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政策是以系统整体效应的形式发生作用

现代社会的网络信息活动都是在网络信息政策法规的宏观指导下进行的。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作为人类开展网络信息活动的原则和指导方针,具有以下一些特征:

网络信息政策是以系统整体效应的形式发生作用

①层次性。人类的网络信息活动是广泛多样的,在总体上呈现出许多层次。因此,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也是多层次的,既有全球性、全国性的,也有地区性、部门性的,甚至针对某一具体问题的。任何层次的网络信息政策法规都不是孤立的单项政策法规,这些不同层次的网络信息政策法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具有一定层次结构的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体系。

网络信息政策是以系统整体效应的形式发生作用

②整体性。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不是孤立地发生作用,而是以系统整体效应的形式发生作用。这种整体性既表现为一项网络信息政策是由政策法规规划、执行、评估等环节构成的整体过程,又表现为此项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与其他网络信息政策法规相互联系,构成网络信息政策法规的完整体系,还表现为网络信息政策法规与网络信息环境中的其他要素相互作用所构成的网络信息环境系统。因此,在制定一项网络信息政策时,必须考虑它与其他网络信息政策法规的匹配,必须注意它与网络信息环境中的其他要素的协调。

网络信息政策是以系统整体效应的形式发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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