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破坏文物是不是无罪的?

暴风与大地


显然不是的,这个新闻淋漓精致的体现了美国的所谓的民主法治上的双重标准,以及“美国优先,白人至上”的歧视观念。

(央视关于兵马俑手指被盗新闻)

央视网消息:2017年,一名美国男子罗哈纳在费城一博物馆中破坏中国兵马俑展品并盗取雕像手指。事后,涉事男子被检方以“偷盗和隐藏文物部件”等罪名起诉,如果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长达20年的刑期。4月9号,当地法院作出裁决称,由于陪审团在被告是否有罪的问题上意见不一,法院判决审判无效,陪审团解散。

当我看到这个新闻是愤怒的,我们两千年前的无价国宝出国参展居然会被参观者轻易地接近,并掰断兵马俑手指,博物馆方面知道两周后才发现手指不见了,这完全是不可想象的。更让人气愤的是今年4月9日,当地方法院决定不起诉该男子。罗哈纳的律师则称,根据精心策划的博物馆抢劫案的法律,若罪名成立罗哈纳将面临最长达20年的刑期。而他认为罗哈纳受到了不恰当的指控,此案并非故意破坏文物的案件。该案陪审团的12人花了11小时展开争论,但无法对罗哈纳“偷盗和隐藏文物部件”等罪行达成一致。

所以,在美国破坏文物并非是无罪的,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获20年监禁,这在死刑罕见的美国来说已是重刑了。只是,一个美国白人破坏了我们中国的文物,在美国人看来都不是事而已。美国在司法上的公正一直备受质疑。近几年,美国黑人被白人警察无故射杀,而白人警察被判无罪的案件数不胜数。

(网络上到处都有白人枪杀黑人不判刑事件)

由此可以看出,美国所谓的民主法治都是骗人的,他们的民主法治核心先是“美国优先”,然后是“白人至上”,最后才是大众的平等。

(兵马俑手指事件主角白人罗哈纳)

(网图,侵删)


拾之秋


看吧,如果连赔偿都没有,那么可以肯定,那个压根不是真货,只是一个复制品,工艺品弄坏了,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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