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資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顧與展望

文 / 張車偉 趙文 *

【摘 要】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的分配關係主要是國家、國營企業、職工、集體經濟之間的關係,重工業和輕工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關係。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國營企業、職工之間的關係演變為政府、企業、居民之間的分配關係;重工業和輕工業之間的關係演變為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之間的分配關係;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關係演變為城鎮原住居民和外來人口之間的分配關係。工資制度改革始終貫穿三類分配關係。目前,歷史積累的和市場固有的收入分配矛盾不斷化解,但“先富帶動後富”的機制還不健全,力度還不夠大。這需要更加理順分配關係,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最終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關鍵詞】 工資;收入分配;勞動報酬;居民收入;基尼係數

Absrtact:Before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distribution relations of China were mainlyamong the state, state-owned enterprises, employees and the collective economy;between heavy industry and light industry; and between cities and villages.Since the reform and opening up, the relation among the state, state-ownedenterprises and employees has been evolved into the distribution relation amongthe government, enterprises and residents.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heavyindustry and light industry has been evolved into a distribution relationshipbetween state-owned economy and private economy.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cities and villages has been evolved into the distribution relationship betweenoriginal residents of the town and the floating population. The wage systemreform has always run through three types of distribution relations. Atpresent, the contradiction between historical accumulation and the inherentincome distribution in the market has been continuously resolved. However, themechanism that "the early rich people help others to become rich" isnot perfect and strong enough. This requires a more streamlined distributionrelationship with primary distribution focusing on efficiency andredistribution on fairness so as to ultimately achieve common prosperity forall people.

Key words: Wage; Income Distribution;Labour Remuneration;Resident Income; Gini Coefficient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堅持按勞分配原則,堅持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拓寬居民勞動收入渠道。工資制度改革,既涉及資本和勞動之間的要素分配關係,還涉及行業之間、就業群體之間、居民之間的分配關係,始終是貫穿各種分配關係的主線之一,也是近一個時期中國收入分配改革的主要著眼點和落腳點。

在改革開放歷經40年之後,回顧工資與收入分配關係變化的改革進程,能夠讓我們更加清楚地知道當前所在的歷史位置和前進方向。本文回顧建國以來工資和收入分配改革歷程,分析當前收入分配形勢,展望未來的收入分配改革。

一、改革開放前中國工資與收入分配變遷

收入分配製度在新中國建立前後發生過重大變化,即從帶有平均主義色彩的供給制,改成了等級森嚴、差距較大的職務等級工資制。對是否通過等級差或擴大收入差距的辦法來激勵人們努力工作,進而體現社會主義式的多勞多得的分配特色這種觀點,實際上決策層未能達成一致。這是改革開放之前中國收入分配關係不斷調整的原因和主線。總體來看,中國主要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和與之配套的按勞分配製度。分配關係調整的原則是兼顧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調整範圍主要在政府、國營企業、國營企業職工、集體企業職工、集體企業、農民之間。改革開放前的分配關係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基本實行的是公有制經濟按勞分配和其他經濟成分分配方式相結合的收入分配製度,具有“大集中、小自由”的特點。第二階段實行的是收入分配平均化的分配製度。從居民之間的收入差距來看,儘管工資差別看起來不大,但從更為寬泛的福利角度來看,住房、秘書、警衛、司機、專車、勤務、保姆、廚師、特供、醫療、教育各個方面的分配,在各階層之間存在較大差距。從這個意義上說,改革開放前居民收入差距的真實情況可能並不像基尼係數顯示的那樣小。而改革開放後,中國對收入差距的容忍程度高,也是有一些歷史淵源的。

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
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

(一)兩次工資改革

1.建國前後的工資調整與第一次工資改革。建國初期,供給制、工資制等多種分配製度並存的狀態難以適應新的形勢。舊工資制度雜亂且無法體現按勞分配的原則,妨礙國民經濟計劃的編制。隨著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完善,實行按勞分配的條件也逐步具備。在照顧廣大人民的生活、照顧國家財力和工農關係、不過多增加國家負擔的大前提下,1952年前後,經過各方面的準備工作,全國以各大行政區為單位分別進行了工資改革。具體改革內容包括:

(1)以工資分作為全國統一的工資計算單位,並規定工資分所含實物的種類和數量。每一工資分,摺合為糧、布、油、鹽、煤五種實物(表1)。

(2)根據按勞分配原則,建立了工人和職員的工資等級制度,制定了工人的技術等級標準。國營企業的工人大多數實行八級工資制,少數實行七級工資制。按照重工業優先原則,參考工種複雜程度和工人技術水平,由低到高劃分為八個或七個工資等級(表2和表3)。

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

(3)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由供給制改為工資制。1950年7月,財政部制定了《中央直屬各機關一九五〇年度暫行供給標準》,規定把實行供給制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生活費(包括糧食、菜金、煤炭、細糧補貼,鞋襪、棉被補貼,過節費,輕病號補助等項)及其他津貼,一律折米包乾供給。待遇標準分為大、中、小灶三種:大灶待遇每人每月折米130斤;中灶165斤;小灶225斤。其他如服裝、技術津貼、保健費、老年優待費、婦嬰費(婦女衛生費、生育費、嬰兒保育費、托兒費、保姆費、六至十五歲孩子生活費等)以及住房、水電、傢俱等項照舊供給。即伙食費和津貼單獨按大、中、小灶三種標準發給個人自由支配,其他部分仍由公家供給。這是從供給制到工資制的過渡。

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
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

2.第二次工資改革。第一次全國性的工資改革是以各大區為單位進行的,還需要進一步在全國層面統一工資制度。到了大規模經濟建設時期,由於地區間工人調動頻繁,各地區不同的工資標準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的問題。1949年到1952年的恢復時期,職工平均工資增長速度快於農民收入增長速度,開始出現農民向城市流動的現象。為此,1953-1955年,沒有在全國層面調高工資。這一時期消費品價格上漲,職工實際工資下降。同時,生產力有很大發展,物質基礎相對豐厚。

根據上述情況,國務院於1956年6月通過了《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規定此次工資改革的原則是:鑑於全國物價基本穩定,取消工資分制度,實行貨幣工資制。職工平均工資提高的幅度,根據國家工業和農業的發展情況及當時的政治經濟任務來確定,職工的工資水平應與勞動生產率水平相適應,並且要使勞動生產率提高的速度超過職工工資的提高速度。根據國家工業化政策,提高重工業部門、重點建設地區、高級技術工人和高級科學家、技術人員的工資。

這次工資改革統一了企業工人的工資等級表,以及產業工人的技術等級標準。最高工資與最低工資的倍數、熟練工與非熟練工、繁重勞動與輕便勞動、高溫工作與常溫工作、井下與井上、技術工種與非技術工種的工資差距拉大(以工業門類健全的遼寧地區國營工業企業工人的八級工資制和管理人員工資標準為例,如表4和表5所示)。商業企業業務人員(售貨員、保管員、採購員、服務員)按照商業、糧食、外貿、供銷合作等部門規定了不同的工資標準。在部門內部,根據業務內容規定了不同的工資標準。地質、鐵路、民航、郵電、海運、農林水利的工資標準,分別由相關部門參照制定。

1955年1月,軍隊幹部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全部改行了工資制。改為工資制以後,工作人員及其家屬的一切生活費用均由個人負擔。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工資制度,共30級(表6),最高560元,最低18元,最高工資加上北京地區物價津貼16%以後,為649.6元,最低20.88元,最高與最低相差31.11倍,是建國以來最大的倍數,也是最高的標準。

3.“大躍進”到文革結束時期的工資制度調整。1958-1960年,即“大躍進”時期,國民經濟出現了較大的波動。工資和分配製度在供給制和工資制之間搖擺。在“大躍進”運動中,基本建設規模急劇擴大,造成了職工人數大增。僅1958年一年,全國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人數就增加了2000多萬人,相當於原有職工的85%。1960年與1957年相比,中國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共增加了2593萬人,增長了一倍多。

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中国工资和收入分配改革: 回顾与展望

職工人數的急劇增加,引起了工資基金的大突破。工資基金是國家按照計劃下達,為支付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社會團體等基層單位全體職工勞動報酬而設置的一種基金,是各單位職工工資的來源。包括按工資標準支付的基礎工資、職務工資、工齡津貼、計件工資、保留工資、停工工資,以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屬於工資總額範圍內的各種獎金、津貼、補貼,浮動工資,自費改革工資等。工資基金的總額,應與社會總產品中能夠出售給領取工資者的消費資料總量相適應。1960年與1957年相比,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工資總額增加了107億元,增長率為68.6%。由於工資基金增長過快,1958年社會商品購買力超過市場商品可供量,其差額為3.5億元,1960年差額擴大到74.8億元。

1961年,決策層提出了一些理順關係、調整經濟的重大政策措施。同時,對貫徹執行按勞分配原則的必要性的認識,也逐步明確。在實際工作中,取消了供給制、半供給制半工資制,恢復了獎勵制度和計件工資制度,並在1963年為職工調高了工資。

文革期間,獎金和計件超額工資被平均發給職工,平均主義盛行。結果造成了不管幹和不幹、幹多幹少、幹好幹壞都一樣。這嚴重破壞了按勞分配原則,挫傷了職工群眾的勞動積極性,給生產建設帶來巨大損失,給人民生活帶來極大困難。十年間,工業勞動生產率下降了10%,1976年全民職工年平均工資為605元,比1965年還少了47元。

(二)四部門分配關係

探索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收入分配製度和關係,一直是黨和國家的重要課題。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建立了新的生產關係,主要實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的體制,和與之配套的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分配製度。分配關係調整的原則是兼顧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個人利益,調整範圍主要在政府、國營企業、國營企業職工、集體企業職工、集體企業、農民之間。隨著國民經濟運行的節奏變化,分配關係也在不斷調整。

建國初期,城市通過接收和沒收舊資本並進行社會主義改造等辦法,基本形成了以國營經濟、集體經濟為主體的公有制經濟。農村通過土地改革、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把家庭經營改造成了“三級所有、隊為基礎”的集體經濟。在這一時期,集體經濟收入佔比下降幅度較大,從1952年的55%下降到了1957年的41%,國營企業收入佔比從7%提高到了17%,國企職工收入佔比從16%提高到了26%。

國家、國營企業、職工三者分配關係表現為“國家得大頭、企業得中頭、個人得小頭”。1949-1978年,農村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在80%-90%之間,但農村居民收入佔國民收入的比重基本保持在40%-50%之間,其餘的國民收入分別為政府收入、國營企業收入、國營企業職工收入。平均來看,國營企業收入、國營企業職工收入分別佔國民收入的18%、19%,政府收入佔國民收入的比重為16%。政府、國營企業、國營企業職工和集體經濟的這一分配關係,在不同的時期有一些調整,如表7所示。

“大躍進”期間,國民收入向鋼鐵等行業傾斜。1957年與1960年相比,國營企業收入佔比從17%提高到了34%。國營企業職工收入佔比從26%下降到了18%,集體經濟收入佔比從41%下降到了35%。分配格局的巨大變化給一些部門帶來了困難。1961年,決策層提出了一些理順關係、調整經濟的重大政策措施。比如:調整農、輕、重的比例關係;調整積累和消費的比例關係;調整產業內部的比例關係;在企業中恢復、完善和建立各項合理的規章制度;調整農村人民公社內部的組織形式和結構;調整所有制結構等。1962年,國營企業收入佔比下降到9%,國民收入重新向民生領域傾斜,居民收入恢復到了“大躍進”前的水平。“文革”期間,政府收入佔比下降幅度較大,從1966年的19%下降到1976年的10%;國營企業收入佔比和國營企業職工收入佔比有所提高;集體經濟收入佔比穩定。同時,職工實際工資增速遠低於人均GDP的增速,工人生產積極性不高。

在改革開放前,普通勞動者的報酬是通過工資制和工分制實現的。工資制實行於國營企業、城鎮集體企業、機關和事業單位中,工資性收入幾乎是城鎮居民收入唯一來源;工分制實行於農村集體經濟中,農村居民收入的主要來源是從集體所得的工分收入。在不同部門、行業和地區間略有差別的工資標準,是國家統一制定的,與企業經營情況關係不大。農產品購銷絕大部分是由國家統一決定的,所以,農民的收入受國家計劃調節,農民生產積極性不高。

綜合來看,改革開放以前的個人收入分配製度是一種高度集中的計劃分配製度。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下,工資分配的實行並沒有真正貫徹按勞分配這一基本原則,而是單一型的略有差別的平均分配。如果僅從工資來看,中國的個人收入非常平均化。從更為寬泛的福利角度來看,住房、秘書、警衛、司機、專車、勤務、保姆、廚師、特供、醫療、教育各個方面的分配,在各階層之間存在較大差距。從這個意義上說,改革開放前居民收入差距的真實情況可能並不像基尼係數顯示的那樣小。

二、改革開放以來功能性分配的變化

改革開放以來,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了起來。但“先富帶動後富”的機制還不健全,力度還不夠大。同時,由於資本市場的不完善,使得居民的資本投資存在較大風險:儘管中國居民有較高的儲蓄率,但初次分配的資本收益在轉變成居民的財產性收入時極為困難。同時,由於普通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工資提高緩慢。

勞動報酬份額是指僱員經濟部門中僱員報酬總額佔部門增加值的比重。勞動報酬份額越高,勞動者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就越多。沿用之前的方法(張車偉和趙文,2015),我們測算出僱員經濟部門的勞動報酬份額(如圖1所示)。2001年以來,勞動報酬份額先降後升。究其原因,中國加入WTO參與到全球分工體系的“黃金10年”裡,在勞動力比較優勢下,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迅速,農業部門大量剩餘勞動力從農村流向城市,勞動力的供給大於需求,使得實際工資水平持續走低。國民收入分配格局中,收入更多地向資本要素傾斜。

2012年以來,勞動報酬份額逐漸回升。2008年金融危機嚴重影響了發達國家的貿易支付能力,對中國商品出口產生巨大影響。根據統計數據,2002-2007年“三駕馬車”中貨物和服務淨出口對國內生產總值增長的貢獻率平均達到了5.5%,甚至在2006年一度達到15.1%,而到2009年,由於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該數值大幅度下降。同期,農村可轉移勞動力減少,城市勞動力市場供求漸趨平衡。在內外雙重作用下,僱員經濟部門的勞動報酬份額從2011年的38.6%提高到了2016年的44.6%。

以僱員工資和人均GDP的比值作為實際工資水平來看,實際工資水平略有上升(圖2)。2012-2013年,僱員實際工資有明顯提高,從0.778提高到了0.843。2014-2018年,僱員實際工資下降。城鎮單位僱員的實際工資,2012-2016年持續提高,從1.17提高到了1.27,2017年開始下降。外出農民工實際工資,2008-2015年持續提高,從0.62提高到了0.74,2016年開始下降。2016年初,有觀點認為“現行的用工制度脫離勞動生產率,工資剛性上漲”,反映的就是這一時期的單位僱員和外出農民工工資水平的變化,對企業部門利潤空間的壓縮作用。另外,實際社保費率提高也是企業部門壓力加重的原因。實際社保費率2002年為8.6%,2017年為17.2%,提高了一倍(圖3)。

三、規模性分配的變化:基尼係數真的下降了嗎?

根據OECD的數據,大多數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成員國的基尼係數2012年在0.3左右。這是一種較為合理的分配格局。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數據,2003年中國基尼係數為0.479,2008年達到了0.491,基尼係數偏高。基尼係數從2009年開始連續7年呈現下降態勢,2015年達到0.462,這也是2003年以來的最低點。但是到了2016年,基尼係數再次提高到了0.465。那麼,能否認為中國的收入差距已經出現了趨勢性的縮小呢?我們認為,由於“統計外收入”作為影響基尼係數測算的重要因素並未被考慮在內,還不能認為中國總體的收入差距已經開始趨勢性縮小。根據我們的測算,2015年的統計遺漏率為19.5%。大量的“統計外收入”意味著中國實際收入差距仍然很大。

“統計外收入”是指難以被常規的住戶調查發現的居民收入,是“藏富”行為的結果,其存在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王小魯,2010;陳宗勝、周雲波,2001;李實、羅楚亮,2011;甘犁,2013;白重恩等,2015)。近一個時期,中國城鎮化的推進以及中部崛起、鄉村振興、東北振興等平衡發展戰略使得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得到了一些抑制。但大量的“統計外收入”長期遊離於國民收入核算體系邊緣,讓我們不得不對目前公佈的基尼係數的可靠性提出質疑。張車偉和趙文(2018a)利用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測算了中國1992-2014年“統計外收入”的規模和結構。根據最新的統計資料推算,2015年中國統計遺漏率為19.5%,佔全國GDP的比重為10.6%,“統計外收入”的規模為7.33萬億元,主要是高收入群體的部分收入(圖5)。

“統計外收入”未必是合法收入,也未必是非法收入。因此,我們在這裡不能像對待灰色收入那樣去指斥它——它與分配合理與否無關。但是,大量“統計外收入”畢竟是一個客觀的現象,它對於我們判斷收入分配形勢、居民收入增長形勢都有著不可避免的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要對它進行估計和監測。考慮到“統計外收入”主要為高收入群體所擁有,2009年以來基尼係數的下降可能是高收入群體的部分收入被統計遺漏的結果。把“統計外收入”回填到基尼係數測算中後,中國基尼係數提高了約10個百分點,基尼係數呈現出高位波動、而非下降的態勢(張車偉和趙文,2018b)。

四、對策思考

如何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關係,讓經濟增長更好地惠及國民,一直是中國前進道路上的課題。改革開放之前,中國的分配關係主要是國家、國營企業、職工、集體經濟之間的關係,重工業和輕工業之間的關係,以及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關係。改革開放以來,國家、國營企業、職工之間的關係演變為政府、企業、居民之間的分配關係。重工業和輕工業之間的關係演變為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之間的分配關係。城市和農村之間的關係演變為城鎮原住居民和外來人口之間的分配關係。工資制度改革始終貫穿三類分配關係。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發展取得了很大成就,分配方式也幾經變革。中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目前,收入分配改革的動力空前高漲,阻力也相應提高。近年來,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區先富了起來,城鄉和地區之間的收入差距有所縮小。但“先富帶動後富”的機制還不健全,力度還不夠大,願望也不夠強。其中,功能性分配格局失衡是收入分配不合理的重要原因和源頭,普通勞動者的工資水平整體偏低,導致居民收入差距較大。資本市場改革是工資合理增長的關鍵。未來,需要在初次分配中充分發揮市場的決定性作用,宏觀調控政策在長期中代替不了改革。要讓各類要素取得相應回報,並加大再分配調節力度,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參考文獻:

[1] 楊奎松.從供給制到職務等級工資制——新中國建立前後黨政人員收入分配製度的演變[J].歷史研究,2007(4).

[2] 張車偉,趙文.我國勞動報酬份額問題——基於僱員經濟與自僱經濟的測算與分析[J].中國社會科學,2015(12).

[3] 王小魯.灰色收入與國民收入分配[J].比較,2010:48(3).

[4] 甘犁.來自中國家庭金融調查的收入差距研究[J].經濟資料譯叢,2013(4).

[5] 李實,羅楚亮.中國收入差距究竟有多大?——對修正樣本結構偏差的嘗試[J].經濟研究,2011(4).

[6] 白重恩,唐燕華,張瓊.中國隱性收入規模估計——基於擴展消費支出模型及數據的解讀[J].經濟研究,2015(6).

[7] 陳宗勝,周雲波.非法非正常收入對居民收入差別的影響及其經濟學解釋[J].經濟研究,2001(4).

[8] 楊巧,黨琳.虛擬租金核算的收入分配效應研究——基於微觀數據的實證[J].統計與信息論壇,2017(9).

[9] 張車偉,趙文.“統計外收入”及其對居民收入與經濟增長同步性的影響——兩種統計口徑的對比分析[J].勞動經濟研究,2018(1).

[10]張車偉,趙文.“統計外收入”對基尼係數的影響[J].經濟學動態,2018(10).

[11]UNDP.Human Development Indices and Indicators:2018 Statistical Update[R].http://hdr.undp.org/sites/default/files/2018_human_development_statistical_update.pdf.

(張車偉,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所長、研究員;趙文,中國社會科學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副研究員。責任編輯:吳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