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恺哥
生活中你有没有被黑恶势力欺压过?
你忍气吞声,还是暴力反抗?
said:
恺哥
为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举报人和证人的保护,鼓励个人和单位依法举报和作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由延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延平区纪委、延平区监委、延平区人民法院、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延平公安分局联合会签出台《延平区保护涉黑涉恶案件举报人和证人暂行规定》。
保护涉黑涉恶案件举报人和证人暂行规定
出台啦!
快随恺哥来看看都有哪些重点内容
01
涉黑涉恶线索、案件举报人和
证人的保护工作是指
因举报涉黑涉恶犯罪线索或作证,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可能遭受打击报复的,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及相关财产权益进行保护。
02
那些情形属于对举报人、证人
实施打击报复行为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方法侵犯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的;
(二)非法占有或者损毁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财产的;
(三)栽赃陷害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
(四)侮辱、诽谤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
(五)违反规定解聘、辞退或者开除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的;
(六)克扣或者变相克扣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工资、奖金或者其他福利待遇的;
(七)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无辜给予党纪、政务处罚或者故意违反规定加重处分的;
(八)在职务晋升、岗位安排、评级考核等方面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刁难、压制的;
(九)其他侵害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合法权益的行为。
03
如何对被保护人采取保护措施
办案单位发现涉黑涉恶案件举报人、证人因举报、作证,本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打击报复,或者举报人、证人向办案单位请求保护的,办案单位应当迅速核实,并对其面临打击报复的现实性、程度进行评估。
经评估认为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应当制作呈请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举报人、证人保护报告书,按程序商情公安机关采取保护措施。
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人身安全面临现实危险、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保护,并同时办理审批手续。
04
对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
采取哪些保护措施
(一)禁止特定人员接触涉黑涉恶线索、案件举报人和证人及其近亲属;
(二)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三)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因遭受打击报复受到错误处理的,应当建议有关部门予以纠正;
(四)举报人、证人及其近亲属遭受打击报复受到严重认真伤害或者重大财产损失造成生活困难的、应当协调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司法救助。
恺哥
所以遇到黑恶势力怎么办?
不要害怕,快拨打举报电话!
延平区检察院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延平区扫黑除恶线索问题举报电话:
0599-8580110
检察机关全国统一举报电话:
12309(拨通按01)
举报信箱:
南平市延平区玉屏东路21号
完
严妙玲
审核:赖振忠
延
平
检
察
出重拳 扫黑恶
促稳定 保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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