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
推进企业积
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任务
严惩违法排污行为
晋城市环境生态局
放大招啦!
近日
记者从晋城市环境生态局了解到
全市涉气企业将实施
环保“黄、红、黑”牌管控制度
具体的实施管控制度
一、管控范围
晋城市范围内所有涉气企业,主要包括工业企业、建筑施工工地、汽车维修等行业。
二、管控实施时间
从2019年5月起
每月开始7个工作日内
在市级新闻媒体上
公布上月
环保“黄牌”“红牌”“黑牌”企业名单
三、管控制度
1
“黄牌”企业名单确定原则
1、未按时按质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企业;
2、上月涉气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不满三次的企业;
3、上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位的重点涉气企业;
4、上月因用电异常引发环保用电监管系统报警不满三次的企业;
5、上月走航车随机抽检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浓度或一氧化碳(CO)监测浓度差值超标(企业边界 VOCs 任何 1 小时平均浓度不得超过4 mg/m3 ,CO监测点与参照点平均浓度差值不得超过3.0 mg/m3 )一倍以内的企业;
6、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情形的企业。
2
“红牌”企业名单确定原则
1、延期一个月仍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企业;
2、上月涉气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三次以上、不满五次的企业;
3、连续两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位的重点涉气企业;
4、上月因用电异常引发环保用电监管系统报警三次以上、不满五次的企业;
5、上月走航车随机抽检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浓度或一氧化碳(CO)监测浓度差值超标一倍以上两倍以内的企业;
6、连续两次被“黄牌”警示后,整改情况仍不达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
3
“黑牌”企业名单确定原则
1、延期两个月以上仍未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的企业;
2、上月涉气环境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五次以上企业;
3、连续三个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后三位的重点涉气企业;
4、上月因用电异常引发环保用电监管系统报警五次以上的企业;
5、上月走航车随机抽检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浓度或一氧化碳(CO)监测浓度差值超标两倍以上的企业;
6、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企业;
7、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8、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
9、连续两次被“红牌”管控后,未按要求进行限产整改或整改情况仍不达要求的企业。
所有“黄、红、黑”牌企业
于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向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整改方案
写明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
“黄牌”企业
要积极整改,按时报送整改方案和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红牌”企业
自公布之日起一律限产30%,直至整改完成通过相关部门核查;
连续两次“红牌”的企业一律限产50%,直至整改完成通过相关部门核查;
“黑牌”企业
自公布之日起一律停产整治,直至整改完成通过相关部门核查。
整改完成通过相关部门核查后
市生态环境局将
适时对企业“黄、红、黑”牌进行解除
各位企业主
请一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
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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