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女子闖紅燈竟高喊“沒錢”強行離開 還打落民警執法設備 被警方行拘五日

新民晚報訊 (通訊員 楊曉俊 記者 江躍中)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交通違法,非但不配合執勤民警工作,還拍落民警執法器材。近日,一名交通違法女子因不服從民警指揮,阻礙民警執行職務並強行駛離,被黃浦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騎車女子闖紅燈竟高喊“沒錢”強行離開 還打落民警執法設備 被警方行拘五日


圖說:女子阻礙民警執行職務。黃浦公安分局供圖

4月4日8時許,黃浦公安分局半淞園派出所民警在街面執勤中發現,一名女子騎著電動自行車行駛至斜土東路近保屯路路口時,在前行方向紅燈的情況下,無視地面標註的非機動車停車線,騎車闖越。民警上前示意該騎行女子靠邊停車,準備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糾處。可該女子非但不配合民警的工作,還在民警對其處罰時,揮手拍落民警手中執法器材,欲強行將車駛離現場。民警對其進行口頭傳喚,誰知,這名女子不顧民警指令,將自己的電瓶車扔在道路一旁,並嚷嚷“警察憑什麼不讓我走……趕緊讓我離開,我沒錢,也不去派出所。”

就在這時,一旁圍觀的群眾紛紛指責該非機動車駕駛員的違法行為,“法治社會,不要亂來!”“交通違法就該接受處罰,該罰就要罰……”群眾的聲聲提醒與婦女將電瓶車丟在路邊當街耍橫的行為,形成了鮮明對比。

最終民警將該違法女子“請”進了派出所。目前,違法人員胡某已因阻礙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被黃浦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5日,其交通違法的行為也被警方另行處罰。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應當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文明出行,杜絕亂騎行、亂穿馬路等違法行為,確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今年2月1日,《公安機關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規定》正式實施,《規定》明確公安民警依法執行公務受法律保護,一切阻礙民警正當執法、妨害執行公務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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