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标今起实施!海南人原有电动车怎么办?交警这样说

2018年5月,由工信部等四部门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发布,于2019年4月15日起实施。新规范实施后,新生产的电动车必须达到规定的车速和质量。那原有的电动车咋办?还能上路吗?你关心的问题,往下看哦!

新国标执行后原有电动车目录还保留吗?

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工信部、公安部三部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有关“对实行电动自行车销售目录或公告管理的地区,新标准正式实施后所有不符合新标准、未获CCC认证的目录车型全部作废”的规定,海口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职责进行清理。

有些车行借机宣扬新规后,电动车只能使用两年,是否是虚假宣传呢?

海南省实施电动自行车监督工作由省市场监管局会同工信、公安部门共同实施,将向省委省政府提请综合施策,引导在用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逐步退出,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期限由省政府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之前已销售的旧国标车怎么处理?已经上牌但不符合标准的车能否上路行驶呢?

对新标准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期限由省政府确定,原则上不超过三年,过渡期期内依规行驶。

一是确保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新标准坚守安全的底线,由原来的部分条款强制改为全文强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指标,调整完善了车速限值、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等技术指标,特别是新增加了防火阻燃和淋水涉水这两项安全指标。

二是确保基本的出行需求

新标准中最高车速由20km/h调整为25km/h,含电池在内的整车质量由40kg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由240W调整为400W,提高了出行的效率。

三是坚持电动自行车的非机动车属性

电动自行车本质上是带有助力功能的自行车,即能够由人力驱动行驶,因此新标准要求电动自行车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一个视频带你了解

4月15日后,销售企业要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的车辆符合国家标准并已列入电动自行车《公告》目录。

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可以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也就是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W、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对于消费者来说,如果购买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标准,消费者有权退货或者更换,同时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有购买需求的朋友

一定要认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

切勿心存侥幸,违规上路驾驶!

审核:陈艳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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