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蘭州七里河區民樂路轉讓6宗地土地使用權

蘭州市七里河區民樂路66號161畝土地使用權轉讓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企業國有產權交易操作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將位於蘭州市七里河區民樂路66號的161畝土地使用權按現狀面向社會公開轉讓,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標的基本情況

本次轉讓標的為蘭州蘭電電機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蘭州市七里河區民樂路66號的六宗土地使用權。轉讓標的地處蘭州蘭電電機有限公司老廠區,位於蘭州西客站南廣場核心區,周邊環繞西站什字商圈、西客站商圈以及小西湖商圈,生活配套設施齊全,醫療教育資源豐富,交通十分便利。其中1#和2#兩宗相鄰地塊位於公司老廠區的西北方向,與“中央首府”項目相接;5#、6#、7#和8#四宗相鄰地塊位於公司老廠區的東側,整體呈規則長方形,東側毗鄰正在開發建設的“中海·鉑悅府”項目,北面與“蘭石·豪布斯卡”項目遙相呼應。

轉讓標的位於七里河區T299#規劃路以南、B198-1#規劃路以西、S265#規劃路以北、T112#規劃路以東,總面積為107312㎡(約161畝),權利性質為出讓,出讓起始日期為2015年12月23日。其他商服用地使用年限為40年;城鎮住宅用地使用年限為70年。依據蘭規[2015]203號函及《不動產權證》記載,轉讓標的所含六宗地塊的規劃條件及具體情況詳見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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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六宗土地使用權整體轉讓。

整體轉讓掛牌價:129800萬元,交易保證金:40000萬元。

二、受讓資格

1.法律法規允許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組織均可報名。

2.有良好的商業信譽、財務狀況及相應的支付能力。

三、轉讓方式

在公告期內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採取網絡競價方式確定受讓方;只產生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的,按掛牌價與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直接簽約。

四、受讓須知

1.公告期:2019年4月1日— 4月28日17時。

2.有受讓意向者須於公告期內到我所辦理受讓申請登記手續。經審查符合條件的,在公告期內,將交易保證金交納到指定賬戶(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獲得參與交易資格。未受讓者的交易保證金在交易結束後5個工作日內全額無息原渠道退還。

3.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實地踏勘並充分了解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到轉讓方及政府有關部門諮詢並查閱相關資料。意向受讓方報名並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其已完全瞭解並認可標的現狀及相關情況,自願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包含但不限於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擔一切責任和風險。

4.成交後,受讓方不得以不瞭解標的狀況或標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籤《產權交易合同》、退還轉讓標的或拒付交易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5.成交後,交易價款一次付清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國有資產交易的相關規定採取分期付款方式在半年內付清,但首期付款不得低於成交總價款的50%,並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付清;二期付款不得低於成交總價款的30%,並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後三個月內付清;剩餘價款在《產權交易合同》生效後六個月內付清。

6.受讓成功後,交易雙方按有關規定共同辦理權屬變更登記手續;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交易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各自承擔。

7.因政策調整、規劃變動及其他非轉讓方因素引起的各類風險(包括但不限於宗地面積勘測誤差)均由受讓方承擔,且不改變成交結果和成交價格。

8.具體情況詳見《受讓須知》《受讓申請與承諾書》《產權交易合同(待籤)》等相關文件。

五、特別提示

1.若受讓方選擇分期付款的,則轉讓方按付款比例分批次、分地塊向受讓方移交對應價值的標的,具體移交方式詳見《產權交易合同(待籤)》。

2.受讓方向我所交納交易價款且達到交易雙方簽訂的《產權交易合同》中有關價款劃轉條件時,由我所按《產權交易合同》約定的比例向轉讓方劃轉交易價款。

3.本次轉讓標的的部分地塊上有構(建)築物(主要為廠房及辦公樓等)及其附屬設施,須由受讓方自行拆除,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及責任,享受相關收益,但不涉及拆遷安置及補償。

4.本公告事項如有變化,屆時將發佈變更公告。

六、聯繫方式

地址:蘭州市城關區張掖路87號中廣大廈8樓

電話:苟先生 13919952445 王女士 13893676734

敬先生 13893452348

網址:甘肅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站http://ggzyjy.gansu.gov.cn

甘肅省產權交易所 www.gscq.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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