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調整利用自有資金開展委託理財投資範圍的公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投资范围的公告

證券代碼:000012;200012 證券簡稱:南玻A;南玻B 公告編號:2019-031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公司於2017年2月23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以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議案》,同意為提高公司資金利用率及綜合競爭力,在確保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及自有資金使用計劃的情況下,使用最高額度不超過(含)人民幣5億元(資金額度在決議有效期內可以循環使用)的自有閒置資金在銀行等金融機構購買期限不超過一年的短期保本型理財產品。具體情況請查閱公司於 2017年2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關於使用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的公告》(公告編號:2017-015)。截止目前,公司尚無任何未到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

公司於2019年4月16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以8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表決通過了《關於調整利用自有資金開展委託理財投資範圍的議案》。根據前期調研情況及監管要求,公司擬將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委託理財的投資範圍由“不超過一年的短期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調整為“一年以內、安全性高、低風險的短期理財產品”。同時,董事會授權公司財務管理部具體實施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於產品選擇、實際投資金額確定、協議的簽署等,使用自有資金開展委託理財的投資額度仍然保持不變,即不超過人民幣 5億元(在此額度範圍內,資金可以滾動使用)。

根據《公司章程》等規定,本次調整利用自有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投資範圍事項屬於董事會決策權限,無需經過公司股東大會批准。此委託理財事項不構成關聯交易,也未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具體內容如下:

一、本次調整後的委託理財概述

1.投資目的

在不影響公司及下屬公司正常經營及投資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提高公司及下屬公司的自有閒置資金使用效率,提高資產回報率,為公司及股東創造更大的收益。

2.投資金額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會會議審議通過之日起一年內,公司及下屬公司使用合計發生額不超過人民幣5億元的自有閒置資金進行委託理財,且在前述理財額度內可滾動使用;單筆委託理財所投資產品最長期限不超過一年。

3.資金來源

用於委託理財的資金為公司及下屬公司自有閒置資金,資金來源合規合法。

4.投資產品類型

投資品種為一年以內、安全性高、低風險的短期理財產品。

5.交易對手

本次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交易對方為與上市公司不存在關聯關係的銀行等金融機構。

二、需履行的審批程序

根據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本次委託理財業務額度屬董事會審批範圍內,無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本次委託理財業務額度內所投資的標的為金融機構理財產品,不構成關聯交易,亦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在5億元人民幣的額度內,董事會授權集團財務管理部辦理額度內委託理財相關具體事宜。

三、委託理財對公司的影響

公司委託理財資金的使用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經營運作與主營業務的開展,並有利於提高公司閒置資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四、投資風險及風險控制

理財產品屬於低風險投資品種,但金融市場受宏觀經濟影響較大,不排除委託理財投資受到市場波動的影響。具體實施部門需對理財產品進行嚴格評估和篩選,選擇風險低、流動性高、投資回報相對較高的理財產品,並建立臺賬定期向集團分管領導彙報理財情況。

內部審計部門、財務部門及時分析和跟蹤理財產品投向、項目進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必要時可以聘請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五、獨立董事的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在確保公司正常經營運作和資金需求的前提下,調整委託理財的投資範圍,使用自有閒置資金適當投資於一年以內、安全性高、低風險的短期理財產品,能夠進一步提高公司自有資金的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投資收益,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因此,我們同意公司調整該委託理財投資範圍事項。

六、備查文件

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中國南玻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一九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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