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
银川市新闻传媒集团记者
从银川市教育局获悉
银川制定《银川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九严禁”》
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
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快来看具体内容
“九严禁”主要内容
1.严禁校外培训机构举办、受托举办或变相举办与中小学入学或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竞赛、排位赛、分班测试等;
2. 严禁以名师、名校进行招生宣传、承诺保过、张贴应试成绩和学生考取学校相关消息;
3. 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
4. 严禁在中小学教学时间段内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留书面作业;
5. 严禁在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它费用,一次性收取费用时间跨度不得超过3个月;
6.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提前教授小学内容;
7. 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
8. 严禁超审批范围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9. 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
除此之外
银川市教育局要求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履行职责,积极向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宣传“九严禁”;加强日常监管,对违规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对打着“小升初”名义举办各种培训班(如保过班、冲刺班等)的培训机构要严肃处理,列入“黑名单”,并在民办培训机构年检中直接给予不合格等次;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办学,依法依规吊销其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同时,要求全市各小学要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将本校学生学业信息提供给任何初中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各民办初中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招生时间前,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不得私自开展新生入学登记,举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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