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刑罚“五马分尸”是死后分尸还是活着的时候用马分尸?

猛士捉刀


众所周知,中国历史上有许多酷刑,其中就有五马分尸,有人要问,五马分尸在行刑的时候是等人活着的时候行刑呢?还是等到人死了之后才行刑呢?既然是酷刑,那当然是人活着的时候去行刑,如果人都死了,五马分尸还有什么意义呢?统治阶级要的就是犯人承受那种痛苦,人死了他可就感受不到了。

在这里给大家讲一个小知识,当一个物体被拉扯的时候,只能分为两块,这是物体受力原则,当五匹马在拉扯一个人的时候,一般都是人最薄弱的地方会被扯掉,所以当行刑的时候,首先会被扯掉的就是头,接着就是上肢,剩下两条腿和躯干,当一条腿被扯掉的时候,另一条腿就和躯干连在了一起,无法分开。

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五马分尸,最早这种刑罚是五牛分尸,用五头牛来行刑,后来发展成了五匹马,至于什么时候变成了五匹马,目前已经不可考了,有趣的是,古时候这种刑罚并不是正式刑罚,法律不会写进去,如果统治阶级需要也可以用这种刑,只要皇帝能想出来,那就有人能办到。

洪秀全是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个将五马分尸列为正式刑罚的人,他还将此昭告天下,并且也用五马分尸来处决过犯人,一般来说提到五马分尸,人们下意识的就会想到是商鞅,死于五马分尸之刑下的名人,似乎只有商鞅一个。

在给大家科普一个小知识,如果说行刑的马跑的速度比较快的话,那么犯人基本上感觉不到什么头痛,只要头率先掉了,痛也就是那么一瞬间,人都是会自我保护的,如果碰到大的伤害,人就会昏迷,进入无意识的状态,如果说五马分尸头直接掉了,犯人承受的痛苦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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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早的刑罚肯定是活着分尸!称呼也不是五马分尸,而是五牛分尸,因为当时的中原缺战马,不会把宝贵的战马用到干这种事上面去,而是用五头牛分别拉住活人的四肢跟躯干,然后分别赶着五头牛向前走,活活把人撕撤开来,当然也有死人分尸的,这是最早的极刑,主要目的是杀鸡儆猴,走走仪式也是要的。但是呢,随着刑罚的种类增加,这种五牛分尸逐渐被淘汰,因为有更具杀警意义的刑罚出现了,腰斩。腰斩是一种更加残酷的刑罚,腰斩的最长记录是长达3个时辰才死,这是通过烤红刀具,在腰斩的时候切下来的时候,烤红的刀具灼糊了伤口,使得血流不出来。在此期间,受刑者所遭受的疼痛感远比五牛分尸来得多得多。所以,腰斩成为了当时的极刑,五牛分尸被淘汰。

重新拾起五牛分尸则是在金朝,女真人统治时期,由于女真人喜欢牛,他们对牛有一种非常崇高的敬意,这使得他们又把五牛分尸提了出来。

蒙古人崛起之后,才开始用马来代替牛作为分尸的方法,这是因为蒙古人马多,他们的马匹遍地都是。他们从女真人那里学来了五牛分尸的方法,并套用成五马分尸用来处置女真人的俘虏。


优己


五马分尸,是古代的一种酷刑,有时候还会用五车(马车)分尸、五牛(牛车)分尸。

这种酷刑是这样操作的,将一个人的尸体或者是活人,用绳子绑住身体的五个地方,分别是头部(绑住脖子)、双臂(绑住手腕)、双腿(绑住脚腕)。


之后马匹呈五角星的角度,向前方跑去,因为马的力量大于人,这样就可以将这个人的尸体或活人直接撕裂,俗称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这种行为,在先秦时代比较流行,那个时候是奴隶时代,被五马分尸的人,基本上都是先降为奴隶,再进行分尸。

奴隶在先秦时代,是不被当人看的,主人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想打就打,想骂就骂,甚至主人死了之后,这些奴隶还要殉葬。

其实我国很多酷刑都是先秦时代发明出来的,比如炮烙之刑(让人在撒了黄油的铜柱上来回走,下面就是火炭)、劓殄之刑(满门抄斩)、醢刑(把人剁成肉酱)等。



可想而知,奴隶在当时社会的地位,是真的猪狗不如。

五马分尸这个酷刑,有直接分活人的,也有直接分死人的,稍微人性一点点的,都会先弄死了之后再分尸,而最残忍的就是人还没死的时候分尸,这种是毫无人性可言的。

还好现在的社会,早已经废除这么残忍的酷刑,最起码死的话,可以体面一点。


魏青衣


五马分尸是中国古代最残忍的酷刑之一,又称为车裂,又称轘刑。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马车上,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把人的身体硬撕裂。

既然是刑罚,车裂当然主要是用于活人,以达到让犯人极度痛苦的目的。为了达到裂尸的目的,在行刑前,有时会先敲碎关节,这样才确保马车拉扯时,把四肢都以扯下来。整个行刑过程,犯人所承受的痛苦程度,是难以想象的。

也有对死人处于车裂的,比如苏秦死后就车裂了。但是这是苏秦自己提出来的。因为苏秦是遇刺身亡,临死前对齐宣王说,只要宣布他是间谍,把尸体车裂示众,凶手就会主动出来领功的。

车裂之刑产生于周代,我来说说春秋战国时期几个著名的车裂例子。

在春秋战国时代,车裂即五马分尸是最严酷的刑罚,没有之一,因此极少被使用。最开始时,只有一种情况才使用车裂之刑,那就是弑君。但到了战国,对谋反罪,也会用车裂之刑。

史书上记载的第一个被车裂的人是郑国大夫高渠弥,他弑杀郑昭公(一代霸主郑庄公的儿子)。后来齐襄公干涉齐国内政,逮捕高渠弥,宣布他擅杀国君,罪大恶极,判处车裂酷刑。

第二个被处死车裂酷刑的人,是陈国的夏徵舒。

夏徵舒的母亲夏姬比较放荡,跟陈国国君陈灵公、大夫孔宁、仪行父三人都有一腿。有一次三人一起到夏家搞4P,拿夏姬的儿子夏徵舒来开玩笑。陈灵公笑着对仪行父说:“徵舒长得蛮象你。”仪行父答说:“他长得也很象你。”夏徵舒一怒之下,把陈灵公给射死了,自立为王。

后来楚庄王出兵,平定夏徵舒之乱,以弑君罪处以车裂酷刑。

战国时代,车裂之刑主要集中于秦国。

到战国时,车裂基本上只有秦国在用了。因为车裂太残酷,东方诸国随着百家争鸣,学术昌盛,人道思想是比较浓厚的,车裂这样的刑罚,就只有秦国这种野蛮国度才使用。比较著名的是商鞅与嫪毐。

两人都是以谋反罪被处以车裂。商鞅比较冤,所谓谋反,也是被逼的,真正原因,是他变法得罪太多人了。嫪毐之乱,谋反确切被车裂,与其有关联的二十几人,或被枭首,或被车裂。

秦国统一后,猪皇帝秦二世,把自己十个姐妹车裂处死。说他猪皇帝,真对不起猪了,因为猪做不来这事,他是猪狗不如。


君山话史


古代有腰斩,俱五刑大卸八块,凌迟杀千刀,车裂五马分尸五牛分尸,剥皮,烹刑,缢首绞刑等死刑,五花八门种类繁多残忍至极。人一死一了百了,为什么还要生出这么多花样死法?不外是古代统治者以暴虐之术吓阻民众,让他们安安份份当好顺民。


五马分尸学名车裂,就是用五匹马系上绳索分别站为一前两左两右,绳索另一端绑上受刑人的头,双手双足。待马儿一发力狂奔,人的五体便分别被扯断,变得支离破碎。如此酷刑,必须受刑人活着执行,死人无知,死后才执行岂不枉费吓阻一片苦心!(今日头条南方鹏首发)


车裂古时称为辕刑或车辕刑,周代就已经有此刑罚,虽然一直受人诟病,时废时复,汉景帝修正刑法时把它命名为五马分尸,至唐朝时基本废弃不用,五代仅见李存孝受此刑,李存孝是猛人,五马分尸拉不断他,五匹马倒被他拉回好几次,后来要挑断手筋脚筋才成功行刑。到洪秀全时,又将五马分尸作为太平天国正式刑名颁布天下。


中国古代被处以五马分尸的名人大约有,秦国商鞅,黄巾马元义,东吴豫章太守张俊,隋朝杨玄感等,而死后被车裂的有战国苏秦,那是他自己要求的。当然,此刑不局限于高官,小民也有机会,苻坚时就用此刑处死一位想杀死母亲的不孝子。

以今人眼光审视逝去故事,镜古烛今,我是南方鹏,欢迎关注。


南方鹏


肯定是活的啊!

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为什么古代热衷于“严刑”,那就是摄服人心,给普通老百姓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他们不敢做违法的事情,中国古代的每一次死刑,几乎都是一次最直观最赤裸的普法宣传教育课!(欢迎关注我的头条号:历史三日谈)


既然是普法教育课,自然要把老百姓聚集起来,聚集不好做到的话,那就主动把刑场放到老百姓眼皮子底下,总而言之,要达到“言传身教”的目的。

像北京的菜市口,就是著名的杀头场所,为什么要选择此地――热闹呗!平头老百姓卖菜买菜的地方,那些卖菜大妈大爷的口才,在日积月累的历练中,早以达到了出神入化的地步。

如果说就是简单的杀个头,非给你编排出一个“血馒头”的故事不可,这些就是活灵活现的普法使者,有了行刑的场所,就说到行刑了,那就是一定要有爆点。


比如说像腰斩,看的就是那种血呲呼拉的爆血场面;再比如说砍头,就说戊戌六君子吧,弄个“大军刀”――钝刀能把人砸死头也砍不掉;还有千刀万剐,把活人生生的一刀刀剔干净。

这些刑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对人身体和心理的极端摧残,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最后在痛苦中死去,而活着的人,由于眼中心里经历过这种场景,自然是心有余悸,但凡是个人,看过之后都会终身难忘,并且如亲身经历一般。

为什么要这样?要的就是这种残忍的效果,把人吓死的劲,因此,“五马分尸”断不可能弄个死人来试法,没意思,也达不到摄服人心的目的,必须是活人,有可能都是养的白白胖胖的大活人!


历史三日谈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五马分尸有活着被分尸的,但绝大部分是分尸体。

五马分尸和车裂差不多,最初仅仅是一种分尸示众的刑罚。

通常是犯人犯了弥天大罪,皇帝认为杀了他并不够,还要进行残酷的始终,威吓他人。

于是,就进行车裂或者五马分尸(其实主要是五牛分尸)。

也就是在处死犯人后,用车子或者牛,在公开场合始终,将尸体拉碎然后悬挂示众。

但后期,也有活着进行五马分尸的,这主要是游牧民族,比如蒙古人。

蒙古人骑术精妙,又善于套圈(捕捉牛羊)。往往用5匹马和5个骑士,分别用套圈套在犯人四肢和头部,然后催马狂奔。

马的力气非常大,何谈5匹马。

这样一拉,一般几秒钟内人体就支持不住,首先颈部先被拉断,人一命呜呼,然后双臂被拉断。

最难拉断的是双腿,但终究会有1条腿被拉断,剩下的一条腿连着躯干就是拉不动的啦!

这样一来,这人不但被分尸示众,还连带一同处以死刑,省得麻烦。

不过,汉人王朝这样处决的极少。

原因不复杂。

如果示众,还有很多花样,比如更可怕的凌迟、剥皮、腰斩等等。这些刑罚,区区2个刽子手就搞定了,何必搞这么多马来,大张旗鼓。

况且,中国人很迷信。这5匹马做完这事以后,谁还敢用它?


萨沙


“五马分尸”古代的一种残酷的刑罚,这种刑罚方式始于周代,“五马分尸”也被称为车裂,春秋战国时期最为盛行。





五马分尸的行刑方法就是把被判死刑的犯人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套有马匹的车上,用绳索固定好,然后向五个方向使劲拉,这样就把人的身体撕裂为六块,手段及其残忍。使犯人在剧烈疼痛中丧失生命。当然啦!有时候也可以直接用五匹马直接来拉,因此五马分尸又叫车裂。

那么“五马分尸”到底是活着时候用马分尸还是死后分尸呢?

这个问题历史上都有过记载,活的时候被“五马分尸”的大有人在,当然啦!死后被分尸的也有过。一般情况下都是活的时候,执行这种残酷的刑罚,就是让犯人经历撕心裂肺的痛苦,尝一尝这种滋味,这也是一种手段。以警示后人为目的。


提到死后被“五马分尸”的自然会想到秦国的商鞅,此人是秦国的功勋级人物,但是由于他坚持商鞅变法,得罪了不少顽固不化的守旧派人士,在秦孝公去世后,商鞅变遭到了排挤,并且被诬告其谋反。在反抗过程中被擒获,并被处以极刑,死后尸体被“五马分尸”惨不隐睹。




历史上被执行车裂刑罚的有秦国时期的嫪毐,此人因与秦始皇母亲赵姬私通狼狈为奸,并且肆意妄为,到处宣扬自己就是秦始皇的生父,不但如此,后来还试图谋反,因此激怒了秦始皇,嫪毐被活捉后,被秦始皇下令“五马分尸”处死。还有唐末五代猛将李存孝,因功高盖主被处以车裂而死等等。被“五马分尸”者不止这几人,在此就不一一列举啦!


总之“五马分尸”这种酷刑实在是让人望而生畏,其手段之凶暴堪称古代史上最残忍的刑罚。


任驰赢天下


一开始是死后分尸,至少到元朝的时候还是如此。不过后来慢慢演变成活着分尸了。

五马分尸,学名车裂。顾名思义,是用五匹马拴上绳子,分别系在犯人的手足四肢和头颈上,驱赶马向五个方向奔跑,把人撕成五块。那场景可以想象,一定是血淋淋的非常吓人。

传统说法都说秦始皇做车裂之刑,不过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车裂分尸的例子了。可能在秦时,把这项刑罚固定为制度。或者秦之前这一刑法少见,所以不提。

元代徐元瑞写有一本《吏学指南》,里面说明白了,车裂是死后分尸。

车裂:杀而分尸也。商鞅残酷,秦人杀而车裂之。

所以我说,至少到元朝,车裂还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分尸。

但徐元瑞一个元朝人,去说一千多年前的秦朝事,是否靠谱呢?我们要再到书中去找一找证据。

假如史书上说“车裂某某”,就逻辑而言,无法断定是先杀再裂,还是直接裂而杀之。只有在记述比较详细的时候,我们才能判定先后顺序到底是怎样。好在具体的描述还是有几例的。

看资治通鉴里的两例。

其一是侯景杀人:

侯景遣侯子鉴帅舟师八千,自帅徒兵一万,攻广陵,三日,克之,执祖皓,缚而射之,箭遍体,然后车裂以徇。

射箭满身,肯定是死了。那么这里的车裂,就是把肢解尸体,而不是肢解活人。

注意这个“徇”字,是展示的意思。车裂以徇,就是肢解之后把尸体巡行示众——这一点我们后面要说。

再看一个隋炀帝杀人:

十二月,甲申,述就畴外,缚诸应刑者于格上,以车轮括其颈,使文武九品以上皆持兵斫射,乱发矢如猬毛,支体糜碎,犹在车轮中。积善、福嗣仍加车裂,皆焚而扬之。

也是先射死后车裂。已经都“支(通肢)体糜碎”,那肯定是死了。

那么车裂最早是先杀后裂,这说法应该是可信的。

不过人都死了,不管怎么剁碎,对当事人来说都无所谓,反正也感觉不到。那车裂的意义何在呢?

说一个别的例子。李斯死的时候,是“被五刑”,也就是受了五种刑罚而死。《汉书·刑法志》说,五刑分别是:

  • 割鼻子

  • 斩左右脚
  • 打死
  • 枭首
  • 尸体剁成肉酱

据此,死后毁坏尸体,在古人观念中是惩罚之一。所以我们就可以理解了,同样是杀人,为什么车裂是一种加重类型的死刑。

上文说侯景杀人之后,把尸体展示巡行。这似乎暗示一种可能,不管是车裂还是展示尸体,都是通过对尸体的处置,来传达类似的信息,即:对死者罪恶的彰示,和对于围观者的震慑。

不过到了明朝以后,事情渐渐起了变化。大明律中有一条:

凡杀三家非死罪三人,及支解人者,凌迟处死。财产断付死者之家,妻子流二千里,为从者斩。

注解说:

【支解人】,谓将活人支解,如五马分尸之类。

那么这时候,五马分尸已经是活裂了。

东周列国志里面说:

车裂者,将罪人头与四肢,缚于五辆车辕之上,各自分向,各驾一牛,然后以鞭打牛,牛走车行,其人肢体裂而为五。俗言“五牛分尸”,此乃极重之刑。

东周列国志是小说,当然不能当做史实。但却可以证明,在作者冯梦龙心中,五马分尸(这里是五牛)是把活人肢解。这很可能也代表了当时的普遍观念。

从这里来看,明朝以后,车裂就从肢解死人,变成了肢解活人。

到了清末,就有五马分尸的详细描写了。

有本书叫《洪杨轶闻》,看名字就知道,写的是太平天国时候的事。书中写杨秀清拷打一个叫张继庚的读书人,要他招供内应是谁。张继庚随手乱指,杨秀清随即把人拉出去杀掉。一直杀错了三十来人,才明白过来上当受骗,于是把张继庚分尸泄愤。

这书里很详细地描述了五马分尸的过程,肯定是活裂开的。

秀清曰:“已也,堕其计矣。彼所指皆老兄弟,非实情也。勿复问。”遂用车裂法,系炳垣手足及首,鞭五马而驰之,左手右足先断,首次之,余体又裂为二,观者皆掩泣。

(炳垣是张继庚的字)

这段又见于《咸通将相琐闻》。《清稗类钞》中也有类似记载,不过人名写作张继赓。


最后一个旁证。晚清时,康有为写了一本《大同书》:

人主喜怒不测,群僚疑间交攻,或妃后之争权,或宦寺之谗间。于是亚夫抢地于狱卒,崔浩群溺于台下,淮阴侯榜掠于钟室,斛律光杖死于凉风。其它布袜之塞、蝎盘之设、车裂之痛,孰非王公卿相哉?

既然会“痛”,那当然是活裂了。


北门猿


“五马分尸”又叫“五牛分尸”,刑罚学名叫“车裂”。冯梦龙的《东周列国志》中有描述:将罪人的头和四肢,分别捆绑在五辆车的车辕之上,分开五个方向,五个人各驾一头牛,然后鞭打牛身驱牛前行,把罪人的肢体拉扯撕开。


“车裂”刑罚自春秋战国时期就有,最早受这种刑罚的是高渠弥。

据《左传》记载,高渠弥弑君后的一个秋季,齐襄公率领军队驻扎在首止,郑国君公子亹前去会见,高渠弥相随。七月初三,齐襄公以弑君篡位为由杀死公子亹、车裂高渠弥。

《左传》中的原文是“齐人杀子亹而轘高渠弥”,从这个记载看来,齐襄公是活捉了高渠弥进行车裂的。

还有一个被处以车裂之刑的人,最为著名,他就是商鞅。“商鞅变法”失败后,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他无路可逃,被迫潜回封邑发兵抵抗,结果兵败阵亡。他的尸身被秦惠王带回咸阳,车裂后示众。军事家吴起的结局也跟商鞅一样,被旧贵族发兵杀害后,尸身被处以车裂肢解之刑。

再有时代近些的唐末名将李存孝,《旧五代史》中的记载是“絷归太原,车裂于市”。“絷”是“用绳子拴捆”的意思,他被绑回太原处以车裂之刑,是活着受刑的。

因此,是死后分尸还是活着分尸,不能一概而论,统治者对于“罪大恶极”之人,都想将他们生吞活剥,把活人“五马分尸”也不足为奇。然而,罪人若是已死,把死人车裂,那是无可奈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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