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學習網”傍名牌被查 因不正當競爭被罰20萬元


“百度學習網”傍名牌被查 因不正當競爭被罰20萬元

繼“百度烤肉”被法院以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判以350萬元的高額賠償後,又一家仿冒知名互聯網公司“百度”的侵權主體——“百度學習網”的經營者受到行政管理部門的處罰。對此,有專家指出,對於屢禁不止的“傍名牌”行為,唯有重拳打擊,才能以儆效尤。

近日,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現更名為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百度學習網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百度學習網的經營者北京聖才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聖才教育公司)處以20萬元罰款。

據瞭解,百度公司早在2000年初即申請註冊了第1579950號“百度”商標,核定使用範圍為第42類。目前,該商標有效期至2021年5月27日。2008年3月5日,原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認定“百度”商標為馳名商標。在涉及商標權爭議的訴訟中,“百度”商標多次被法院認定為馳名商標。此外,百度公司還申請註冊了“www.baidu.com”域名。經過百度公司推廣使用,“百度”“baidu”具有廣泛的知名度。

2018年8月,百度公司向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舉報稱,聖才教育公司使用“baidu.100xuexi.com”域名,在網站上從事銷售電子書籍類商品和提供在線教育視頻服務,在網站首頁突出位置使用了“百度學習網”字樣,並在支付寶結算頁面上的商品說明中含有“百度學習網”字樣。2018年8月23日,執法人員對聖才教育公司的經營場所進行執法檢查,其承認上述情況屬實。

經查,聖才教育公司通過“baidu.100xuexi.com”網站的銷售額為3622.94元。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認為,聖才教育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競爭法》第六條第二、三項的規定,屬於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企業名稱(包括簡稱、字號等)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域名主體部分,容易導致混淆的違法行為。據此,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責令聖才教育公司立即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20萬元罰款。

近年來,“傍名牌”現象屢禁不止,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發展秩序,對消費者產生了誤導作用,不利於我國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為了打擊“傍名牌”行為,2018年下半年,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關於加大打擊製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力度的通知》指出,我國要重點打擊包括“傍名牌”在內的製售假冒偽劣商品、其他商標侵權、相關虛假宣傳和違法廣告等違法行為。

企業打造一個知名品牌需要耗費極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每一個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品牌背後,都凝聚著企業的心血。對於如何打擊“傍名牌”行為,專家建議,要重拳打擊,讓侵權者付出付不起的代價,比如,在行政執法層面,執法機關應繼續加大執法力度,並提高行政處罰金額,讓侵權者不敢侵權;司法機關應繼續加大“傍名牌”案件的判賠力度,讓侵權者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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