葉鵬666
提問者的提問敘述不清楚!醉駕嫌疑人既然丟下車和女同伴逃離現場,又怎麼是女同伴在現場被民警執法錄像下供述嫌疑人喝了酒開車?應該是共同逃離時,女同伴被現場擋獲,在民警執法儀錄像的情況下,供述了嫌疑人喝酒後開車吧!
要回答你的提問,首先要明白嫌疑人涉嫌違法事實的性質。醉駕屬於刑事案件,是一種犯罪行為,應受到刑事處罰(即判刑)。酒駕屬於行政案件,應受到行政處罰。民警肯定會在第一時間段內深入開展後序調查。
其次,民警在執法查酒駕過程中,執法記錄儀錄像所記錄的影像資料(包括女同伴供述的影像資料)肯定能夠作為嫌疑人醉駕(或酒駕)的證據。但這個證據只是一個間接證據!直接證據還應該是擋獲嫌疑人時檢測到血液當中的酒精含量。
阿羊之行
可以的,但是必須絕對是全盤錄像,不能剪片段。
用戶6205376837
一定能,是現場的唯一證據。
小刺蝟1114
當然能,但是這記錄儀能保存多久
我把陽光寄給你919
執法記錄儀的作用就是取證,作為證據有法可依。
群傑6
只要證據形式來源合法,就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啊。但是不要剪輯,把視頻刻錄到光盤中,然後提交光盤。開庭的時候帶著原始載體也就是手機去。
時間的溫柔—溫
符合證據形式,可以作為證據使用
宿遷律師
主要是以執法錄像為依據,但要全盤錄像。
用戶火熱夏季116
可以的,不然要執法記錄儀幹什麼,我以前就遇到過
網購小幫手
那也是證據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