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應該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嗎?

君子213432557


——一個完整的國家,弱勢群體(普通民眾)還是佔大多數的,他們才是這個國家的子民(人民),他們才是這個國家的忠實的勞動者,那可就無可厚非而為他們伸張正義!法律是國家武器,為民主張正義、為民維護正義、為民爭奪權利、為民換得公平、公證、公理!

也就是說,法律為他們伸張了正義,國家才會有希望建設成更加富強,因為他們才是國家財富的創造者!

我相信,都會懂得這個道理。法律從無私走向自私!所以,必須要完善法律機制,才可能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否則的話,法律就是伸張私利的傀儡!


992舒暢


首先要說明啥樣的人為弱勢群體:老人、兒童、殘疾人、婦女、富人與窮人想比之下,出現了弱勢與強勢,如果二者想爭時,應該照顧弱勢群體。如果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君子犯法與民同罪,公平正義是中國人的靈魂法寶,是底線,任何人不能超越。

早些時候:焦作沁陽市一個黑社會組織,頭目就是高位截癱的殘疾人,他的團伙,無惡不作,打、砸、搶、騙照樣受到法侓制裁,所以: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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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勢群體,應該是安分守己的老百姓,每天的生活很正常,上班,回家,做家務,在上班,回家,做家務,年節親朋好友吃個飯,談談家常,他們能違法嗎,開車違章交罰款,強勢群體就不一樣了,它們有錢,有人,違法的事它們敢做,出了事,人家也能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弱勢群體就不一樣了,你要真不小心犯了事,就等著法律的,法辦吧,它們才不管,你是弱勢群體呢,所以說弱勢群體老百姓能吃口,喝口,能休息好就之足吧,可是我們年齡大了,有退休費,吃,喝,沒問題,就是因為天津黃家花園大鬍子燒烤正夜的噪音擾民,跟本休息不了,政府不管,居民反應,還被罵,嚴重的是還被打110到派出所也管不了,這就是強,與,弱,的,分別,公理啊,你在那,我做夢都想找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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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是統治階級為了自身所得利益而建立,當代法是建立在道德良知基礎上為廣大人民服務而制定的。人民統稱為弱勢群體,強權和富貴為強勢群體。法同時又與現行社會發展需求而變遷,如一夫一妻,從道德層面現行法有利社會人民生活和諧而定,有利道德宣揚,當社會發展女性超過男性3比1時,現行法就會對人民生活產生極大矛盾,那時就應該修改以滿足人民生活發展需求。人民群體永遠是弱勢群體,法公平正義是考驗製法者及執政府部門和執法者是否以廣泛道德底線及良知而製法,懂法,執法併為之維護法的尊嚴。老百姓只要按基本道德良知就可以(學法是必須的),法律面前不分強弱,人人平等,只有權勢上分強和弱,只有權和富超越法不對等才會出現法律層面的弱勢群體。


雪龍20


我想問一問: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難道只是一句空話嗎?

如果讓弱者在法律面前獲得特權,那麼弱者是不是就轉化為強者了?

如果法律不是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而且按照強弱而採取不同標準,那麼法律意義何在?

那些碰瓷的,基本都是弱者,法律就可以寬容他們嗎?但他們毀壞的不是社會的良心嗎?

那些賣慘的,也基本都是弱者,你們沒有上當過嗎?啥感覺?

所謂“良心喪於困境”,“困境”之下,肯定是弱者,但因此就可以容許他們“喪良心”嗎?

中國的法律越來越完善,為什麼不是尊重法律,而要用什麼“強弱”來搞亂法律呢?


盛行東風帶


法律是社會和諧穩定的前提,法律是用來讓人人尊守的,而不是讓執法人勢力膨脹超越法律,弱勢群體跟官僚相比的確是秒小像只螞蟻。但是確實是法律的悍衛者,中國是大國多民族國家,槍枝必須控制,弱勢群體者只有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力。如實的依法治國,依法執政,用法維權用法律伸張正義的人應是真正的共產黨會感到無比自豪,弱勢群體現實是薄弱。背後有強大的靠山,那就是國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規。上一次悟空有個問題我想回答想想又沒回答,這次問題跟上一問題差不多,那麼今天在這裡也回答上一次問題。問題是,為麼什是少數人在用法律伸張公平正義,1,國家從嚴治黨,也是少數不合格的黨,正是他們不作為,亂作為,才導致了少數人用法律來伸張公平正義,是要大多數人都來用法律來伸張公平正義,其不是天下大亂,要是下級服從上級,地方服從中央,也許這少數人就不存在了。謝謝提問。再見!


玉鑫87586561


按照理來講應該,但是從我們日常生活中不應該。一但出了事要落井下石!有人會不解的問怎麼這麼沒有同情心呢?因為在當今社會所謂的弱勢群體幾乎都是以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原則。他們從來沒有想過災難會無緣無故的降到自己頭上。當災難降到他們頭上的時候,他們心中又會生出一種自我安慰的心態,來個“朝中無人莫盼官”這種曲扭的思維來忍讓一切,從而縱容了更多不應該發生的事發生。一但逼到他們實在無法找到理由的時候,他們心中只有怨恨周邊的人冷漠,為什麼不伸出手來幫助他們一把。可是他們曾經的思想與作為是怎樣的?他們捫心自問過沒有?所以對這群人不該同情更不應該給予任何幫助,唯有辱笑他們,挖苦他們,諷刺他們,只到讓他們無法接受一切的時候,他們才會把血性展露出來,他們才會知道無限的忍讓是沒有結局,他們才會覺醒,才會拿起自己的尊嚴去拼命!


用戶101264204089


你好,高興回答你的問題。

法律是否應該為弱勢群體伸張正義,太應該了。你問我為什麼呢?因為法律就是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一、對法律而言,誰弱勢群體呢?弱勢群體這個概念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對法律而言,整個社會中,婦女、兒童、老人是弱勢群體。

例如對婦女的特別保護:

對兒童的特別保護就更不用說了,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殺人都不負法律責任。

對老人的保護:



刑事訴訟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可謂是弱勢群體。
因此我們給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很多權利:



二、我們不要狹義的認為,窮人相對於富人是弱勢群體。我想富人的錢只要是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就行。

所以誰都可以說自己的弱勢群體。

銀行說自己弱勢群體。




司機說自己是弱勢群體

連知識分子領導幹部都可以說自己弱勢群體



從另一個角度看,法律維護了每個人的公平正義,我們需要的學法,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而不是一無所有,最後自己不懂,也請不起律師,那也是一種悲哀。


每天讀學一點法律


很多人將聲張正義,理解為一邊倒個人認為這這是錯誤的,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既然在案件中有弱勢和強勢之分,又如何公平?這樣所謂的公平是不是片面,是不是扯犢子!不能成為真公平!國家設立相關執法機關單位部門等的初衷,其目的就是為了正義,維護公民合法權益!如果反之相關部門不能聲張正義,膽小怕事,畏畏縮縮,旁觀者心態,混吃等死是先,縱容危害國家社會就是無形犯罪。反之如果相關部門不能發揮其作用有什麼存在的意義,應當撤銷由新部門代替,國家社會就像一個人,如果長期處於不健康狀態,不及時治療,會逐漸面臨死亡!執法機關單位部門等就是專家醫師。所以聲張正義要從國家穩定交易環境健康等多角度綜合考量!國家組成團結的初衷就是為了伸張正義,消滅霸權強權等!如果國家縱容黑惡勢力殺人霸市,縱容色情賭博,縱容欺詐傳銷,縱容販賣人口等等,那國家相關部門及執法人員等是否應當反思自己的作為!所以對執法者來說聲張正義是義務是責任!沒有應該不應該之說!應當肩負起自己的責任!


比亞費列羅


竊以為:

法律是為人道。

並不為某個群體主張正義,為的是以法律人,各行其道,互不侵犯。

人有強勢弱勢,這是自然之道,法律無法凌駕它,要求人人平等。

正義又是什麼。

正義即公道,怎麼界定它,在於人心。

法律的初衷應當是為得民心而制定的,只是民心公道一旦以書面形式表達的時候,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漏洞,永遠都無法真正完善,因為人心叵測。

所以首先法律為了誰存在?

不僅僅是為了弱勢群體,它的對象是所有人。

其次法律主張正義嗎?

不是的,法律主張的只是你不許這麼做,否則就限制你的權利。至於正義不正義,那就隨緣了。

以上粗評,看官見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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