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公安交警致全縣電動車駕駛人及行人的一封信

遵守道路交通法規,展示個人文明素養--黎城公安交警致全縣電動車駕駛人及行人的一封信

你們好!選擇騎電動車、步行兩種交通方式,意味著你們選擇了自然、環保、健康的出行理念。同時,你們也自然而然為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盡了一份力。在此,黎城交警感謝你們,我們也一直致力於為你們創造順暢、安全的出行環境。可是,長期以來,一些電動車駕駛人及行人交通法規意識淡薄,闖紅燈、逆行、亂佔道停放、任意穿行等交通違法行為突出。在此特意強調一下電動車以及行人應該做的以下幾點:

一、行人應當在人行道內行走,橫過機動車道應當走過街設施或人行橫道,按照人行橫道信號燈指示通行,不得跨越道路隔離設施。

二、電動車應當靠車行道右側行駛。遇停止信號時,應當將電動車停在停止線以內。不得闖紅燈,不得逆向行駛。電動車停放時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不得佔用盲道。

四、黎城交警大隊將嚴厲整治電動車、行人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請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從自身做起,從現在做起,告別交通陋習,爭做文明有禮黎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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