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與前女友“和好”遭拒後 男子帶刀威脅對方被拘

4月16日,湖北省公安廳網絡安全保衛總隊發佈消息稱,4月15日,湖北曾都西城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人王某(男,34歲,湖北孝感人)。

提出与前女友“和好”遭拒后 男子带刀威胁对方被拘

據查:王某與前女友小梅有感情糾紛,4月13日王某約小梅在大潤發廣場見面,提出繼續同小梅談朋友,遭到拒絕後,王某便多次給小梅發威脅信息進行恐嚇。4月14日15時許,王某將在某市場買的一把水果刀和一把裁剪刀攜帶在身上,再次約小梅在大潤發附近見面商談,小梅仍不同意王某的“和好”要求,惱羞成怒的王某正言語威脅小梅時,幸好民警及時趕到。

提出与前女友“和好”遭拒后 男子带刀威胁对方被拘

目前,王某因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違法行為被處依法行政拘留五日。民警警示: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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