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人 電動自行車管理有新規

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17761-2018)將於2019年4月15日實施,為貫徹好國家新標準,規範永仁縣電動自行車的銷售、登記以及道路通行等有關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雲南省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和《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工業和信息化廳 公安廳關於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工作的通知》,結合永仁縣實際,現將永仁縣電動自行車管理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19年4月15日起,永仁縣電動自行車管理執行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GB 17761-2018),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我縣行政區域內銷售、登記。

二、2019年4月15日(不含)前購買尚未辦理登記的在用電動自行車,應當按照規定於2019年6月15日(含)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登記上牌。在用的不符合國家標準且未進行登記的電動自行車,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臨時過渡號牌。

三、2019年6月16日起,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新標準查驗腳踏功能、外形尺寸、整車質量以及CCC認證書、銷售發票等信息辦理註冊登記。未辦理註冊登記的,不得上道路行駛。

四、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以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核發或者自行懸掛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電動自行車號牌。

五、自2019年4月15日起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當核實產品是否獲得CCC認證,未獲得CCC認證的,不得購買,並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舉報、投訴。

六、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本通告相關規定的,由相關職能部門依法進行處罰。

本通告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永仁縣公安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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