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法院:訴訟服務中心速調兩案 高效化糾止紛

“沒想到這麼快就能幫我把這件事情解決好,太感謝法官啦!”在法官的調解下,原告朱某某當即拿到被告陳某某償還的20000元借款,心情激動。這是4月12日上午嵐皋法院訴訟服務中心調解室內發生的一幕。

原來,原告朱某某因需資金週轉請被告陳某某幫忙從信用社貸款60000元,陳某某又向朱某某借款20000元,朱某某父親便四處說陳某某騙了朱某某60000元,陳某某覺得丟人,便不願與朱某某處理借款一事,朱某某遂起訴了陳某某。訴訟服務中心立案審查法官全面分析研究案情後,認為該民間借貸糾紛案可先通過訴前調解的方式進行處理。4月12日一大早,法官從雙方當事人爭執焦點找準調解突破口,對陳某某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勸解雙方應以和為貴,不要把矛盾擴大化。經過法官的耐心勸導,陳某某當即返還朱某某借款20000元並額外承擔朱某某未起訴的利息5000元。

在推進“無訟新村”創建過程中,該院訴訟服務中心充分發揮案件簡繁分流機制與立案速調機制作用,著力加大訴前調解力度,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司法調解優勢,盡最大可能將當事人的糾紛化解在初期。

“法官,我馬上償還湯某5000元,謝謝你們能幫我把這幾件事一併解決好!”盧某與湯某因民間借貸糾紛發生肢體衝突後,雙方訴至法院,該院訴訟服務中心辦案法官在明確雙方當事人訴求後,認為可一併調解。4月12日上午,訴訟服務中心調解室內,在法官的見證下,盧某償還湯某5000元,雙方債權債務一筆勾銷。

該院訴訟服務中心辦案法官找準原、被告雙方爭議焦點,通過對相關法律規定及訴訟風險的釋明,僅用一個上午迅速成功調解上述兩案,當事人當場履行義務,握手言和。不僅節約了當事人訴訟成本,切實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贏得當事人稱讚,也提高了法院案件審理質效,真正做到了案結事了,達到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效果。

審核:姚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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