關負責人向本報記者介紹了這起商標侵權案的來龍去脈。

餛飩香引發商機

自1999年人民路上誕生了第一家“吉祥餛飩”鋪起,經過近20年的發展,“吉祥餛飩”全國連鎖門店已逾2000家,覆蓋十餘省份,40多個城市。2003年,山東青島遠見服務管理有限公司(簡稱“遠見公司”)與世好公司陸續簽訂7份《吉祥餛飩區域特許合同》,由世好公司以區域特許的形式,授權遠見公司在山東省10個城市範圍內使用“吉祥餛飩”及相關標識,開設“吉祥餛飩”特許加盟店。

2010年初,遠見公司法定代表人向世好公司提議,希望能更換另一家其擔任法人的公司(青島恆安遠見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恆安公司”)作為《吉祥餛飩區域特許合同》的履約主體。之後,遠見公司、恆安公司與世好公司於同年7月28日簽訂三方協議,將世好公司授予遠見公司的區域特許經營權,轉讓給恆安公司。

違反合約擅自開店

然而,恆安公司擅自在世好公司授權的10個城市之外開設“吉祥餛飩”門店。遠見公司的關聯公司(青島惠美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惠美公司”)未經世好公司同意,擅自開辦了“吉祥餛飩”網站,嚴重干擾世好公司對“吉祥餛飩”品牌的正常管理。該網站還將其展示的“吉祥餛飩”標識,統一改成了“吉祥餛飩·面”,進一步推廣仿冒品牌“吉祥餛飩·面”。

2011年9月7日,世好公司發函解除與恆安公司之間的《吉祥餛飩區域特許合同》,並要求其停止侵權行為。但“吉祥餛飩·面”反而不斷擴張,世好公司無奈踏上維權路。

2012年1月,世好公司將恆安公司4名股東及遠見公司訴至黃浦區法院,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世好公司與恆安公司之間的《吉祥餛飩區域特許合同》於2011年9月7日解除;恆安公司的4名股東於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共同賠償世好公司人民幣70餘萬元;遠見公司對上述賠償義務承擔連帶責任。2014年5月,市二中院駁回遠見公司等的上訴,維持原判。之後,世好公司針對其他幾個合同地區也同時發起了訴訟,法院均支持了世好公司的訴請。

但“吉祥餛飩·面”的仿冒侵權並未停止,恆安公司在註銷前,就派出一名股東新設一家公司,由該公司出面與“吉祥餛飩·面”的加盟商簽訂加盟合同。遠見公司則利用其名下的“小胖子”圖形商標,以模仿世好公司的“餛飩寶寶”圖形和“吉祥餛飩”文字相結合的店鋪門頭設計。此外,遠見公司將網站的備案主體變更為其關聯公司青島惠美食品有限公司(簡稱“惠美公司”),由惠美公司負責該網站的對外推廣宣傳。3家公司聯手在全國開設了千餘家“吉祥餛飩·面”門店,其店招中突出使用的“吉祥”字體與世好的“吉祥”祥雲字樣如出一轍。世好公司以侵犯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為由,向普陀區法院起訴上述3家公司。

普陀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共同實施了侵權行為。據此,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世好公司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及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3被告在判決生效之日起10日內,在“吉祥餛飩·面”官網及官方微博上,共同就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行為發表聲明以消除侵權影響,持續時間不得少於一個月;3被告共同賠償原告世好公司經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產生的合理費用共計320萬元。

律師點評

上海鈞正律師事務所律師王鈞認為,普陀區法院對這起案件的判決,有一個很大的亮點,就是首次將“吉祥餛飩”商標侵權的賠償款,突破性地達到了320萬元,超過了這類案件賠償款300萬元的上限。

賠償額雖高,卻遠不及維權的成本。侵權行為對品牌方造成的損害,可能是難以彌補的。事實上,“吉祥餛飩”的遭遇並非特例,像“鮑師傅”、“喜茶”等網紅店,由於山寨數量遠遠超過正宗門店,消費者早已分不清真假。因此,如何真正保護誠實經營的品牌,提高侵權成本,降低維權成本,是當務之急,需要有關方面認真思考,切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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