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

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近日,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联合区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

明确督察内容

一是制定督察方案。主要围绕是否严格贯彻落实党委及上级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是否依法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是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是否注重“破网打伞”、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并及时移送,是否强化自身监督等开展督察。二是真学真考。4月1日晚,组织全院干警专题学习《丽水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汇编》,并于4月5日进行闭卷考试,督促全院干警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全力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履职能力。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

图为全院干警参加考试

强化督察方式

一是强化办案程序监督。通过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区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正在办理案件的程序实时动态全面监督,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程序规范、合法。二是强化对办案人员的日常监督。通过现场察看、翻阅卷宗台账等形式,对检察人员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进行全面督察,及时发现办案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落实整改,确保公正执法。三是强化正风肃纪检查,针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处理、案件办理等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采取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和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督察,切实将上级关于扫黑除恶“破网打伞”要求落到实处。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

图为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吴喆文监督查看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严格督察要求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和区纪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加大检务督察力度,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门强调各项廉洁纪律和规范办案的要求,及时提醒纠正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

莲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蔡建彧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突出问题导向,形成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一盘棋”意识。院党组和纪检监察组要同向发力,推动院党组的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形成合力。要加强纪检监督检查,发现检察人员参与其中或者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绝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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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廖 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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