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云南”概况

西汉元封二年(前109年),武帝开西地南夷,置县24,云南为其一。取县名为“云南”有三种说法,一是“彩云南现”说,建县时,县治驻地现云南驿村北面的龙兴和山出现五彩云霞,县城在彩云之南称“云南”;二是“云山之南”说,云山即(现宾川鸡足山,常凝云气高数丈,县城在云山之南称云南;三是“武帝追梦”说,相传汉武帝夜梦彩云,遣使追梦,在今祥云县境追到彩云,因置云南县。

唐时,南诏王阁罗凤遗使到长安拜唐王,王问:君在何方?使遥指南曰:南边云下。于是在朝廷心目中“云南”便为祖国西南边疆地域的代称,开元十六年(728年)唐王便封阁罗凤为“云南王”。

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设云南行中书省,“云南”正式作为滇域的名称确定下来,云南县的地域上曾设过云南郡、云南赕、云南州,“云南”两字一直沿用。

明至清代为区云南县与省名的使用混暇,常将云南县称为“小云南”。民国七年(1918年),为免省县同名,将“云南县”改名“祥云县”。

云南地处中国西南边陲,位于东经97°31′至106°11′,北纬21°8′至29°15′之间,北回归线横贯本省南部,属低纬度内陆地区。全省东西最大横距864.9千米,南北最大纵距990千米。全省国土总面积39.41万平方千米,东部与贵州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为邻,北部与四川省相连,西北部紧依西藏自治区,西部与缅甸接壤,南部和老挝、越南毗邻。云南有25个边境县分别与缅甸、老挝和越南交界,国境线长4060千米,其中,中缅边界1997千米,中老边界710千米,中越边界1353千米。

地形地貌

云南属山地高原地形,山地面积33.11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84%;高原面积3.9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10%;盆地面积2.4万平方千米,占全省国土总面积的6.0%。地形以元江谷地和云岭山脉南段宽谷为界,分为东西两大地形区。东部为滇东、滇中高原,是云贵高原的组成部分,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表现为起伏和缓的低山和浑圆丘陵,发育着各种类型的岩溶(喀斯特)地貌;西部高山峡谷相间,地势险峻,山岭和峡谷相对高差超过1000米。5000米以上的高山顶部常年积雪,形成奇异、雄伟的山岳冰川地貌。全省海拔高低相差很大,海拔最高点海拔6740米,在滇藏交界处德钦县境内怒山山脉的梅里雪山主峰卡瓦格博峰;最低点海拔76.4米,在河口县境内南溪河与红河交汇的中越界河处,两地直线距离约900千米,海拔相差6000多米。

全省地势呈现西北高、东南低,自北向南呈阶梯状逐级下降,从北到南的每千米水平直线距离,海拔平均降低6米。北部是青藏高原南延部分,海拔一般在3000~4000米左右,有高黎贡山、怒山、云岭等巨大山系和怒江、澜沧江、金沙江等大河自北向南相间排列,三江并流,高山峡谷相间,地势险峻;南部为横断山脉,山地海拔不到3000米,主要有哀牢山、无量山、邦马山等,地势向南和西南缓降,河谷逐渐宽广;在南部、西南部边境,地势渐趋和缓,山势较矮、宽谷盆地较多,海拔在800~1000米左右,个别地区下降至500米以下,主要是热带、亚热带地区。

气候

  • 特点

云南气候基本属于亚热带高原季风型,立体气候特点显著,类型众多、年温差小、日温差大、干湿季节分明、气温随地势高低垂直变化异常明显。滇西北属寒带型气候,长冬无夏,春秋较短;滇东、滇中属温带型气候,四季如春,遇雨成冬;滇南、滇西南属低热河谷区,有一部分在北回归线以南,进入热带范围,长夏无冬,一雨成秋。在一个省区内,同时具有寒、温、热(包括亚热带)三带气候,一般海拔高度每上升100米,温度平均递降0.6°C~0.7°C,有“一山分四季,十里不同天”之说,景象别具特色。

  • 气温

全省平均气温,最热(七月)月均温在19°C~22°C之间,最冷(一月)月均温在6°C~8°C以上,年温差一般只有10°C~12°C。同日早晚较凉,中午较热,尤其是冬、春两季,日温差可达12°C~20°C。全省无霜期长,南部边境全年无霜,偏南地区无霜期为300~330天,中部地区约为250天,比较寒冷的滇西北和滇东北地区也长达210~220天。

  • 降水

全省降水在季节上和地域上的分配极不均匀。干湿季节分明,湿季(雨季)为5~10月,集中了85%的降雨量;干季(旱季)为11月至次年4月,降水量只占全年的15%。全省降水的地域分布差异大,最多的地方年降水量可达2200~2700毫米,最少的仅有584毫米,大部分地区年降水量在1000毫米以上。

水文

全省河川纵横,湖泊众多。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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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9)

省境内径流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889条,分属长江(金沙江)、珠江(南盘江)、元江(红河)、澜沧江(湄公河)、怒江(萨尔温江)、大盈江(伊洛瓦底江)6大水系。红河和南盘江发源于云南境内,其余为过境河流。除金沙江、南盘江外,均为跨国河流,这些河流分别流入南中国海和印度洋。多数河流具有落差大、水流湍急、水流量变化大的特点。

全省有高原湖泊40多个,多数为断陷型湖泊,大体分布在元江谷地和东云岭山地以南,多数在高原区内。湖泊水域面积约1100平方千米,占全省总面积的0.28%,总蓄水量约1480.19亿立方米。湖泊中数滇池面积最大,为306.3平方千米;洱海次之,面积约250平方千米;抚仙湖深度全省第一,最深处为151.5米;泸沽湖次之,最深处为73.2米。

矿产资源

云南地质现象种类繁多,成矿条件

中国“云南”概况

矿产资源(7)

优越,矿产资源极为丰富,尤以有色金属及磷矿著称,被誉为有色金属王国,是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宝地。云南矿产资源的特点:矿种全,已发现的矿产有143种,已探明储量的有86种;分布广,金属矿遍及108个县(市),煤矿在116个县(市)发现,其他非金属矿产各县都有;共生、伴生矿多,利用价值高,全省共生、伴生矿床约占矿床总量的31%。云南有61个矿种的保有储量居全国前10位,其中,铅、锌、锡、磷、铜、银等25种矿产含量分别居全国前3位。

生物资源

主词条:云南省主要自然保护区

云南是全国植物种类最多的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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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资源(7)

份,被誉为植物王国。热带、亚热带、温带、寒温带等植物类型都有分布,古老的、衍生的、外来的植物种类和类群很多。在全国3万种高等植物中,云南占60%以上,列入国家一、二、三级重点保护和发展的树种有150多种。

2011年,云南森林面积为1560万公顷,居全国第3位,森林覆盖率将近50%(含灌木林)。活立木总蓄积量15.48亿立方米,占全国活立木总蓄积量的11.4%。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16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6个,省级自然保护区4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95.56万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4.27万公顷,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88.31万公顷。云南树种繁多,类型多样,优良、速生、珍贵树种多,药用植物、香料植物、观赏植物等品种在全省范围内均有分布,故云南有药物宝库、香料之乡、天然花园之称。

云南动物种类数为全国之冠,素有动物王国之称。脊椎动物达1737种,占全国58.9%。其中,鸟类793种,占63.7%;兽类300种,占51.1%;鱼类366种,占45.7%;爬行类143种,占37.6%;两栖类102种,占46.4%。全国见于名录的2.5万种昆虫类中云南有1万余种。云南珍稀保护动物较多,许多动物在国内仅分布在云南。珍禽异兽如蜂猴、滇金丝猴、野象、野牛、长臂猿、印支虎、犀鸟、白尾梢虹雉等46种,均属国家一类保护动物;熊猴、猕猴、灰叶猴、穿山甲、麝、小熊猫、绿孔雀、蟒蛇等154种,属国家二类保护动物;此外,还有大量小型珍稀动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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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资源

水资源

云南省临近热带海洋,位于青藏高原的东南部,处于西南暖湿气流和东南暖湿气流的共同影响之下,由于地形和气候的影响,具有水汽充足、降水量丰富的特点。全省年均降水量为1278.8毫米,折合水量4900亿立方米。降水量地区分布十分复杂,西部、西南部和东南部年降水量较大;中部和北部的干热河谷(坝子)地区的降水量较少。从全省范围看,降水量分布规律为:山区降水量多,河谷、坝区降水量少;迎风坡降水量大,背风坡降水量小。

云南省年均地下水资源量为771.5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约为全国地下水资源总量的9.54%;全省多年平均地下水产水模数为每年每平方公里2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的地区分布极不均匀,变化趋势与地表水资源量的地区分布基本一致,呈西多东少,南多北少的分布态势。

能源资源

云南能源资源得天独厚,尤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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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开发(4)

能、煤炭资源储量较大,地热能、太阳能、风能、生物能也有较好的开发前景。82.5%蕴藏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3大水系,尤以金沙江蕴藏的水能资源最大,占全省水能资源总量的38.9%。

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为10437万千瓦,占全国总蕴藏量的15.3%,居全国第3位。全省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为9795万千瓦,年发电量为3944.5亿度,占全国可开发装机容量的20.5%,居全国第2位。

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滇东北,全省已探明储量240亿吨,居全国第9位,煤种也较齐全,烟煤、无烟煤、褐煤都有。

地热资源以滇西腾冲地区的分布最为集中,全省有出露地面的天然温热泉约700处,居全国之冠,年出水量3.6亿立方米,水温最低的为25℃,高的在100℃以上。

太阳能资源也较丰富,仅次于西藏、青海、内蒙等省区,全省年日照时数在1000~2800小时之间,年太阳总辐射量每平方厘米在90~150千卡之间。省内多数地区的日照时数为2100~2300小时,年太阳总辐射量每平方厘米为120~130千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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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资源

总人口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省总人口为4596.6万人。2011年,全省总人口为4631.0万人,2013年,全省总人口为4684.60万人。2015年11月1日零时,全省常住人口为4736.8万人。

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为4800.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0.0万人。全年出生人口64.8万人,出生率为13.53‰;死亡人口32.0万人,死亡率为6.68‰;自然增长率为6.85‰,比上年提高0.24个千分点。年末全省城镇人口2241.4万人,乡村人口2559.1万人,全省城镇化率达46.69%,比上年提高1.6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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