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男子玩手机将4岁女儿忘车内导致身亡,指责幼儿园考勤没尽责。对此大家怎么看?

醉墨客林世伟


可悲,可怜,可恨,可笑

可悲:此类地的事件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估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可怜:小女孩竟然遭遇这样心大的父亲,不敢想象她在车内的那段时光是如何煎熬到结束。

可恨:我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大事,竟然会让一个父亲忘记了自己女儿的存在。身为父亲,你说可恨不可恨。

可笑:不仅仅是这件事情了。我不知道这社会的一些人是不是道德品质垮塌了,出了事情,首先不是去思考自身的错误,而是不择手段、不要脸面地去寻找“背锅者”,用亲人的生命尊严来威胁、逼迫他人用金钱来交换。

唉……


秦半俠


今天早上,我一个学生在上学的路上,出了一点状况,她被一辆电车撞倒在地,没有来上课,家长向我请假,我同意,让她带孩子到医院检查。如果孩子妈妈没有向我请假,我只能记录下这个孩子缺勤,等到孩子来上学的时候再问清原因。我不一定要给家长打电话,工作太忙,也没有哪项规定要求老师一定要给缺勤的孩子家长打电话,我打电话是我的情分,说明我很负责。我不打电话也有充分的理由,工作很忙。孩子没有到校,监护责任没有发生。



我觉得这位父亲应该抓紧投案自首,这明显是过失杀人罪,不要再胡搅蛮缠。幼儿园打个电话可能确实避免孩子的死亡,但这并不是幼儿园所必须要做的,关键的是这位父亲因为玩手机将孩子忘到车里了。在那么热的天气里,在关闭的车里,几分钟后人就失去知觉,据科学推算,室外温度30度的情况下,在暴晒的情况下,仅仅需要15分钟弄个,车内温度应该在四五十度,在这种环境下,半个小时就可以丧命,,如果是一个孩子的话,加上着急和恐惧,能够支撑的时间会更短。也就是说,当这个孩子将孩子忘到车内,在暴晒的情况下,最多十几分钟就已经失去知觉,甚至已经死亡。即使幼儿园老师在整理完一切,吃完早饭,安顿好孩子,发现孩子没有到校。马上和家长联系,即使这样,也可能已经来不及了!



人们总是抱着一种惋惜的心情,做出种种假设,如果幼儿园当时能够打一个电话,也就提醒了他,孩子就不会离开,当时如果任何一个人当时给他打一个电话,问道一下孩子,可能都有可能挽救这个孩子的命。照这样推论的话,是不是每一个人都有牵连?

所以,我认为引起孩子死亡的全部责任都应该由孩子爸爸承担,幼儿园只存在管理方面不足的地方,需要完善和改进,如此而已!


寐语小筑


同样作为一名4岁女儿的爸爸,我对这个事故的发生非常痛心!

但翻阅了相关的视频与文章之后,我认为这个事故有很多疑点:

1、4岁的小孩送去幼儿园,肯定是要自己亲自送到幼儿园大门口,而不是车门一开,让小孩自己跑去幼儿园。

所以这位爸爸说,把小孩忘在车上了,我觉得不可思议!除非这个人吸毒或者醉酒了。


2、其次,我看了记者的采访视频,小孩的爸爸一直推说接了个电话,然后就忘记了。但记者查看他的手机,8:46分接听的电话,仅仅显示通话12秒,这显然不足以让一个成年人分神以致将小孩忘记在车里。

既然电话只有12秒,为何这个爸爸却一直说什么有电话,自己分神了?

显然是在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而且这个借口很勉强!

3、这位爸爸在视频采访中的语气、神态太过于淡定了!完全不像有“丧女之痛”的感觉。而且他面对记者的提问,回答是富有条理的。很明显,这种人思维缜密,不像是那种马虎大意的人。

我希望公安部门对小孩做个尸检,判断一下死因是不是困车里造成的?

或者将小孩与父亲做个亲子鉴定,看看是不是另有蹊跷?

最后,人命关天,可以3.2万元就这么私了?


从耗子胖成猪


我发现,中国奇葩事件一个一个的在诞生,没有做不到,只有你想不到,一样一样的事情,已经突破了你我的想象力,家长忘记把孩子送到幼儿园,导致孩子车上窒息身亡,竟然责怪幼儿园没有尽到考勤制度,追究幼儿园责任,怪事连连啊,想不明白的是,在没有打官司的情况下,幼儿园竟然还真赔偿了,我真的是无语了,如果真打官司,我觉得幼儿园是不需要赔偿的,孩子的死亡,又不是在幼儿园发生的时候,为何要赔偿?跟幼儿园有什么关系呢?如此,是不是以后谁不去上班,出现了死亡,家属是不是也可以起诉单位没有尽到考勤制度,也要索赔?真的是没有道理了。


在我们国度,很多事情,真的是突破了我们的想象力和极限,只要出了死人事件,总要讹一把,不管成不成,那是另外一回事,但国人的思维是,只要人死了,就要找相关方,如已经公开报道的几个奇葩案例:

1、女大学生带母亲去医院看病,中途站在妈妈跟前的一个女士没有让座,导致母亲到医院病情加剧而死亡,女大学生状告这个女乘客没有让座,最后法院反驳,但女士考虑到大学生还在上学,给了1000元慰问金。


2、老汉超市买东西出现中风死亡,要求超市赔偿11万,无果后用花圈堵超市。

3、老太太带孙女逛超市偷吃东西,导致孙女噎死,老太太状告超市没有起到监管责任,没有及时组织她偷东西导致孙女噎死。

4、女子公交车上吃糍粑噎死,老公状告公交车司机没有制止。

5、小偷偷电动车被电死,家属要求赔偿。

6、小偷业主家里偷东西,开灯导致天然气泄露被炸死,家属要求赔偿。


等等奇葩事件层出不穷,超出了你我的想象力,但有些事情,竟然成功了,如这个这个事情,幼儿园竟然给赔了3.2万元,我觉得,幼儿园如此行为,只会助长这股不正之风。

你的孩子,自己没有送到幼儿园,把孩子琐在车里,你不把孩子送过去,幼儿园老师不可能给你打电话,她没有这个责任,因为,每天多少孩子没有送去幼儿园,大多是心病或者其他原因,家长的责任和义务是告诉幼儿园老师,今天孩子去不了,为何去不了,告知清楚,如果今天没有送过去,到下午下班了,老师才会给你电话,因为,在带孩子的时候,幼儿园老师是不能随意玩手机打电话的。


因此,这个事情,女儿死亡,是粗心爸爸造成的,也是这个不负责任的父亲导致的,你还有有什么脸面去要求幼儿园赔偿呢?如今,幼儿园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给赔偿了,你这个当父亲的,这个钱,拿得开心吗?如此,只会加重你的罪恶感,可怜的孩子啊,因为父亲的不负责任,导致窒息身亡(当时益阳30℃)。

配链接,过去,还发生活孩子车内窒息身亡,希望引起家长注意:

2012年6月,湖南3岁女童小紫,被老师遗忘在幼儿园校车里长达7小时身亡。校车停在无任何遮挡路上,车门紧锁,车内温度或有50度。

2013年7月,湖北13岁男孩丁丁被“遗忘”车中,2个多小时后被发现时已昏迷,体温40度以上。

2014年8月,福建晋江2岁女孩小欢跟大舅和大姨回家路上在后座睡着,大舅以为小欢跟大姨在一起便锁车回家睡觉。第二天发现小欢已死亡。

2015年6月27日下午,在湖南湘潭一小区,一小男孩被发现死在自家车内。死者爷爷称,当时孙子跟着父母外出,回来时在车上睡觉,他们以为孙子还跟着父母。

2017年5月,在广西宜州市庆远镇洛岩的一家幼儿园门口,一辆长时间在烈日下暴晒的校车上,三岁半男童棋棋(化名)被发现倒在车内。

2018年4月9日下午,合肥一名4岁女孩和一名6岁男孩被发现在一辆轿车内,待群众用钥匙打开车门,两个孩子已没有了呼吸。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现在不是怎么看这位父亲推诿的问题,现在是网友普遍怀疑女童可能非命死于送幼儿园之前。而当天送幼儿园可能只是掩盖事实的障眼法,否则怎么会专门送幼儿园,车却没开到或者不敢开到幼儿园监控辖区,说什么接电话就忘记也完全解释不通,一个四岁的孩子你一路开车停车下车锁门,孩子完全没有任何交流,正常吗?除非已开不了口。。。而且8小时完全不动车,本身也不太正常更像是刻意。而且出了事一家人没有一个悲痛伤心自责的,而是想方设法推诿扯皮,姑姑更是拿出一袋女童衣物,难道是事先准备好的道具?太多疑点,现在根本不是谴责父亲问题,而是涉及刑事责任的问题。退一万步即使真的是疏忽,那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样也涉及监管过失致死的刑事责任,而不是现在与幼儿园和解不了了之的事了


鱼儿214276496


这也可以赔?

3.2万元,这位家长,你花你死去女儿的钱不觉得可耻吗,你害死了自己的女儿,你是不是应该承担法律责任?你没尽到监管义务,你要不要为自己女儿的死承担法律责任?

这位无耻的家长,给你推荐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你还可以告你的车的生产厂家,是车子密封太好导致你女儿死亡。你可以告手机生产厂家,是因为手机太有吸引力导致你把孩子忘在了车里最后死亡。你可以告你浏览的网页你玩的游戏你看的短视频网站,是因为他们导致你不能集中注意力把孩子忘在了车里。你可以告4s店,为什么把车子卖给你,没有车怎么可能把孩子忘在车里。你可以告你工作的单位,不是单位发工资给你你怎么可能有钱买车子,没钱买车子就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你可以告你的妻子,没有你的妻子就不会有这个孩子,没有这个孩子就没有这样的事发生。你可以告你的父母,没有你的父母就没有你,没有你就没有这个孩子,没有这个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这样的事发生。

归根结底,没有你这个畜生一切都不会发生。你怎么不去死,让一个无辜的孩子碰上你这个倒霉父亲,才来到这个世界没多久就要和这个世界说再见,用小小的生命给你换回3.2万的巨额财产。反观幼儿园,面对孩子的死亡人家愿意为孩子的不幸遭遇表示出自己的爱心,人家没有义务赔偿,只是觉得因为这样的事和畜生计较太丢人,这3.2万在这位父亲看来就是人民币,而在广大人民群众看来就是幼儿园送给你的“无耻”两个字。你的女儿地下有知,会希望早日和你团聚的。

愿这条小生命能够安息,愿世上多些有担当的父母,少些禽兽不如的无耻无赖。


黑白世界66843708


我是一名教师,同时也是两位小女孩的爸爸,我把我的看法给大家交流一下 。

这是一件很让人痛心的事情。一个才四岁的小孩,因为家长的大意,从此就离开了这个美好的世界。真不敢想像小孩当时在车里的痛苦与绝望。

首先,她的爸爸是一个极没责任感的人,连自己刚刚做过什么事居然都能忘记,真是渣中极品。他在送女儿去学校的路途中,难道就没和女儿交谈吗,如果一直在交谈,下车的时候怎么会忘记女儿在车里。所以很鄙视这样的父亲。这次事故他负90%。

然后我来说一说这10%的责任谁来负呢?我觉得这一部分应该由学校来承担。看到这里先别喷,接着看。我是一位班主任,我们学校有个制度,每天有三检(早、中、晚)需要我们班主任来完成。其主要的内容是检查学生的到校情况,如没到校且家长没给老师请假,我们就会打电话给家长,问清情况。如果这个幼儿园也与我们一样,就会及时的与家长联系,那么这次悲剧事件就会避免!

其实,想让这样的悲剧不发生,只有我们每一个人把自己的责任感放在首位就能避免。希望小女孩在天堂快快乐乐,下辈子遇一个爱你的好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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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了孩子,做了父亲,也不代表这个人长大了,这个父亲就是个巨婴,典型的巨婴。

在法律上,事情的结果和原因应当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才能被认定是否有责任。而在这件事中,父亲和幼儿园对于孩子的死亡谁应该承担责任,就要看谁的行为导致孩子的直接死亡。而非或然性的原因。

先举例说明:一个男子在街上刺伤一个路人,伤势严重。急救车将路人送到医院,但是,这个人失血过多,最终还是死去了。那么,到底是谁应该为这个人的死负责?是那个刺伤他人的男子,还是医院呢?答案是肯定的,自然是那个男子。因为死者的死亡是他直接导致的,没有他的刺伤行为,人家不会受伤,不会失血,也就不会死亡。

同理可证,女孩被遗忘在车内,最后死亡,那么,是父亲的遗忘行为导致的,还是老师没打电话导致的?我想,明白的人,应该都清楚,当然是父亲的遗忘行为导致死亡。没有遗忘,就不会有女孩的窒息,没有窒息,就没有死亡。难道是老师没打电话,导致窒息吗?这个父亲将孩子的死亡,归因于老师没打电话,简直是强词夺理。

一个父亲连送孩子上幼儿园这样的事情,都可以马马虎虎,可以被打手机,玩游戏打扰,那么,可以想见这个父亲是多么的不靠谱,心智是何其幼稚,责任心是何其的薄弱。但是,很不幸,这样的人也可以成为父亲,为人父,却没有为人父的责任感和承受力。对孩子没有责任心,对事情的发生没有承受力,将责任推给别人,这不是巨婴,是什么?做父母,真不是生理上成熟就可以,对另外一个小生命负责,需要成熟的心智和强大的内心。奉劝那些急于抱孙子的老人,不要强迫自己的孩子生孩子,当这些年轻人自己都没长大之前,还是先缓缓吧。可怜小女孩,投胎到这样的家庭,真是枉费了一番情谊。但愿来生能给自己找个好父亲。

另外,多说一句,现在头条看到很多帖子,说婆婆不帮忙带娃,就不给她养老之类的。言之凿凿,怨气冲天。这也是不成熟的表现,是否要孩子是自己的选择,孩子不是给婆婆生的。如果承认自己是个成年人,那么,地球运行控制不了,自己的下半身还是控制的住的吧?自力更生,不求人帮忙是本分。不要拿老人来为自己的无能当借口。我身边很多朋友,都是自己带娃的,一边上班,一边带娃,现在也都熬出来了。这个和孩子共同成长的过程,何其珍贵。居然有人将其视为累赘,不能理解。希望天下父母都快乐,孩子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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颖想法律


人的劣根性,在这个女童父亲身上体现的可谓是淋漓尽致,发生了悲剧第一时间先找客观原因,让别人为自己一手酿成的大错买单。

悲剧发生了,不是找责任嘛,大家都别跑,一个都不要落下,幼儿园已经为自己的失误赔偿了3.2万元,那么接下来,该是你这个父亲付出责任的时候了,请主动投案,去接受法律的严惩吧。孩子是你的不错,但孩子的生命不是你的,任何造成孩子丧命的人都必须付出代价。

今天看了这个视频,我气就不打一处来,女童的父亲油头粉面的,一副得理不饶人的样子,搞的自己很无辜一样。你也不扪心自问一下,到底是谁亲手要了女儿的命,你还好意思站在那里讲为女儿讨公道吗?女儿的公道要讨,但也不应该是你,因为你没有资格。

我们回过头来看看整个过程,这个父亲完全有好几次机会让孩子幸免遇难。如果你不要玩手机,如果你不要疏忽大意,如果你下车时能够多看一眼车里,如果你在长达8个小时的时间里多想一想女儿,都可能挽救孩子的生命。

更让我难以想象的是,一个送孩子上班的父亲,居然会因为玩手机忘了送孩子,我不知道这个父亲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最起码的责任心都没有。

对于这个父亲,我认为有必要绳之以法。

另外,再次表扬你一下,你接受采访时的发型挺酷的。


元芳有看法


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作为一个父亲,能做到这个境地,简直不配为人父,把不要脸的功夫练到了化境。

4月8日,湖南益阳一男子开车送四岁的女儿上学,期间因为打电话,玩手机,完全忘记了送女儿上学这件事,最后导致四岁的女儿被遗忘在车上窒息死亡。之后男子没有好好反思自己的行为,反而责怪幼儿园:孩子没有去上学,幼儿园为什么不打电话找家长确认情况?最后的结局就是幼儿园赔偿对方3.2块钱平息了事件。



想想这件事就觉得挺憋气的,那可是自家亲生女儿啊,因为自己打电话玩游戏而疏忽,导致女儿在车内窒息而死,不好好反省自己的责任,反而第一时间去找人家幼儿园去找责任,这样的家长这样的父亲,真是妄为人,这种事怎么做得出来?难道真的是不要脸就无敌吗?奇葩的是幼儿园居然赔偿对方3.2万,不管幼儿园出于人道主义还是何种心里赔偿这笔钱,我个人觉得都是不应该的,就算幼儿园不打电话给家长确认孩子的情况,最多也就是管理疏忽,跟孩子死亡完全不搭边,也用不着负责。

其实反过来想想也许就想通了,那就是现在的很多人不管在哪里什么样的环境下出了事,第一时间不是寻找自己的原因,而是首先想能不能找一个垫背的,以便把自己的损失减小到最低,完全不顾及这种想法是否行得通,反正就是行得通最好,行不通那就不要脸的打通也要行得通,最让人意外的是最后居然都行得通了,像什么在饭店吃饭烫伤嘴巴了,要求饭店赔偿,在酒店摔倒了,要求酒店赔偿,偷别人家东西被发现后自己跳楼摔成残废,要求主人家赔偿,就是在马路上骑车卡倒了,都找公路局赔偿,等等例子,并且无一例外的都索赔成功。真是让我们开了眼界。

收尾处我们要做的应该是反思,反思到底是社会哪个环节出了问题让人变成了这样?到底是社会问题?还是人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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