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管公积金买房新政今起实施!武汉公积金贷款照常“认房又认贷”

4月12日,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进一步优化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对二套房贷款实行“认房又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最低六成且最多贷60万元。新政自2019年4月15日起执行,以网签日期为准。

国管公积金买房新政今起实施!武汉公积金贷款照常“认房又认贷”

借款条件

申请人申请贷款时应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或经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同意,处于缓缴、封存或者退休销户状态的缴存职工。同时,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政策性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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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

借款申请人家庭在北京无住房且名下仅有1笔住房贷款记录的,以及在北京仅有1套住房且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或仅有同一套住房贷款记录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办理。换句话说,曾经贷款买过房,无论是商贷还是公积金贷,现在卖小买大,从4月15日起按二套房认定。

首付款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20%;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之外的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30%;购买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的60%。借款申请人购买存量房屋的,购房总价以房屋评估值和购房合同总价两者中较低者为准。

贷款额度

首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执行贷款基准利率;二套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贷款利率为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此外,在保证借款申请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根据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金额、期限及适用利率,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月均还款额不应超过借款申请人月收入的60%。同时,贷款期限不得超过25年,最长可计算到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高不得超过65周岁。

对于此次的变化,总的政策还是“房住不炒”,偏向首套房的购房者,对于二套房可用公积金贷款的人群,有了一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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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武汉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自2018年4月制定政策以来,也是偏向刚需购房族。我们来看看武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是如何的。

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群

凡在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二、贷款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三、一手房公积金贷款

包括购买新建商品房、集资合作建房等自住住房贷款;购买酒店式公寓、公寓式酒店等以投资投机为主要目的的房屋,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总的来说,四十年产权的公寓产品,不能用公积金。

四、二手房公积金贷款

购买可上市交易的存量房(即二手房)贷款,房屋建成年限应在30年以内。所购住房必须为已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的成套住房。

总体而言,房龄太老,超过三十年的,不能用公积金

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尚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中商贷部分)转为公积金中心审核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应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

简单一句话,权证齐全,才能商转公,实际上也需要银行同意才行。

六、公积金贷款额度与比例

国管公积金买房新政今起实施!武汉公积金贷款照常“认房又认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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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贷款期限

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30年,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商贷转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在满足前述规定的情形下不得超过商贷剩余年限,同时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男职工不超过65岁,女职工不超过60岁)。

总的来说,武汉市的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对而言还是比较严格的,对于认房又认贷这个标准上,一直是在执行,所以此次国管公积金的政策对武汉市现有的政策不会有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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