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縣中醫院手術途中向患者索要萬元現金,官方:會診金,已退

在手術進行半小時後,醫生以“會診金”的名義向患者家屬索要了1.1萬元,且不得轉賬,必須得用現金。江蘇徐州沛縣中醫院的這樁“怪事”引發患者不滿。

近日,江蘇徐州沛縣一位患者家屬楊帆向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稱,他向當地12345投訴後的當天中午,醫院便退還了上述款項,並隨後解釋說,1.1萬元費用並非“紅包”,實際包含了會診金、耗材費和設備折舊費三項費用,但院方未能提供此次會診的相應手續憑證。

4月16日下午,江蘇沛縣衛健委監察科石姓科長向澎湃新聞表示,該縣衛健委已介入調查此事,至於調查結果“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出來的”。

據楊帆介紹,2019年1月20日,他父親在沛縣中醫院接受“腰椎間盤脫出症”的手術治療。手術進行半小時後,主治醫生吳成勝走出手術室,向楊帆等患者家屬表示,由於醫院技術條件達不到,現需邀請其他醫院專家前來會診,會診金1.1萬元,只接受現金,“轉賬都不肯”。

楊帆認為,這不是所謂的“會診金”,而是“變相索要紅包”。他向當地12345投訴後,3月28日當天中午,醫院轉賬退還了1.1萬元。

12345隨後向楊帆電話解釋稱,經核實,上述1.1萬元並非“紅包”,包含會診金、一次性耗材費和設備折舊費三項費用。

楊帆查詢2005年7月起施行的《醫師外出會診管理暫行規定》得知,會診需要辦理相關書面手續,且要提供患者支付費用收據,“但是當時主治醫生收了錢,沒有給任何憑證”。

據上述《規定》第5條,邀請會診的醫療機構需向會診醫療機構發出書面會診邀請函。內容應包括患者病歷摘要、邀請醫師的專業及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會診的目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情況,並加蓋邀請醫療機構公章。用電話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提出會診邀請的,應當及時補辦書面手續。

上述規定還明確,會診費用按邀請醫療機構所在地的規定執行。屬醫療機構根據診療需要邀請的,差旅費由醫療機構承擔;屬患者主動要求邀請的,差旅費由患者承擔,收費方應向患者提供正式收費票據。會診中涉及的治療、手術等收費標準可在當地規定的基礎上酌情加收,加收幅度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定。

同時,會診費用應當統一支付給會診醫療機構,即徐州市第一人民醫院,不得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

楊帆多次詢問要求提供“專家邀請函”和會診金收據,沛縣中醫院未能提供。

4月16日,沛縣中醫院院長助理、醫務科長汪明森向澎湃新聞回應稱,“醫生沒有收受紅包”,並表示沛縣衛健委已經介入調查,一切以衛健委調查結果為準。

沛縣中醫院邀請專家、徐州市第一醫院骨科主治醫生杜盛陽下午向澎湃新聞表示,已經向院裡反映過此事,不存在“收取紅包”一說。

杜盛陽表示,此次會診是醫院之間的行為,是醫院與醫院對接的,患者沒有把會診金交給他,可能交給了沛縣那位醫生。在被問到“收取了多少會診金”後,杜以“還有手術要做,晚上八九點再聯繫”掛掉了電話。4月16日晚上9點後,記者再打過去時,對方已關機。

沛縣中醫院醫生吳成勝手機一直處於無人接聽狀態,記者發去的短信也未獲回覆。

楊帆說,他原本沒有想過會走到這一步的,“若是交了錢就能把病治好了,我根本不會反映會診金的問題。但現在父親病情不見好轉,手術後反而加重了,原來只是疼痛,現在下不了床。醫院還不肯進行後續治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