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僅14歲少年卻遭大伯、伯母虐待長達七年!

近日,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將一名涉嫌虐待罪的犯罪嫌疑人向平遠縣法院提起公訴。據瞭解,該案受害人年僅14歲卻遭受大伯、伯母虐待長達七年之久,其祖母70高齡為了解救孫子,長年多方奔走,經檢察機關介入,終於得償夙願。


年僅14歲少年卻遭大伯、伯母虐待長達七年!


檢察機關救助少年

7歲開始忍飢挨餓

據介紹,2008年5月,小明(化名)的父母協議離婚,小明歸父親撫養。怎料同年10月父親不幸在礦山罹難,母親隨後也另組家庭再育子女,小明只能隨祖父母生活,在祖父母身上獲取僅有的親情關愛。

然而小明逐漸趨於平靜的生活卻在2011年5月被打破,小明的大伯不顧老人的反對,強行將他從祖父母身邊帶走。大伯、伯母、堂哥一家三口並未善待幼小的小明,正處於長身體長知識階段的小明經常吃不飽飯、睡不好覺,還總被要求幹不少農活,甚至到後來被迫休學。一個年僅7歲的孩子自此開始了暗無天日的生活。

檢察院摸查發現線索

2018年3月,梅州市平遠縣檢察院在開展“關愛留守兒童、維護少年權益”大調研活動摸查時,獲悉小明的受虐線索,得知小明祖母為解救孫子成為老上訪戶,但問題一直未能解決。解救受虐兒童刻不容緩,平遠檢方高度重視,五天之內完成初查工作,兩次約見小明祖母,走訪小明就讀的小學詢問知情教師,前往小明居住地所在鎮村向民警和村幹部瞭解情況,並通過電話聯繫了小明的生母。

根據調查分析,平遠檢察院認為,小明的大伯、伯母存在較大的虐待嫌疑,即刻擬定解救方案,於同年3月16日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機關,建議公安機關先以行政違法案件立案查處,並適時跟進。3月28日,市縣兩級未檢幹警共同到平遠縣公安局督促指導辦理此案,明確指出小明大伯夫婦的虐待行為涉嫌觸犯刑法,要盡最快速度解救小明脫離該夫婦的控制,同時應多方採集證據,查明該夫婦二人的違法犯罪行為。

平遠縣委縣政府隨即召集政法黨委、公安、檢察、民政、教育、信訪及相關鎮等十多個部門具體研究解救、安置方案。3月30日,平遠檢察機關與縣公安局、八尺鎮政府等部門多方聯動,驅車實施解救。

多方解救他卻不敢出門

解救行動比預想的更加困難,小明的伯母對民警的傳喚奮力抵抗。小明把自己反鎖在房間內,聽到伯母反抗的叫喊聲後,更大哭大叫道:“我伯母會打死我的……我不敢出去……”直到伯母被帶離後,小明的情緒才逐漸平靜下來,經過奶奶、未檢幹警及在場人員長達半個多小時的耐心疏導,小明終於在忐忑遲疑中把門打開,因長期捱餓營養不良,小明明顯要比同齡人矮上一截。

隨後,小明被帶至醫院暫時安置,接受檢查治療。解救行動順利完成後,平遠檢察院第一時間前往醫院慰問小明,關心詢問小明的身體和精神狀況,瞭解祖孫二人的困難和要求,並承諾保證祖孫二人的人身安全,同時繼續跟進解決小明返校讀書等問題。一宗上訪3年多的虐童案,檢察機關介入後不到1個月就成功解救出受虐兒童,這讓小明祖母感激不已,多次感謝檢察機關的積極作為。

檢方助力重回校園

此後,平遠檢察院未檢幹警多次到小明家中或電話進行回訪,瞭解其生活情況和心理狀況,及時跟進相關工作。因小明長期生活在缺乏自由、痛苦壓抑的環境下,除可外觀的身體發育狀況外,其心理健康狀況更加不容忽視。對此,檢察機關專門聘請心理專家、社工團隊長期持續地為小明進行心理測評、干預,由專業人士定期與小明交往接觸,通過對話聊天、益智遊戲、體育運動的多種形式對小明開展心理疏導,及時幫助其排解不良情緒,引導其重新樹立陽光心態。

同時,平遠檢方與相關部門協調聯繫,積極協助辦理小明重返校園的事宜。2018年9月3日,小明重新回到校園,他高興地揚起笑臉,對著未檢幹警說:“檢察官姐姐,我又可以讀書啦!”

考慮到小明生活及學習開支較大,祖孫二人又無生活來源、僅靠補助金度日的實際情況,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未成年人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平遠檢察院經初步審查,認為其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對此,梅州市檢察院高度重視,決定由兩級院啟動聯合司法救助程序,於2018年11月發放司法救助金6萬元。為確保救助金用作未成年人必需的合理支出,該筆司法救助金將委託縣民政局按月定額髮放,直至小明成年。

2018年8月,小明的伯母涉嫌虐待罪被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平遠縣檢察院經過審查,認為本案被害人小明是未成年人,沒有向法院告訴的能力,也沒有近親屬代為告訴,依法應當按照公訴案件處理,並向平遠縣法院提起公訴。本案的成功辦理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選入了《全國檢察機關未成年人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業務典型案事例》。目前,該案正處於法院的審理階段。

來源:信息時報(記者: 何小敏 通訊員: 王磊 謝祥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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