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业务能力,高淳区法律援助中心规范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制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成效。
建立请示报告制度
与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建立对接机制,坚持统一收案审核,切实把好受案入口关。联络员收函后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中心主任审阅并报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批示,再由法援中心指派名优律师承办。
建立集体研究制度
组织召开由区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中心主任、承办律师等人参加的案情研讨会,就案件定性、重难点、法律依据等问题展开讨论研究并形成会议记录,留存归档,切实发挥好集体力量。
建立检查督导制度
定期督导案件办案进程,对于发现的律师违规执业行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行业惩戒和行政处罚。采用电话回访、案件评比等措施综合评定律师办案水平,对不宜参与办理案件的律师及时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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