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採石場有國土局長“罩著” 雲南箇舊:起訴一黑惡勢力“保護傘”案

近日,由雲南省箇舊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劉某涉嫌濫用職權、受賄、挪用公款一案,法院開庭審理。該案系該院受理的首起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充當“保護傘”案件。紅河州、箇舊市紀委監委工作人員及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100餘人到庭旁聽了該案。

檢察機關指控,被告人劉某在先後擔任金平縣國土資源局局長、縣政府辦公室主任期間,明知該縣三家寨採石場實際控制人劉某榮(已判刑)等人在金平縣到處打殺,仍與其交往頻繁,關係密切,濫用職權,違規為以劉某榮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非法經營的三家寨採石場謀利,充當“保護傘”。造成國家礦產資源損失1020餘萬元,沖毀和掩埋基本農田29.1畝,破壞採石場範圍內林地27.95畝,採石場周邊生態環境和受災農田復墾費用達217萬餘元,導致當地群眾與三家寨採石場矛盾升級,繼而引發群體性事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

同時,檢察機關還指控被告人劉某在職期間收受賄賂共計95.6萬元,挪用公款10.2萬元用於營利活動。

在堅實的證據面前,被告人劉某當庭認罪悔罪,並對自己犯下的罪行深表悔恨。因該案影響較大,法院將擇期宣判。

記者瞭解到,箇舊市檢察院對該案高度重視,庭前認真準備出庭預案,並報紅河州檢察院審核把關。庭審中,公訴人進行了有理有據的指控,起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