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不遵守勞動法,壓工資,拖欠員工工資的公司,你們覺得把公司納入徵信怎麼樣?

一個思想自由的90後


我來回答一下這個複雜而又簡單的問題!

哪些公司不拖欠員工工資

不拖欠員工工資的有這麼幾類公司:

1、國企(央企、地方性國企);

2、外資企業一般很少見拖欠員工工資,但也有極少數倒閉的公司會有;

3、成熟的互聯網、高科技公司;

4、正常經營不虧損的中小型民營公司且有法治意識的公司。

這些公司相對比較會顧及法律的義務,比較守規矩,其中前三類企業是中堅力量。

哪些公司會拖欠員工工資

拖欠員工工資的最多的是經營管理欠缺及法制觀念、道德淡薄的企業,這些公司類型有幾類:

1、中小型民營企業,絕大部分是在虧損或虧損邊緣,甚至是盈利的也會拖欠員工工資,這些企業主社會責任以及社會道德水平低下;

2、少數瀕臨破產或已經破產的企業(包括外企)。

拖欠員工工資的原因

拖欠員工工資的原因很多,但歸納起來無非以下幾種:

1、老闆法治意識淡薄、社會道德水平低下,惡意拖欠;

2、公司虧本或倒閉現金流存在很大問題;

3、公司經營不善,管理混亂,成本過高,應付不了市場競爭;

4、員工無原則的縱容也是原因,只要正常發工資就覺得不錯了,這種心理滋長了道德意識薄弱的經營者。

以上拖欠原因:個人主觀因素,也有社會因素。

拖欠了你的工資該怎麼辦

當出現公司拖欠員工的工資時,員工要及時伸張自己的勞動權益,當然對於公司真的由於經營嚴重虧損,需要員工給予理解與支持,經營者也主動誠懇請求員工的支持時,員工在與經營者充分溝通的前提下,給予公司一定的理解與幫助。

該不該把拖欠工資的公司納入徵信系統

拖欠工資把企業納入徵信這件事,如果一刀切不問青紅皂白,都把企業納入徵信的話,個人覺得也不是一個合情理的做法。但是對於那些惡意拖欠員工工資的經營者與公司,應該且應該納入徵信,嚴肅懲處。

最近的兩會後,國家出臺了很多利於企業的利好政策,比如降稅、降費(企業社保承擔的費率)、規劃出臺利於中小企業社會融資等政策,這都將極大地改善企業經營的成功機會,也將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相信也將有效地改善企業的現金流,同時國家在法治建設上也將不斷地改善勞動者的權益保障。

除了國家層面上的不斷深化改革,企業經營者的法治意識地改善、道德自律以及員工自我保護意識的增長,都將有助於拖欠員工工資現象的改變,直至最終徹底終結。


仙言俗語


我專業打工20年從2000年的月薪500塊幹到現在的4500塊見過的老闆很多也做過很多行業,這麼說吧用工荒前你能進廠就不錯了更加不要談勞動法老闆說的就是法一個月上29天天天加班到晚上9..10點。最近這幾年稍微好點有的開始幫你買社保什麼的星期天很多有休息了,但是由於現在的很多地方基本工資不高大多數都是靠加班加起來的。就算現在老闆按勞動法來給你算估計很多打工仔也不願意出來打工無非就是想多掙點錢只要不壓工資拖欠工資其它的都無所謂,你現在要求老闆節假日星期天都算加班這些小企業老闆估計很難,只能一步步來吧,期望以後會慢慢實現。


海枯石爛不悔


去年我在長沙桔子洲沙灘樂園做保潔員幹了近一年,被公司拖欠近七幹元工資。從去年七月討要至今無果。區政府,區法院,區勞務糾紛緝查大隊,市長熱線一一走遍,得到的消息是該公司已虧損1點2億元,早兩年就在網上列入不誠信公司。為維護市某領導及區顏面,公司競然一直運作。最終,在該公司拖欠電費水費斷電斷水的情況下,我孤身堅持了三個月才辭職。這個公司就是湖南省桔子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老闆戴翔非法集資被抓,2016年公司才註冊,很快在網上列入不誠信公司,列入黑名單,但又怎麼樣呢?拖欠長沙市城投公司幾百萬,拖欠桔子洲管理處水電費幾百萬,拖欠打工者區區幾千上萬元薪金不值得一談。古語云:殺人償命,欠債還錢,城投管理處都要不回欠款,平頭老百姓就甭想要回出力流汗的辛苦錢。



最近,因為浙江某企業提議將跳槽員工納入信用系統,歸為失信人員,引起網絡熱議。當然,更多的是吐槽!

誠然,員工跳槽頻道,流失率居高不下,給企業生產經營造成了嚴重的影響。可是,這都是員工的責任嗎?企業這麼一說,好像自己成了受害者,這就有點混淆視聽了!試想,如果企業有良好的文化,承擔社/會/責/任,誠信守/法/經營,給員工合理的工資待遇和福利保障,員工認可公司,對公司有歸屬感,會跳槽離職嗎?

前幾天看過一個故事。某人想開一個飯店,聽說海底撈的經營模式非常好,員工玩命工作,對團隊特別忠誠,於是決定到海底撈臥底學藝。幾個月以後,朋友見到他,問他飯店什麼時候開張,他說不開了。朋友很奇怪,他說道:“我怎麼捨得離開自己的兄弟姐妹呢!”這就是文化的力量。在這樣的公司,老闆有人才流失的顧慮嗎?

企業看不到自己的問題,卻妄圖通過立/給員工套上沉重的枷鎖,這就有點不講道理了!如果企業不遵守勞動法,員工憑什麼不能離職?如果企業不給員工合理的薪酬,員工憑什麼不能離職?如果企業總是拖欠員工工資,員工憑什麼不能離職?如果老闆拿員工當牛做馬就是不當人,員工憑什麼不能離職?如果老闆對員工三天一小訓五天一大罵,員工沒有任何尊嚴,憑什麼不能離職?如果員工連離職的權利都沒有,與奴/隸有什麼區別!

在資強勞弱的大環境下,只限制員工的權利,而不規範企業的責任,將跳槽員工納入徵信系統就是一個笑話!所以,為了保證員工的合法權益,不讓員工淪為悲慘的奴/隸,將不遵守勞動法,拖欠員工工資的企業也納入徵信系統,這是非常合理的訴求!來而不往非禮也,就是什麼簡單!


管理那點事


錘子,堅決不同意,不服來辯!!!


壓工資、拖欠員工工資的單位著實違法了勞動法,但是並不能因為這個行為就採取“一刀切”的辦法,統統都納入徵信。

舉個例子:如果你所在廠子是你們鎮上唯一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常年來一直解決著鎮上青壯年的就業問題,讓他們不用背井離鄉,外出務工,可以常年陪伴在家人身邊。同時,這家廠子也為你所在的地方政府繳納數量可觀的稅收,這些稅收拿來完善了基礎設施。這家廠子的老闆也較有社會責任感,捐建希望小學,幫助貧困大學生上大學等。但是因為近年來市場情況嚴峻,人工成本上漲較快,廠子近來又投入大資金準備研發一種新型工藝,這一切讓廠子的經營變得困難,但是這個困難是短期內的。若因為以上的這些原因使得廠子不得不暫時壓了工資。請問,面對這樣的公司,你們覺得將其納入徵信系統合適嘛?

以上的例子充分說明了,採用“一刀切”的做法,不分事情原由、不分事情輕重、不分影響大小地把所有拖欠工資的公司都納入徵信系統,肯定是要不得的。


我國經濟學學的泰斗、著名經濟學家于光遠曾說過:“國家富強靠經濟,經濟繁榮靠企業”。企業作為推動國家經濟發展的主體,作為解決就業、繳納稅收的主要力量,應該把它當做和我們個體一樣對待,讓其平等履行作為法律對象的權利義務。不要因為我們是員工,就站在公司的對立面一刀切地將公司推入違背信用的境地。若一個國家的企業這麼輕易地就一刀切地背上違背信用的“帽子”,那麼這些企業如何參與國際競爭?如何去參與業主的招投標?如何獲得國內國外金融機構的融資和擔保呢?企業背上了沉重的信用成本,最終吃虧的只能是普通員工而已。正所謂“大河漲水小河才能滿”。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又何況是一家單位呢?

這是來自二十多年上市企業集團總部的HR的忠誠奉告😂


職場go



中國大多數私營企業,不遵守《勞動法》。法律規定的雙休日沒有。法律賦予職工的各項權益沒有。

私營企業之所以如此。一是私企老闆都是周扒皮。法律意識單薄。二是勞動監察部門失職。

對企業違反《勞動法》的情況,我認為應當同時出臺幾項舉措:

一是把此類企業納入失信系統。下令整改。

二是罰款。重罰。

三是修改法律。對違反《勞動法》的企業老闆,追究刑事責任。讓他們坐牢。

四是把不遵守《勞動法》的私營企業財產收歸國有。

若如此,再也沒有私企老闆違反《勞動法》。

如果是國企違反《勞動法》。法人代表直接判刑坐牢。


楊朱學派


黑龍江中桂製藥坑騙員工,藥品高開高返款,抬高藥價矇騙國家,魚肉百姓,員工找當地勞動部門反應,地方保護,中桂製藥老闆張樹乘說,保護傘多,沒人能治得了他。張樹乘說他是省領導的保健醫[摳鼻],他說黑道大哥護駕,白道領導保護。所以他欠員工工資不給,還說願意哪告哪告,就說不給。蒼天啊、大地啊、誰為老百姓出這口惡氣啊![祈禱][祈禱][祈禱][祈禱]還是自己創業的好,打工遇到老闆張樹乘這樣的無恥之徒,當地勞動部門說好多中桂製藥員工來找該老闆欠工資,但是管不了,張樹乘盤剝員工錢,擴大生產經營,領老婆孩子出國旅遊


笑看1風雲1


說一個最痛心的經歷。2003年在廣東打工時和企業簽訂了相關的勞動合同,當時去應聘時談好的工資時每月3600元/月,但是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將3600元劃分成很多的項目(底薪只有480元/月),但是總額還是3600元/月。當時自己也沒有仔細查看,到都幹了半年以後發現加班費每小時6元。為此去同公司交涉,公司方面認為沒有錯誤,最後投訴到當地勞動局也沒有結果,最後走上勞動仲裁,經過一裁兩審的過程,走到最後還是判定公司的做法合理合法。當然這都是是多年前的事情了,現階段整個社會的法制教育都在提高,人們的維權意識也在提高。但是作為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主要目的還是要維護當地企業的利益,如果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把企業處罰破產了,對當地的社會穩定就會不穩,人員大量失業,所以說回來如果沒有充足的證據作為後盾,我奉勸各位還是本本分分工作吧!當地勞動主管部門不會去維護你權益的。


晨曦260185510


現在有些國企把活包給私人老闆,只一門心思的是怎樣會弄到更多的錢,全然不管私企他們是否執行國家勞動法規,美其名曰抓安全,口罩不戴整齊罰幾百元(一天掙一百幾)可從來不管私企勞保發放情況,是否夠用。是否有休息或節假日,一概不聞不問,只想在那裡弄幾個罰款,廠區工資發放壓一月可現在已經發展到壓五十天了,加班很少給錢。勞保也是象徵性的,幾雙手套,幾個一次性防塵口罩,一年沒一天休息。一天不上班扣錢。什麼福利節假日加班,只聽正式工有。公司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別說給工資,連一分錢生話費也不發。交什麼幾金幾險什麼的我們連名詞也不知,更別說交了……。想都別想了!人家納入誠信的是員工跳槽,有誰管你農民工,你那幾個工資扣個人所得費又能上多少……


小草100399261


不要迷信徵信。

現成的勞動法擺在那,出現了那麼多無視勞動法的現象。再建立一套徵信系統,姑且不談這個系統的可操作性,即使有可操作性,就能解決問題嗎?

企業不執行勞動法的情況,主要有:

拖欠員工工資不按時發放;

強制員工加班不給報酬;

企業制定土政策,把每週雙休改為單休;

用工不簽定勞動合同;

私自設立試工期,試工期內無報酬。

這些違反勞動法的事情,直接損害打工者的利益,哪個企業有,有多少,自家心理清楚。

有人說,大河有水小河滿,有了企業打工的才有飯碗,這是本末倒置。誰見過大河的水往小河倒流,都是無數條小河匯聚成大河。老闆憑自己就能創造足夠的利潤,他還招員工幹嗎?是員工的勞動帶來利潤,聰明的老闆都不和員工較勁,而是設法調動他們的積極性。水能載舟,亦能覆舟。

有人說,你來做個企業試試,說這話的一定是位老闆。是啊,做企業這麼難,操心費力,為何還要做呢?因為在追求成功,追逐財富。如果輕輕鬆鬆就能當老闆,賺大錢,誰還去給別人打工呢?

有人說,不能把有不良行為的企業納入徵信,因為企業做了多少多少好事。這種說法可笑,企業為社會做貢獻,社會也用利潤回報了企業。不管有多大貢獻,企業也必須守法經營,不能把貢獻作為違法的理由。不能因為一個人是好兒子,好丈夫,酒駕就可以不受處罰,那是兩碼事。

徵信系統有沒有用,有多大用,不好說,因為沒有實施的案例。當務之急,應該是加大勞動法的執行力度,讓違法者付出代價,營造企業守法經營的社會氛圍。否則,現成的法律都執行不好,再弄一個徵信系統又能如何?

惡意跳槽,無理由跳槽要不要管,當然要管,但在管這事之前,要首先管好的是企業損害員工基本權利和利益的行為。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