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和對陣恆大,保利尼奧抬腳過高踢中人和球員羅歆頭部,由黃牌改紅牌罰下,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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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和2-1擊敗廣州恆大,比賽進行到第14分鐘,恆大就損失關鍵的核心外援保利尼奧,而裁判紅牌罰下保利尼奧,的確充滿了爭議。

首先,動作本身是否該給紅牌,存在爭議

保利尼奧雖然是防守中場,但是他過往的球風可以看出,他不是那種粗野型的球員,而這一下抬腳過高,他根本向著球去,並且也先踢到了球,而北京人和球員羅歆隨後到來的頭,被保利尼奧踢到,保利尼奧絕非有意。並且保利尼奧發現對手頭來了,也收力收腳。

抬腳過高,危險動作,黃牌是合理的,但是給紅牌,就充滿爭議了。

裁判原本黃牌,聽耳機提示就改判紅牌,這一點也充滿爭議

畢竟紅牌不是小事,而且現在有VAR,當恆大球員質疑給黃牌時,裁判王迪只是聽了耳機的提示,就改判紅牌,也不去場邊親自看VAR,再確認一下。

如果王迪看了視頻回放,可能不一定給紅牌,畢竟裁判更加清楚場上球員跑動起來的感覺,可能視頻看上去保利尼奧的腳衝著人去,但是在場上跑動的王迪應該能感覺保利尼奧只是搶球中產生的事情。

這個判決影響巨大,直接影響這場比賽的結果,沒有慎之又慎

王迪這一下判決,是雙重爭議,但是他也沒有多解釋。就這樣,廣州恆大因為這樣的判決,全失去3分。既然有VAR,至少過程可以更加心服口服些,即使你很堅定地認為紅牌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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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尼奧紅牌沒問題,中國裁判能力有限並不是我們蔑視裁判權威和質疑結果的理由。



我記得已經退役的金哨孫葆傑曾經說過一句話:公平都是相對的,沒有絕對意義上的公平,而我們的老話又說了無規則不成方圓,似乎絕對的客觀公正才是我們行事的唯一準則。兩句聽起來有點矛盾的話細品之下還是會發現他的辯證統一,絕對公平是意識形態上的理論指導,相對公平則是具體操作中的理論實踐。

整場比賽看下來除了這個紅牌動作引起大家所謂的爭議以外,王迪的判罰並沒什麼紕漏,個人認為其在雙方的吹罰尺度上都比較統一,對於紅牌的判罰也相當堅決果斷。吹罰尺度的一致性可以從他比較碎的吹罰犯規看出來,很明顯王迪對於球員的動作要求比較嚴格,這就為保利尼奧吃紅牌埋下了伏筆。另外一個就是看裁判全場的吹罰能不能自洽,比如雙方都有同樣的危險動作你要麼是都吹要麼就都不吹。

具體說說紅牌,看到很多人都說這是一個有爭議的判罰,我要說的是這球沒爭議紅牌沒毛病!很多人都說紅牌過於嚴厲,這種嚴厲和寬鬆的邏輯論點本身就是對於規則的人情化解讀,很明顯危險動作只有有和沒有之區別。這球保利尼奧很明顯是抬腳過高,即便平常的對抗中這也是一個犯規,而直接踢到羅歆頭上這麼敏感的部位無疑就是危險動作,裁判從你動作本身的屬性吹罰紅牌,迅速果斷不存在問題。 大家的爭議來自於保利尼奧也不是故意的,通過視頻回放可以看到踢到頭的那一瞬間保利尼奧自己也嚇了一跳。但判罰的解釋權還是歸功於裁判,就看他對危險動作和危險動作未遂的判罰尺度了,我覺得不管何種結果我們都應該尊重,不要因為他是一個能力不足的中國裁判就徹底否定他的權威,不然十個人十種從自己利益出發考慮的說法,這球沒法踢了。


我記得孫繼海當年在曼城的時候,因為一個疑似肘擊的行為也被紅牌罰下,當時國內的輿論和專家解讀說說危險動作和危險動作未遂結果一樣,先不說這樣的說法對不對,當今天這種情況發生在中超賽場的時候我們希望專家們不要出爾反爾。

由此我想到了秦升對於多拉多的犯規,主觀故意犯規,戰術需要犯規,危險動作,危險動作未遂這一系列的動作細節到底該怎麼吹罰?個人覺得需要考慮兩個方面,一是動作本身的目的性和危險動作的程度,如果目的是明顯的戰術需要在規則允許的範圍內進行身體對抗完全是可以的,如果因為動作過大而造成球員受傷並不能成為直接判罰紅牌的原因,當然如果根本沒有觸到球這個戰術犯規就無從談起。另外要從主裁判自己的個人判罰標準出發,我們要合理允許裁判擁有自己的判罰尺度和對規則的認知空間,即便場上局面掌握的不太全面如果能一碗水端平判罰就沒問題。


奮進足球社


這個判罰值得商榷,保利尼奧點太背了!



人和主場對陣恆大比賽第15分鐘,保利尼奧在先碰到球情況下,羅欣頭上來,太巧了,暴力鳥鞋釘碰到羅欣頭部,造成羅欣受傷。對於,這個動作,當值主裁判開始是黃牌,後來經視頻裁判提醒,直接紅牌。

那問題來了,這個動作是該紅牌嗎?先來看看媒體人看法:

記者曾瀟:“大下午的開開心心看場球結果像吃了屎一樣噁心。” 解說員申方劍:“這球能給直紅,我不理解,我很佩服,解釋是得不到的,就這樣吧 。”



記者李儀:“這個動作算犯規?” 《足球報》李璇:“保利尼奧被紅牌罰下,抬腳過高危險動作,他沒有故意傷人的意圖,確實趕上了。” 記者潘偉力:“保利尼奧明顯沒有看見對方球員啊。紅牌太扯,這是強行讓暴力鳥輪休啊。”

從眾多媒體人角度來看,這判罰嚴重了,裁判判罰有點扯。

個人認為,這個動作,給個黃牌沒問題,給紅牌嚴厲了。

首先,保利尼奧先觸犯球,在羅欣迎頭而來的瞬間,保利尼奧沒有故意去傷害對手,只能說兩人爭搶時碰巧了。



其次,裁判沒有主見。第一時間的判斷是對的,聽了視頻裁判的意見就做出改判,這是對自己不夠自信,他甚至連傅明都不如。

第三,保利尼奧太悲催。僅僅15分鐘就被罰下,這個直接紅牌,不知道協會事後是否追加處罰。只能說,這個動作,暴力鳥的點太背了!

針對裁判的判罰,歡迎發表意見討論!


小言球事


非常準確的判罰,保利尼奧眼看著人和隊員低頭觸球還落腳下踩明顯的非體育道德行為!如果足協公正的話應該追罰保利尼奧,就怕足協不敢!


猴大球迷全是逼猴子


毫無爭議的判罰!包裡尿亮鞋底踢到對方頭部,此前沒有收腳的意思,絕對紅牌!


專治各種恆殘


恆慘家奴上班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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