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奇葩的碰瓷,跑到鄰居家自殺,控告鄰居賠錢

剛從頭條上看到的新聞,今年3月份,廣州一老人因小事和鄰居吵了幾句,一氣之下,趁鄰居家門沒鎖和不注意之際,偷偷跑到鄰居家喝藥自殺。死後其家屬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鄰居對老人自殺負有責任,提告索賠12萬元。

這年頭真是“英雄倍出"的年代,各種人物盡顯神通,只要能掙錢(這不是掙錢,是想錢想瘋了搶錢),什麼樣的事情都幹得出來。

看到這樣的“碰瓷",人們也只能無語了。

最奇葩的碰瓷,跑到鄰居家自殺,控告鄰居賠錢

現在的一些人,大膽“創新",勇於“創造和探索",想出各種各樣的“詐錢"方式,事件層出不窮,樣式不斷翻新,套路越來越深,讓人們防不勝防。

這不是一句“壞人變老了"或"道德的缺失淪喪"所能解釋的。這已經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現象和社會毒瘤,浸蝕著人們最基本的道德底線。

最奇葩的碰瓷,跑到鄰居家自殺,控告鄰居賠錢

回頭來看此事的發生,你想死在哪不能死,非偷偷的溜進別人家去死,這就帶有明顯的目的性和敲詐性了,那就是我死了你家也別想好過,賠錢吧!

好在廣州的法官堅持原則,以法辦案,(不象南京某弱智法官那樣)。認為: 老人偷偷的溜進鄰居家自殺去世,和鄰居沒有因果關係,完全是其自主行為,駁回了死者家屬的提告訴求。鄰居無過錯,不予賠償。

這法院判決乾脆利索,不像前幾天因“小偷偷電動車觸電身亡,判車主賠小偷家屬5萬元"那麼窩囊,那5萬元算什麼?是慰問金還是獎勵基金?你是在鼓勵他們嗎?

法律,決不能因“惡小而為之"網開一面,就得為這樣主持正義,堅持原則和真理的法官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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