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法院:聯合縣檢察院出臺涉黑涉惡案件會商機制

為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案件時的協調配合,有力懲處黑惡勢力犯罪,花垣縣法院與縣檢察院聯合出臺了關於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會商的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明確了涉黑涉惡提前會商機制。指導意見規定,會商的案件範圍限於基層法院管轄的涉黑涉惡案件,縣法院在接到縣檢察院的提前介入函後,應及時指派員額法官提前介入,主要圍繞案件的定性、證據形式、罪名確定等進行會商,提出參考性意見;一般案件原則上從案件進入審查起訴階段開始會商,重大涉黑涉惡案件,特別是掛牌督辦的案件應在偵查階段進行會商;會商中出現重大分歧並經反覆會商仍不能解決的,應依法向上級彙報,並嚴格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據瞭解,在龍某某等人犯罪一案中,縣法院進行了提前介入,並就相關疑難問題與縣檢察院進行了深入交流。

涉黑涉惡案件會商機制的建立,促進了涉黑涉惡案件提前介入工作的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進一步提升了案件在偵查、起訴、審判環節的質量和效率,為政法機關形成掃黑除惡合力,剷除黑惡勢力及其滋生土壤奠定了更加紮實的基礎。

文章出處:花垣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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