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從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五方面提要求 不滿足將被關停


廣東從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五方面提要求 不滿足將被關停

近日,廣東省出臺《廣東省2019年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方案》。《方案》表示,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結合廣東省產業發展實際和結構調整需要,以鋼鐵、水泥、電解鋁、平板玻璃、造紙、印染、製革、鉛蓄電池、銅冶煉、鉛冶煉、小火電、陶瓷等12個行業為重點,著力推動能耗、環保、質量、安全、技術達不到標準和生產不合格產品或淘汰類產能,依法依規關停退出。

2020年1月15日前,各地、各單位要將2019年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總結、依法關閉退出的落後產能企業清單及信息公開情況,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20年1月31日前將2019年全省落後產能退出情況彙總,報經省政府同意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

以下為《方案》節選: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農業農村廳、商務廳、應急管理廳、國資委、市場監督管理局、能源局,廣東省稅務局、人行廣州分行、廣東銀保監局,廣東電網公司、廣州供電局、深圳供電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2019年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19年4月1日

(聯繫人及電話:李競,020-83134777)

根據《方案》,水泥行業具體要求如下

能耗方面:執行水泥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額(GB 16780-2012),如超限額將限期整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責令關停退出。

環保方面:(1)《廣東省環境保護廳關於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執行大氣汙染物特別排放限值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水泥行業現有企業執行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特別排放限值;(2)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要求,

淘汰爐膛直徑3米以下燃料類煤氣發生爐及其他中小型煤氣發生爐,取締燃煤熱風爐。

質量方面:(1)淘汰32.5等級複合硅酸鹽水泥;(2)將水泥產品列入2019年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目錄,計劃2019年第四季度開展監督抽查200批次以上;對抽查中發現的產品質量達不到強制性標準要求的企業,依法責令其停止生產並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改正或經整改複查仍不合格的,依法依規吊銷相關證照;(3)進一步加大對水泥產品的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無證生產、超範圍生產、產品質量不合格等違法行為

 安全方面: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對安全生產條件達不到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要求的產能,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經停產停業整頓後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吊銷其相關證照、提請關閉。

 技術方面:(1)淘汰幹法中空窯(生產高鋁水泥、硫鋁酸鹽水泥等特種水泥除外除外);(2)淘汰直徑3米以下的水泥粉磨設備;(3)淘汰水泥機立窯、立波爾窯、溼法窯等落後水泥產能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協調小組的作用,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定期召開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年度重點任務。強化省市縣三級和各部門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參與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完善配套政策,強化常態化執法和部門聯動,主動開展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強化綜合協調,把握時間節點,依法依規完成淘汰落後產能的各項任務,妥善處理可能面臨的風險和問題。

(二)加強督導檢查。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能源局等部門要及時瞭解淘汰落後產能各項任務進展情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對各地淘汰落後產能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工作指導和督促,對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後產能任務的地區,採取通報、約談方式進行督辦。

(三)加強政策扶持。各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自然資源、生態環境、農業農村、商務、國資、稅務、市場、應急、能源、人行、銀監、供電等主管部門要按照《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等五部門轉發關於利用綜合標準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粵經信產業函〔2017〕133號)的職責分工,統籌用好現有資金,加大技術扶持,執行差別化信貸及價格政策,做好職工安置,盤活土地資源,為推動落後產能退出提供良好的政策環境。

(四)做好信息公開。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能源局根據職責分工在2019年12月31日前向社會公示公告技術方面關停退出的落後產能企業情況。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定期公佈不達標應限期整改的企業名單,以及經整改仍不達標、已依法關閉的企業名單。省生態環境廳定期公佈超標排放企業名單、超標排放情節嚴重的企業名單以及燃煤鍋爐退出企業名單。省各相關部門要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及時公開曝光違法單位和行為,並同時將有關情況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工作進度

(一)部署階段(3—4月)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能源局分別向各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印發通知,部署2019年度具體工作。其中,能耗方面,以能耗限額標準和階梯電價為重點,明確生產具有國家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產品的企業清單;環保方面,強化環評審批、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重點區域專項執法和督查、產能退出工作任務清單等工作;質量方面,突出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和審核、監督抽查、專項整治、產能退出工作任務清單等工作;安全方面,部署法規政策宣傳、執法檢查、產能退出工作任務清單等工作;技術方面,部署淘汰類工藝裝備摸查,發現一起、淘汰一起,並組織現場驗收。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能源主管部門牽頭,聚焦12個重點行業,結合本地實際制定行動計劃,分解年度工作任務,明確時間節點、工作措施和責任部門,報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同意後實施,並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抄送省淘汰落後產能工作協調小組成員單位。

(二)執法監管階段(全年)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聚焦12個重點行業,按有關要求和本地區行動計劃嚴格執法監管,加強監督檢查,做好信息公開,加強宣傳引導,依法依規推動落後產能退出,並做好落後產能退出的驗收、公告和檔案保存工作。

(三)總結階段(6月底及12月下旬到次年1月)

省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廳、市場監管局、應急管理廳、能源局要將各自負責領域內摸查掌握的企業清單,分別於2019年4月15日前、6月30日前、9月30日前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彙總並及時進行信息共享。2020年1月15日前,各地、各單位要將2019年推動落後產能退出工作總結、依法關閉退出的落後產能企業清單及信息公開情況,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於2020年1月31日前將2019年全省落後產能退出情況彙總,報經省政府同意後報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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