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评论:不能让“店大欺客”成为消费升级的阻碍

三湘都市报评论:不能让“店大欺客”成为消费升级的阻碍

近日,一组视频在网上热传,一女子盘腿坐在奔驰车引擎盖上,情绪激动地对4S店工作人员大声哭诉其糟心购车的经历。原来,这名陕西西安女子花66万元买了一辆奔驰新车,可车还没开出门就发现发动机漏油。此后,车就一直放在店里。在随后的15天之内,经多次协商,西安利之星4S店的解决方案从退款、换车变成免费换发动机,女子不接受这一结果,便坐在店内的车顶上要说法,有理有据思路清晰的维权视频在网上引起热议。(详见本报今日E01、E02版)

其实以前就有车主为了维权而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譬如有人到4S店外砸车,有人拉横幅谩骂,有的给自己的车举办葬礼,各种方式令人瞠目结舌。并不是这些消费者不愿意好好讲道理,而是讲道理没人搭理,或者你跟他讲道理,他跟你耍流氓,逼得车主们只好出此下策。

为什么正常维权无路可走,一哭二闹的另类维权才能引起重视?这其中暴露的是什么呢?除了生产方和销售方的傲慢、推诿、不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当一回事之外,也有监管不到位、不及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不重视的问题。虽然我们主张商家要有道德的血液,但实际上,在逐利驱动下,他们会选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利益最大化的做法,甚至有的商家会以违法手段来获取利润,如果法律和监管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不够,或者不积极作为,那么自然就会降低不道德商家的违法成本,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成本。

西安利之星4S店2012年才成立,距今7年时间已经被媒体曝出多达二十多起诉讼,平均每年2-3起诉讼,很多都是涉及汽车销售,之所以“店大欺客”,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我们的法律和监管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力度不够。中国是一个消费大国,如今也正面临消费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阶段,在国家力求刺激消费的现实语境下,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是让“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得以持续的重要保障。

西安利之星事件从表面上看是奔驰的蛮迂,但本质上还是我们的法律、监管过于迁就厂家和销售方导致的,当一次次事件积累着消费者的负面情绪,总有一天,会有人忍无可忍跳出来控诉,就像这一次,一位年轻的高知女性放下尊严,坐在奔驰引擎盖上痛哭控诉,引发了舆论的风暴,也让奔驰的品牌遭遇了明显损伤。

一边是正常维权无望,一边是撕破脸皮不走寻常路却反而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这真的特别讽刺。如果监管及时介入,又何须如此?最关键的是,如果正常维权之路特别艰难,那么这种另类维权必定会产生复制效应,虽然这是每一个消费者都不愿意做的,但却不得不这样做。希望从法律到监管部门,都能够将维权渠道拓宽,让维权变得轻松一点,不用再以尊严、或以巨大的人力物力代价去维权,也不要让“店大欺客”成为消费升级的阻碍。

■本报评论员 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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