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惡勢力“保護傘”
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按照中央“兩個一律”的要求,即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背後腐敗問題;對黑惡勢力“關係網”“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去年以來,台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立足職責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日前,台州市紀委通報了其中2起典型案件。
1.椒江區法院原副院長王鵬翔等人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2018年6月以來,台州市紀委監委組織力量依規依紀依法查處了椒江區以鄭官順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23名黨員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誡勉處理,其中對6名涉嫌違法犯罪的黨員幹部依法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椒江區法院原副院長王鵬翔利用職務便利,為鄭官順等人請託的案件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並涉嫌高利轉貸。2018年10月,王鵬翔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台州市水利局水政監察支隊原支隊長江華明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鄭官順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濫用職權包庇鄭官順非法採砂導致國家嚴重經濟損失。2018年6月,江華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台州市公安局技偵支隊原民警李斌洩露工作秘密,幫助鄭官順等人逃避打擊處罰。2018年6月,李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椒江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紀檢組長王仲瑜在擔任白雲派出所所長期間,收受鄭官順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2018年7月,王仲瑜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
椒江區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原所長陳軍 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鄭官順乾股分紅併為其謀取利益。2018年9月,陳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椒江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原大隊長張文鋒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鄭官順等人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2018年8月,張文鋒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2.仙居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原負責人趙中海等人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2016年底至2018年初,趙中海利用職務便利,為張一平為首的有組織犯罪團伙非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和關照,並非法收受財物。
2019年1月,趙中海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檢察機關依法對趙中海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提起公訴。此外,監察機關對涉及張一平案件的仙居縣水利局局長王志海、公安局原副局長吳中強採取留置措施,目前正在審查調查中。
通報指出,上述違紀違法人員,有的濫用職權,為非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有的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打聽案情、通風報信;有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這些問題雖極為少數,但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群眾深惡痛絕,必須嚴肅查處、堅決懲治。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案為鑑,警鐘長鳴,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同黑惡勢力劃清界限,堅決同各種黑惡勢力作鬥爭。
黑惡勢力“保護傘”有15種類型
今天給大家一一科普!
出資分紅型
在黑惡勢力設立的公司、企業入股分紅、合夥經營,或與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相互勾結、共同犯罪的。
縱容包庇型
利用職務便利,為黑惡勢力提供犯罪時間、條件,縱容、包庇犯罪的。
站臺撐腰型
為黑惡勢力排除異己、謀取利益撐腰出頭而違規立案、越權執法、違法辦案的。
打擊報復型
對涉黑涉惡犯罪舉報人打擊報復的。
有案不查型
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有警不接、有案不立、立而不偵、有證不取、該捕不捕、該訴不訴,以及隨意變更強制措施、撤銷案件的。
通風報信型
在辦案中跑風漏氣、洩露案情,或向黑惡勢力犯罪分子通風報信,幫助其逃避處罰的。
開脫罪責型
以普通個案處理代替涉黑組織犯罪結案,企圖為黑惡勢力開脫罪責的。
枉法裁判型
捏造事實、毀滅證據、偽造自首立功等材料、不依法履職、審查核實證據,使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漏捕、漏訴、漏判或重罪輕判的。
追贓不力型
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黑惡勢力違法所得、贓款贓物不能追繳而放縱犯罪的。
串通案情型
在羈押監管過程中失職瀆職,為涉黑涉惡犯罪嫌疑人或罪犯裡勾外聯、串通案情、遙控指揮提供便利條件或放任不管的。
違規吃請型
在教育改造涉黑涉惡罪犯過程中收受罪犯及家屬財物或接受吃請,違規給予表揚、記功等考核成績的。
違規減刑型
違規違法呈報並辦理涉黑涉惡犯罪分子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的。
幫人說情型
違規違法打探案情、說情打招呼、干預涉黑涉惡案件依法辦理的。
阻撓查處型
利用自己的權力和便利,使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避免公安司法機關偵查、查禁、指控、起訴、審判和懷疑,為其通風報信,隱匿、毀滅、偽造證據;阻止他人作證、檢舉揭發,甚至指使他人作偽證;幫助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逃匿;或者阻撓、干擾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禁;以阻撓、拖延、不履行職責等方法,干擾對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犯罪分子的查處,為其獲取非法利益的。
打擊不力型
其他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致使對涉黑涉惡犯罪打擊不力的腐敗行為。
發現身邊的涉黑涉惡違法犯罪,
應如何舉報?
看這裡!
(一)以涉惡常見各類罪名移送起訴的,
獎勵人民幣1000元;(二)以涉惡類犯罪團伙具體罪名移送起訴的,獎勵人民幣3000元;
(三)以犯罪集團移送起訴的,獎勵人民幣20000元;
(四)以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名移送起訴的,獎勵人民幣50000元;
(五)其他應予獎勵的舉報情形可酌情給予獎勵。
舉報電話
縣掃黑辦:0574-65733083;
縣公安局:110或13506688110;
縣紀委:0574-65724846;
舉報郵箱
縣掃黑辦:[email protected];
縣公安局:[email protected];
信件地址
縣掃黑辦、縣紀委(象山縣丹東街道後堂街21號);
縣公安局(象山縣丹東街道靖南大街409號);
郵編:315700
現場舉報
舉報人可直接到縣掃黑辦、縣公安局及公安(邊防)派出所舉報;對涉舉報黑惡勢力“保護傘”的,可直接到縣紀委舉報。
轉發周知,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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