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上過年,農村一幫小孩,用鞭炮把我家魚塘裡過年用的魚全炸死了,該找他們家賠償嗎?

壞男人2576




西門觀點:完全應該賠償,小孩子不懂事,家長也不懂事嗎?小孩子沒錢,家長有啊。

馬上要過年了,魚塘裡的魚也養肥了,過年家裡要辦事,就指望這魚塘裡的這些魚了。

看著魚塘裡養得肥肥的魚,承包魚塘的這家人本該高高興興等到年根辦事,不料村裡一群孩子卻用炸藥把魚塘裡的魚全部炸死。

怎麼辦,魚沒了,事還得辦,只能掏錢到集市上買魚辦事了。你說窩心不窩心?



那麼,該不該讓這群孩子的家長賠錢呢?完全應該!

雖然他們是一群孩子,是無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但他們的監管人父母必須替孩子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這是毋庸置疑,沒有可爭論的地方,如果協商不了,魚塘主人可以起訴這些孩子的家長!

謝謝您的關注,期待您的看法!


西門白甫


馬上過年,農村一幫小孩,用鞭炮把我家魚塘裡過年用的魚全炸死了,該找他們家賠償嗎?

猶豫了再三,還是忍不住來回答這個問題。在農村裡,以前小孩子在過年期間都喜歡玩鞭炮,當時有些會去小商店買五毛錢一盒的小鞭炮玩,也有很多人會去地上撿一些沒炸的鞭炮。有些膽子大的是直接用手拿著鞭炮,點燃了之後再扔掉。這樣雖然很危險,但是許多的小孩子都以有這個膽量和能力而自豪。其中有些孩子比較調皮,會把鞭炮點燃之後,快速扔進魚塘,或者是有水的地方。這樣的事情,農夫小時候也幹過。馬上就要過年了,現在又有人開始玩鞭炮了。那有沒有可能用鞭炮把魚塘裡過年用的魚全炸死呢?如果是這樣,該找他們家賠償嗎?

這裡,農夫認為存在的概率性是比較低的,炸死少數的魚還是有可能的。因為在冬天的時候,有很多的魚塘裡確實水比較少了,然後集市上也有一些像大拇指一樣粗大的鞭炮,威力也是很大的。遇到水淺的,並且附近有魚,是可能會炸死、炸暈魚的。但是全部炸死,這個還是沒遇到過。雖然我小時候也貪玩,這樣玩過,但是也只是在河裡玩,是不敢去魚塘裡玩的,遇到了是要被罵的。

農夫還記得,小時候有一次和小夥伴去山裡玩,當時幾個人因為好奇。看到別人家裡的南瓜熟了。也不知道是哪個人突發奇想,把人家的南瓜用刀砍了一個小洞,然後在裡面塞進去了一些石頭。於是我們幾個人就依葫蘆畫瓢,這樣破壞了好幾個南瓜。可是,幾天之後,就被南瓜的主人知道了,然後到家裡來告狀了。不僅我們這些小孩子都被捱打了,而且還進行了一些賠償。

所以,如果是小孩子把你家的魚炸死了,就算是幾條魚,讓他們賠償也是正常的,這是合情合理的。更別說把你家魚塘裡的魚全部炸死了,那損失可不小啊。而讓小孩的父母賠償,並不是這個錢有多麼的重要,關鍵是要讓孩子長點記性。以前還學過一個故事“小時偷針,大時偷金”,孩子如果不好好管教,那長大了以後就是害了他。


農夫也瘋狂


必須賠償,這個是直接上告就行。

很多人都會說,鞭炮怎麼可能把炸死,這是開玩笑吧。小小的鞭炮,威力能有那麼大?這不是騙人嗎?


沒在農村生活過的恐怕真的會把這個當做玩笑,但是真的在農村生活過就知道了。鞭炮雖然威力小,但是有各種方式可以讓他的威力變大,同時有些動物可能不是被炸死的,而是被嚇死的。說出來可能不信,還能被嚇死?我說個親身經歷就知道了。

小時候,去一個朋友大伯家,他家養雞,一個養雞場,幾千只雞仔,那場面就是非常壯觀的。他帶我參觀的時候,說小心點,現在的雞都是各種飼料喂的,有的甚至要添加一些激素,所以很容易被嚇死。我說不可能吧,雞還有被嚇死的?他說你不信?我說當然。於是他就找了一隻,把他抓到空地上放下,對我說。你跺腳試試,就是突然特別狠的那種。我是不信的,就照做了,結果,那隻雞抖了一下,直接活生生的就僵硬死了。這才讓我開了眼界。


在農村魚塘周圍生活過就知道,很多人喜歡把鞭炮點燃之後扔水裡,這樣炸開的水花好看,有意思。所以很多小孩就模仿了。但是最後,魚塘的魚都死了。鞭炮的威力有限,但是鞭炮產生的聲波震動是可以讓與昏厥甚至死亡的。有的是暫時昏了,就浮上來了。過段時間還是會活的。但是有的卻是就是被嚇死了,內臟直接震爛了。

所以做這個事兒的大人和孩子不應該對這個負責嗎?有的人為了尋找刺激,還把鞭炮放在玻璃瓶裡扔到魚塘,產生的聲音和震動更大,可以說威力就加倍了。這樣的不就是能把魚給嚇死嗎?


所以,該走什麼程序走什麼程序,不然這個虧損誰來填補?


老王偵查記


說個類似這種事情,有個人種的大棚在村外,每當過年時候他都是用村裡大喇叭廣播一下,讓家裡告訴告訴放鞭炮還是孔明燈都注意點,同時過年時候那幾天,他和他老爸分工,老爸白天,他夜晚,巡邏查看大棚,幾個小孩去野外玩,點炮扔大棚上,引起塑料布燒著了,老爸發現早弄滅了,吵那幾個孩子,可能說的狠了,幾個小孩回家添油加醋告訴大人,大人找到地裡說小孩子不懂事,老頭也不懂事嗎,罵爺爺罵奶奶了,還說老頭有本事怕他孩子掐死!鄰居都勸勸他們,後來土地流轉給一個外地的大戶,人家弄的草莓採摘園,那個吵架人孩子去偷草莓,被捉住了,給他家要五千他家不出,甚至囂張的說孩子不要了!承包土地最後把他孩子放回去了!此事過去兩年之後一個暑假,偷草莓那個孩子在家裡吃完飯說出去玩,從那以後就失蹤了!那一年冬天承包土地的就退租了,走了!有人說那個孩子被弄死了埋大棚地下了,也有的說承包土地的親戚是開鐵廠的,那個孩子已經化灰了!


紫雨傘的傳說


“子不教,父之過”,孩子小不是藉口,一味的縱容只會害了他們,犯了錯誤就得讓他們意識到做錯了,並接受相應的處罰,長了記性才能改過自新,孩子犯錯不可怕,可怕的是家長不認為自己的孩子犯了錯。農村現在獨生子女較多,特別是男孩,在家裡真的是被寵壞了,什麼都由著他來,加上很多小孩是爺爺奶奶帶,平時缺乏管教,經常會惹出是非。農村一幫小孩,用鞭炮把魚塘裡的魚給弄沒了,該找他們賠償嗎?微塵微視界認為孩子犯了錯,其監護人就得承擔責任,眼看著可以賣魚變現,卻因為他們的嬉戲打鬧損失慘重,當然得找其監護人賠償。



一、收集好證據,確定是哪幾個小孩所為

在發現自家魚塘出現異常情況時,首先要做的就是要確定是誰幹的,話說“冤有頭,債有主”,只有把當事人找出來,才能進一步處理。找人理論時也得講究證據,想要順利解決問題,就得摸清楚情況,像有的魚塘周邊會安裝監控,這樣就簡單了,直接把監控保存下來,時間、地點、人物、事情經過等都一清二楚,就不愁沒地方說理。如果沒有監控,事情就複雜了,你說是哪家小孩乾的,但對方就是不承認,那時就是有理也說不清了。

二、分別找對應的家長協商處置辦法

在把事情經過了解清楚後,要分別找對應的家長,把實際情況給他們講清楚,同時可以讓小孩帶著家長到現場查看,只要小孩承認是自己所為,大部分家長還是願意承擔責任,賠償相應損失的。用鞭炮把魚塘裡的魚全弄沒了,那估計魚塘也不大,魚塘面積大的話也不會是這結果,幾家共同承擔錢也不會很多。究竟是按整體賠償還是把魚撈上來後視情況賠,這需要雙方協商,找出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大過年的,只要是講理的家長,會積極處理的,誰也不希望因為這事把過年心情給弄砸了。



三、找村裡或者報警處理

如果自己有證據證明是哪家小孩所為,找了其家長後,對方態度惡劣,根本沒有意識到自己小孩做錯了時,更不談賠償的事。所以真遇到這樣的家長,那也不用講什麼情面了,直接找村裡來處理,還有報警,農村有些人是這樣的,表面上嘴很硬,等警察真的來了,提出了嚴肅的批評後,態度就會來個180度大轉變,賠償的事也會搞定。在村裡和警察介入的情況下,只要事實充分,家長也會有所顧忌,畢竟在農村警察上門後會引起很多人圍觀,閒言碎語也會比較多,要面子的迫於壓力也會低頭認錯。

四、重視農村家庭教育才是根本

說實話,無論城裡還是農村,在家庭教育方面,大部分家庭做的是不夠的,特別是在農村,隔代管教的情況較為突出,很多監護人自己沒讀多少書,很多大道理真的講不明白,你去找他理論時,他反而會護著小孩。小孩闖了禍看到有人護著,後面就更不怕,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來,反正自己又不要承擔什麼責任,這才是最可怕的,小孩在這樣的家庭環境下成長,後面大概率會惹出大問題。



總之,小孩犯了錯,就得讓他長記性,如果其家長不明白這樣的道路,魚塘塘主也不要生氣,後面他們步入社會後會有人教他們的。有的小孩為何會發展為“熊孩子”?實際上就是其家長造成的,聰明的家長會把這樣的搗蛋行為作為一次深刻的教育,讓小孩意識到亂放鞭炮是有風險的,這種做法是不對的,做錯了事就得承擔責任,這樣才會把小孩往正道上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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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塵微視界


您好!各位好!

其實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笑了,因為小時候貪玩,這種事情經常幹,但是我覺得不應該全部炸死。但是對於孩子來說,真的是無心之過,可能就是覺得好玩。我個人認為教育教育就好了。和孩子太認真,不就顯的自己太無理取鬧了嗎!

如果真的是炸死幾條,我覺得這件事情,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把炸死的魚撈上來,自己吃了就行了。如果整個魚塘的魚都被炸死了,這就要和他們的家長去溝通賠償。也不能都往肚子裡咽。

其實出現這種問題的原因,就是家長對孩子的監管不嚴。尤其是過年期間,因為放炮出現的問題,太多太多了。家長要注意對孩子的監管,不要去做那些損人不利己的事。子不教,父之過。

過年孩子放炮就是為了玩,如果一發現孩子在魚塘用鞭炮炸魚,要及時制止,面為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最後祝大家新年快樂,吉祥如意!


有意思的佳峰


這幾年,過年隨便讓孩子放鞭炮的人越來越少了。因為如果處理不當,鞭炮爆炸後產生的後果還是很嚴重的。前幾年,就經常有報道說某個地方的孩子因為不正確操作,把自己炸傷了。


小孩子往魚塘裡扔鞭炮把魚炸死的事情可大可小。但我覺得這件事發生後,魚塘的主人還是要跟小孩們的父母討個說法。因為這件事情的發生一般存在兩個原因:一是孩子的父母沒有提前進行教育,這些小孩不知道什麼事會對別人造成傷害。二是他們故意這樣做,以此為樂。

雖然有人認為這些只是小孩的惡作劇,沒有什麼大不了的。但能達到把魚塘裡的魚全炸死的程度,說明這些孩子不只是往魚塘裡扔了幾個鞭炮那麼簡單。甚至他們在做這件事情的過程中,就已經看到了魚被炸死後浮上來的情況。結果還繼續把鞭炮扔到魚塘裡,就有故意的嫌疑了。

如果沒有人出來為此發聲,他們可能會覺得原來做這種事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小惡積成大惡。不正確的行為累積起來就會變成很大的惡行。

再說,魚被炸死後,主人確實為此損失了很多。去找小孩的父母索要賠償也是很正當的行為。這在法律上也講得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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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明確兩點:

一、村裡小孩把家裡魚塘裡的魚全炸死了,這是個假設問題;

二,雖然是小孩把魚炸死的,但是應該找他們家家長賠償!

我們在農村經常會遇到這樣的事情,那就是今天村裡小孩把誰家種的水果偷吃了;明天村裡有小孩把誰家東西打爛了;後天有小孩把誰家莊稼損壞了等等。因為小孩子基本上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又沒錢賠,像這樣的事情到底該怎麼處理呢?

其實像這樣的事情小焦以前也幹過。記得上小學的時候,我和村裡一孩子打架,最後打到別人家稻田裡去了,把人家快成熟的稻子糟蹋了一小片,不幸的是我們當場被抓住,人家沒收了我們的書包。最後還是大人出面解決,幫我們拿回了書包。當然也是給人家說了很多好話,再加上毀壞的稻田面積不大,最後倒沒怎麼賠人家。

一般來說,小孩子惹了禍都是需要大人去承擔責任的。因為小孩子畢竟不懂事,惹出了事也沒有能力解決,所以魚塘魚被炸死了得找孩子家長,該賠償的還得賠償。

個人認為,孩子犯了事兒當事人家長給賠償是合情合理的,但也有的事主寬宏大量,不跟小孩子計較,事情也就過去了,畢竟是孩子嘛。記得小時候家裡種桔子,經常有小孩過來偷,爸媽知道了也倒沒怎麼樣,一般都是口頭警告一下。但是對於情節惡劣的,造成損失巨大的肯定是不會輕易放過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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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小焦


馬上過年,農村一幫小孩,用鞭炮把我家魚塘裡過年用的魚全炸死了,該找他們家賠償嗎?

春節將至,也是孩子放假的節日,在小孩子的眼裡,沒有比放假之後撒開丫子開心玩耍是最開心的事了,而且尤其是在年前,什麼最好玩呢?鞭炮啊,農村老人愛說:姑娘愛花,小子愛炮,老太太喜歡柿餅子軟棗,過年也是男孩們最開心的季節,只有在過年才可以開開心心的去放鞭炮,但對於扔地上這種低級的玩法,是最為看不上的,最起碼也得炸個牛糞,崩個豬屎才算有料,小孩子玩鞭炮,可謂是想盡辦法,無所不能。



往池塘裡面扔炮仗炸魚,這是最喜愛的玩法之一,雖然沒有崩豬屎那麼有味道,但也不失是一件比平地放鞭炮要好的多的一種方式,有的鞭炮確實能夠在水裡響的功能,具有很好的暫時性的防水功能,能夠輕輕鬆鬆在水裡面燃放,發出比較悶的響聲,小孩子對於這種聲音是相當不滿意的,因為不夠響亮,但隨著炮仗的投擲,水裡的魚兒會在震動波的威力下,會出現翻肚子、昏迷的現象,當然也會有些魚兒會因此死去,作為自己魚塘養殖的過年魚,就這樣輕輕鬆鬆的從水裡面飄到水面,根本不用自己在張網捕魚,直接打撈即可,這可以省去多少力氣啊,對於這些小孩子要給與一定的物質,以資鼓勵,扯得遠了,開玩笑,對於這樣的事情應該怎麼處理呢?


作為小孩子的天性使然,這也是一種很正常不過的事情,打不得罵不得的,童年的陰影是決計不能留下的,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雖然不是說讓他肆意妄為,但對於天性使然的童心,還是要作為適當的指引,而不是一棒子打死,可以去找孩子的家長告知這樣的事情,不是在乎自己的魚,自己的魚完全還可以吃,並沒有什麼影響,作為一個村裡的,對於鄰居毛孩子這樣的舉動,更談不上什麼賠償,即是人家給你,自己也不好意思要的,最主要的是要告知家長,孩子所做的危險性,這樣威力頗大的炮仗,是不能給孩子玩耍的,炸魚是小事,如果孩子不小心、孩子鞭炮出現捻子燃燒較快,這些都是具有很大危險的存在。


作為老鄰居,對於小孩子這樣的事情,真的沒有必要去計較太多,小孩子作為玩耍之心,決計是想不到對於魚兒是有多麼大的影響和危害的,即是是知道,也是作為好玩來做,其實不只是小孩子,我們大人有時候做出來的事情,有時候比比小孩子還要幼稚,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勸告孩子玩鞭炮的注意事項,作為村裡一份子,要對於村裡的孩子的安全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這才是最重要的,安全比什麼都重要,對於這話題你有什麼看法呢?歡迎大家補充評論留言,謝謝。


棒奔霸


問:即將過年,農村一幫小孩,用鞭炮把本人家裡魚塘的魚全部炸死了,該怎麼辦呢?

過年吃魚,「年年有魚」即寓意著「年年有餘」,這是民間過年的習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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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想在城裡超市或者農村集市買幾條野生的魚兒都是一種奢望,絕大多數都是飼料養大的魚。自家在魚塘裡養的魚不為了賣錢,只留作自家吃,眼看著就要過年了,卻被村裡的熊孩子扔鞭炮全給炸了,「年年有魚」變成了「過年有死魚」,這可如何是好呢?刺楸發現,不同性格之人處事的方式差異很大。

一、大度的人會覺得如此甚好,直接撈出來提前準備過年用

已是臘月底,還有幾天即是大年三十。在刺楸老家,村裡的魚塘一般也就是這兩天放水捉魚,村民會立馬前往挑選幾條剛捉的魚,否則遲了就可能買不到。買回家後直接養在桶裡或者水缸中,待到過年時再撈出來烹飪。

刺楸認為,自家魚塘裡的魚被孩子用鞭炮炸了,也要怪自己沒提早捉魚,給了孩子們可趁之機。然而,既然事已至此,於事無補,就算找到孩子家裡讓對方賠償,可還能買到不喂飼料的野生魚嗎?最好的做法是把浮在水面的魚兒撈起來打整好,放入冰箱冷藏或者冷凍起來。

如果過年不準備煮魚湯,也可以打整好後直接油炸或者油酥,放幾天應該沒甚大礙。

二、把死魚撈起來,找上門並扔到對方家門口,讓大人拿話來說

這無異於置這幫農村孩子於“死地”,一頓毒打自然是免不了的。在農村,家長有時並非真的在教育自家孩子,而是在教育給外人看。父母口上念著「不打不成人,黃荊條子出好人」,手上的訓兒棍越打越起勁,心中卻在滴血。



刺楸發現,但凡有點矛盾的農村家庭間,如果自家的孩子因為雞毛蒜皮的小事而惹到了對方,對方心有不快會說了幾句,而此時孩子就成了父母做給對方看的工具,父母打得越狠,就代表著對對方的成見有多深。

當然,對方也心知肚明,知道教訓孩子是教訓給人看的,心直口快之人會來一句「你教訓娃兒是教訓給我看的吧」。


再回到用鞭炮炸死魚的話題,若果真把死魚甩到孩子家門口,刺楸可以肯定地說,孩子免不了被狠狠地教訓一頓,自己也能夠得到對方家長的賠償,但是除了收到賠償外,還會收穫一份成見。

刺楸認為,大過年的,沒必要為了一點魚兒而讓這幫農村孩子捱打,若捱了打,也許他們會一輩子都記恨著這件事呢,你覺得呢?



以上就是刺楸對魚塘裡的魚被農村孩子用鞭炮炸死的看法,如果覺得回答得不錯就點個贊,並順便關注一下吧,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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