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金州区院:召开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联席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视频会议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督导辽宁情况反馈会议精神和市委、新区党工委《中央扫黑除恶第3督导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确保中央督导组“回头看”筹备工作有序开展,凝聚司法机关打击黑恶犯罪工作合力,金州区检察院于4月12日在院视频会议室召开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席会议。

【扫黑除恶进行时】金州区院:召开公检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联席会

会上,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最新联合印发的四个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并围绕重大案件会商、提前介入、提高办案质效等方面交换了意见,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法,明确了工作方向。经过反复讨论、协商,最后就办案机制达成了共识:

一、强化重大案件会商制度。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协作配合,在对涉黑涉恶不捕不诉案件逐案评查的基础上,增加对涉黑涉恶退补案件的逐案评查,形成退回补充侦查原因分析清单,指导案件侦办工作。二是细化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对取证方式、目的、达到的标准作出详细说明,提高补侦提纲说理性,强化与侦查人员的沟通效果。三是严把退回补充侦查标准,对于确需补充完善的证据,必要时可以与侦查机关共同取证,减少退回补充侦查次数,提高办案效率。四是涉黑案件召开庭前会议,涉恶案件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召开庭前会议,在庭前会议就案件事实认定、罪名认定及证据合法性等其他问题进行意见交换,确保庭审过程顺利进行。

二、完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

一是对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对其它涉恶案件多提前介入,提升涉黑涉恶案件证据质量。二是提前介入时间关口,侦查机关在立案侦查时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派员介入引导侦查取证,提升办案质效。三是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办案优势,承办人要与侦查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在捕诉各个诉讼环节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四是要适时邀请法院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证据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严格把关,实现侦捕诉审有序衔接。

三、加强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加大保护伞线索排查、深挖力度,在确保每案必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串并分析,完善线索移交机制。二是严格执行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扫黑除恶案件的意见和大连市公检法联合印发的关于办理“恶势力”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座谈会纪要》。三是开展线索排查“回头看”,通过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侦查机关侦办涉黑涉恶案件具体情况。四是侦查机关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时,在立案时就定性问题及时与检法进行沟通,提高办案质效。五是统一规范相关法律文书格式,在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检察院《起诉书》及法院《判决书》中,事实认定及最终处理意见中对已认定为涉黑涉恶案件进行明确表述及标注。六是加强对涉黑涉恶“保护伞”腐化新特点、新规律的分析研判,强化专项斗争工作的理论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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