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擊西方以知識產權打壓中國,中國應高倡“學習”重於“知識”

回擊西方以知識產權打壓中國,中國應高倡“學習”重於“知識”



歐美人總是指責中國不尊重知識產權,甚至連堂堂的沒美國國會都認為,中國的崛起是對歐美知識產權盜竊的結果。國內一些無腦人士也跟隨著西方符合,嘲笑中國是山寨大國。政府方面有似乎屈從這種壓力,而一再聲明中國要強化對知識產權的保護。

當美國國會的文件說中國崛起是對歐美知識產權盜竊的結果時,實際上是美國官方對新中國以來的經濟成果,尤其是改革開放以來的經濟成果的全盤的、根本的否定,也是對鴉片戰爭以來,整個中華民族為自立自強,所付出的艱苦卓絕的鬥爭和努力的否定,甚至是中國在當今世界上存在的合理性的否定。

因此,知識產權體系與中國經濟崛起,乃至與中國存在的合理性之間,存在根本性衝突,要麼知識產權體系是合理的,要麼中國經濟的崛起,中國的存在是合理的,二者不可共存。

所以,中國經濟和整個中國,在當今世界要取的堂堂正正的合理性,必須摧毀源自歐美的知識產權體系,而不是認可、跟隨和屈從。如果認可和屈從了,也就等於認可了歐美對中國的根本性否定,認可了中國在當今世界上在根本不具備合理性。那中國人、中國政府就永遠是氣短的,歐美人也就會永遠抓住這一點,指責、打壓、訛詐中國。

毫不誇張地說,知識產權已經成為當下中西對立的最前沿陣地。

在鴉片戰爭時期,中西對立的最前沿是武器,即中國的冷兵器對西方的堅船利炮。兩次世界大戰後,一方面,西方內部開始利用新武器自相殘殺;另一方面,非西方國家也迅速引入西式武器和打法,而紛紛反抗西方強權,中國做的尤其出色,是唯一的在西方瓜分世界大潮中保持文化獨立的非西方國家。於是歐美人決定不再拿武器說話,至少不是主要拿武器說話,而是拿經濟和制度說話。西方人說,中國的制度是落後的,而證明制度落後的證據就是經濟落後。經濟以及支撐經濟的制度就成二戰以後中西對立的最前沿陣地。

而在今天,中國在經濟上已經迅速強勢崛起,而且勢頭不減,全面超越美國指日可待。甚至有觀點認為中國經濟已經整體上超越美國,而為世界第一。再拿經濟和支撐經濟的制度指責中國就不靈了,於是,知識產權問題就在中西對立上上升至戰略高度,替代經濟以及制度成為中西對立的最前沿,成為西方指責和要挾中國的唯一能拿得出手的藉口。

也就是說,當中國武器弱時,西方人拿武器說話;當武器不好用時,西方人拿經濟和制度說話;當經濟和制度又不好用時,西方人才將知識產權捧為至寶。知識產權實際上已經成為西方人的最後一塊遮羞布,成為西方對中國耍橫、耍賴的道義藉口。中國要真正崛起,必須撕爛歐美的這最後一塊遮羞布,必須封堵西方對中國耍橫、耍賴的道義藉口。

目前很多人對華為,對任正非大加讚賞和謳歌,原因在於,他們對研發很重視,獲得了很多專利,很多知識產權。作為一家企業,能夠踏踏實實做事,專注於自己領域的技術,並獲得很多突破,在自身獲利的基礎上,還能夠為國爭光,毫無疑問是值得褒獎的。但是,從更高一個層面看,華為所做的,恰恰是在服從由歐美人所設定的知識產權的遊戲規則。華為再優秀,也無法超越歐美人所畫定的圈子,也無法解決中國當前所面臨的在當今世界的合法性問題。事實上,華為的做法反而會產生很大誤導,認為華為模式是整個中國去面對當今世界的正確方式。

說的更嚴重一點,站在國家的高度、文明的高度,華為對中國實際上是一種“高級黑”:整個中國是山寨的,但是華為是有“知識產權”的;整個中國對美國標準心懷牴觸,但華為卻“堅定地向美國學習,永遠不要讓反美情緒主導我們的工作”(華為副總裁語);整個中國是不合理的,但是華為是合理的。中國最需要的不是在西方設定的知識產權框架裡做的更好,而是在根本上摧毀西方的這一框架。

封堵知識產權的工具是什麼?是被歐美人所忽視忽略的“學習權”。知識產權固然是人的一項權力,是人權,但是學習權也是人的權力,也是人權,而且是比知識產權更基礎更重要的人權。保護知識產權沒有問題,但是,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同時,更要保護學習權。或者說,應該在保護學習權的基礎上保護知識產權。但是現在的情況是,只知道有知識產權,而不知有學習權。其結果是,在保護少數人知識產權的同時,卻侵害了更多人的學習權。在保護少數國家知識產權的同時,卻侵害了更多國家的學習權。當今世界的知識產權實際上是建立在對學習權的肆意不尊重,肆意侵害的基礎之上的,因此,是反道義的,也是反人性的,是亟需學習權來糾正的。

為什麼說學習權是比知識產權更基礎更重要的人權?原因很簡單,知識不是人生而有之的,但是學習的能力和意願卻是人生而有之,知識只是人學習的結果。從根本上來說,知識產權是對人生而有之的學習的權力的否定,因而是一種邪惡制度。知識產權本不該成為一項獨立的權力,而只能作為人的學習權的附屬物而存在。最終應該被保護的不是固化和外在的知識,而是人內在的學習能力和意願。用中國傳統的“心-物”思維,知識屬於“物”的範疇,而學習才屬於“心”範疇,對人而言,最重要的不是外物,而是內心,人的本質不在外物,而在內心。

當今流行的觀點錯誤,不,準確地說是類宗教信仰的意識形態,錯誤地將保護知識產權與促進創新一般性地等同,認為近代西方世界科技與經濟之所以會崛起,關鍵原因之一就在其知識產權制度,而且是人類文明的一般規律,中國要真正崛起,就必須引入西方“發達的”知識產權制度。儘管中國經濟已經迅速崛起了,但是依然是“大而不強”,是“不合法”的,原因之一就是,中國並沒有建立“健全”的知識產權體系。

事實上,知識產權體系只是西歐中世紀畸形社會背景下的畸形產物,是人類文明的中的文明毒瘤。在當時特定畸形的歷史背景下,畸形的知識產權體系的確促進了西歐新技術的引入和經濟的增長,但這並意味著這是人類文明的一般規律。知識產權體系在促進西歐社會“創新”的同時,也將當時的專制和特權因素深深植入其中,這些因素構成了知識產權體系的邪惡基因,也構成了整個西方現代文明的邪惡基因。這些邪惡基因不僅阻礙了西方文明自身朝向真正文明的邁進,而且在現代全球化的大背景下的當下,其邪惡性更是以最大程度的彰顯,阻礙全球真正和平秩序的建立。

美國國會之所以堂而皇之地將整個中國說成竊賊,所依據的正是這種邪惡的知識產權意識形態。特朗普之所以無視中國的誠意以及美國相關產業的商業利益,而悍然地,毅然決然地發動對華貿易戰,也是這種邪惡的知識產權意識形態所左右。

能夠徹底洗掉中國人在西方世界“竊賊”罪名的,能夠從根本上打掉美國對中國經濟說三道四、頤指氣使,動輒禁令和懲罰的道義基礎的,不是跟在美國,跟在西方屁股後邊,全盤接納知識產權的意識形態,“健全”自己的知識產權體系,而是制定一個新的超越和否定知識產權體系的“學習權”體系。在這個新的學習權體系中,徹底肅清知識產權體系的專制和特權之邪惡基因,一方面為中國自身的行為和存在建立合法性,另一方面也幫助西方人認清所謂的現代文明的邪惡性所在,並解除之,最終為新的和平正義的全球新秩序提供理論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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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美人只所以忽略和繞過學習權,而搞出了知識產權,併為其賦予了道義正確,原因在於,歷史地看,整個西方不懂人為何物?不懂人為何物就不懂學習為何物。這裡的西方還不僅僅侷限於歐美,而是指整個中國以西的所有文明。美國的歷史不過區區300年,西歐獨立歷史的開端也僅僅可以追溯至公元9世紀左右,不過1000多年。300年以前,文明就與美國無關,1000年以前,文明就與西歐無關。1000年以前的西方文明,是印度文明、羅馬文明、希臘文明,再往前,是古猶太、古兩河、古埃及文明等等。

在中國文明看來,人之所以為人,關鍵就在其學習的能力和意願。四書五經中,專門有一書叫《大學》,專門講學習。《論語》的開篇是“學而”,《學而》的第一句是:“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講的也是學習。孟子說:“心之官在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這個“思”實際上指的也是學習,更準確地說,是指學習的一個關鍵要素,因為孔子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殆”。《中庸》開篇說:“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這個“教”是“學”對應。

《周易》兌卦的象辭是:“麗澤兌,君子以朋友講習。”“兌”的意思是和悅,與人相和相悅,《論語》的“學而時習之,不亦說乎。有朋字遠方來,不亦樂乎”顯然源自這一卦,“兌”的主要內容也是學習。《周易》還有一卦是“蒙卦”,“蒙”就是啟蒙、發矇,就是教育,其對應面就是學習,其卦辭強調“蒙以養正”,即教育就是教會學生去養正,正就是人之本心本性。《周易繫辭》說:“古者包犧氏(伏羲)……,仰則觀象於天,俯則觀法於地,……,於是始作八卦”;“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是說《易經》是伏羲時代的先人們觀察思考的結果,觀察也是學習。

《尚書》的開篇是“曰若稽古”,這也為整部書定了性,就是考察歷史,學習歷史。《尚書·酒誥》:“古人有言,人無於水監,當與民監”。《尚書·召告》:“我不可不有監於有夏,也不可不監於有周”。在甲骨文字形中,“監”為“見”加“皿”,皿是水盆。“見”有兩意,一是看見,二是見解。因此,從甲骨字形看,“監”也是“見”,只不過是通過一種中介(用水盆做的鏡子)的見。“當與民監”,就是從人民中得到有關自己的見解,用這些見解去指導自己的行為。因此,“與民監”就是向人民學習。“監於有夏”、“監於有周”是向歷史學習、借鑑,與“曰若稽古”同。《大雅·板》:“先民有言,詢於芻蕘”。“芻蕘”是割草打柴的人,即基層民眾。“詢於芻蕘”也是向人民學習,與“與民監”同。現在中國官員下基層調查研究的習慣就本源於“與民監”、“詢於芻蕘”。

總之,四書五經都是講學習的書,也是將做人的書,做人就是學習,學習就是做人。在中國文明看來人就是“學習人”。後來的《三字經》總結到:“人不學,不知義”。“不知義”的人就稱其不上人,不是人。即不學習的人不是人。

中國文明沒有西方近代文明“權力”的概念,至於為什麼沒有要專文詳述。這裡只指出一點,“權力”的本質是特權,“權力”根本上是低級很壞的概念,因為這一概念將“特權”、“對立”、“鬥爭”當成對社會的,對人的一般預設。中國傳統中沒有權力的概念,並不是說中國文明就不尊重權力,恰恰相反不僅尊重權力,而且遠遠超越權力,而尊重人的本身。而人的本質則在人心人性,因此,中國傳統真正尊重的是人心人性。中國人重視的是“心性的自由”,而非“權力的自由”。做人顯然包含著做人的“權力”,做人的關鍵在學習,因此,學習權也就是最基本的“人權”了。

《說文解字》:“學,覺悟也”。《廣雅》:“學,效也”。這是對學習的兩個進一步的解釋,學習就是內心覺悟和行為上的效仿。覺悟就是孟子所說的“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效”就是當前西方人批評中國的“山寨”,甚至惡劣指責的“盜竊”。將學定義為“覺悟”、“思”,以及“效”,實際上是將人,更準確地說,將人心定義為學習的真正主體,是知識的真正創造者,即人心天然具備學習能力和意願。孟子將這種天然的學習能力說成是“不學而知,不學而能”的“良知、良能”。這種天然能力對人而言,是平等地無差別所自然擁有的,也是人之為人的標誌。

在這個意義上,人生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學習的過程,人生就是學習。這就是《大學》所說的“格物、致知”。“格物”就是做事,做事就是學習,“致知”就是通過做事、學習獲得知識。後來王陽明將此歸納為“知行合一”,“行”就是“格物”,就是做事,就是學習,而“知”就是“致知”。“知行合一”是說,“格物”和“致知”是同時發生的,即做事和通過做事獲得知識是同時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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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觀西方文明,與中國鮮明對照的是,自始至終都不知人為何物,學習為何物。近代西方文明之前,西方處於宗教時代,先是多神教,後來是一神教。但無論多神教,還是一神教,都認為知識不是人學習思考的結果,而是神的創造。這就從根本上否定了人的學習能力,也否定了人的學習的權力。人要得到知識,不是靠自己的學習思考,自己的覺悟,而只能靠對神的崇拜和信仰和服從,然後神將知識恩賜於人,是上帝向人的單向灌輸。

近代西歐出現對整個西方傳統的反動,開始承認人有獨立的觀察思考能力,即獨立的學習能力。從西方本身的歷史看,近代西歐的做法非常之反動和革命,但較之中國,其學習能力依然為往昔的神學傳統所桎梏,並未真正獲得獨立。在所謂的現代文明中,依然象宗教時代一樣,預設知識是獨立的存在於人之外,人獲取知識的過程,是一個從外向內的單向灌輸過程。所不同的是,在宗教時代,預設的是知識存在於神和上帝,而在現代文明中,則預設知識存在於“客觀世界”。在宗教時代,人獲取知識的過程是從上帝到人的單向灌輸的過程,而在現代文明中,則是從客觀世界向人的單向灌輸過程。

更重要和惡劣的是,在知識的向人的單向灌輸上,現代文明甚至繼承了繼承了宗教時代的“上帝揀選”和“層級傳輸”的陋俗。上帝是知識的原始擁有者,上帝首先選擇一個人,或極少數的人,將知識傳輸給他,這些人就是“先知”,然後再由先知逐級向普通百姓傳輸。這樣就形成了知識灌輸上的“等級制”。而在現代文明中,客觀世界則是知識的原始擁有者,知識由客觀世界向人傳輸的過程則是“科學研究”,在這個過程中,只有少數的“天才”才能夠獲得傳輸,即在“科學研究”中取得成功,這和上帝的揀選非常類似,今日的天才,就是往昔的“先知”。然後,再由“天才”向普通民眾逐級推廣,同樣存在知識的“等級制”。

不同的是,在宗教時代,知識由“先知”向普通民眾推廣的過程,是以宗教的形態體現的,具體地說就是宗教的傳教過程,是教會的傳教過程。原則上來說,這個過程是沒有利益目的,沒有經濟目的,是神聖性地服務於神,教士在傳教過程中所獲得的是神聖性的宗教滿足,或者說是心靈上的滿足。基於知識的等級制,教會也是以等級制原則組織的,其運作模式是特權的,當然這種特權又是神學化的。位處教會金字塔頂端的先知、教主們被賦予了巨大的宗教特權。

而在現代文明中,尤其是二戰以後,知識由“天才”們向普通民眾推廣的過程,則是產業化的、經濟化的。“天才”所發現、發明的知識,最終都做成具體的產品,賣給消費者。這樣知識就和資本天然地結合起來,成為朋友。其組織形態也由教化變成了企業,依然是等級制的,處在企業頂端的知識天才和企業家們則被賦予了巨大的特權。這種特權的經濟體現就是允許他們擁有遠遠高於一般民眾的收入。最終結果就是社會收入分配極大的不平等。

無論是宗教時代,還是現代文明,西方社會的人都不是真正獨立的學習主體,西方從未出現中國所自古就有的“學習人”概念,也從不存在中國式的學習的概念。在西方世界,真正具備獨立地位、主體地位的不是人,而是知識本身。知識獨立地存在於人之外,只不過,宗教時代,知識獨立地存在於人之外的上帝,而在現代,則獨立地存在於人之外的客觀世界。知識並不是因為人的學習能力而產生和存在,而是與人無關的,即便沒有人,知識依然獨立地、客觀地存在。人的學習並非產生知識,而只是搬運知識,人只是知識的搬運工。科學研究和信仰上帝在本質上都是知識搬運的方式,前者從客觀世界搬運,而後者則是從上帝搬運。

因此,獲得知識的能力,即學習能力,就不是人生而有之,而是在人間不平等地分佈,而且還需要後天人為的努力,即宗教修煉和科學研究訓練。既然,知識是外在於人而存在,人只是在搬運知識。因此,知識在本質上是一種外物、物品。一旦,知識傳播的方式由宗教方式轉變為經濟方式,也就是很自然地把知識看成“財產”、“資產”、“商品”,於是“知識產權”的概念就產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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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看一下知識產權在西歐產生的具體歷史場景。

有案可查的最早的知識產權出現在1469年,是一個在威尼斯居住的德國人所申請的印刷術。沒錯,是印刷術,來自中國的印刷術。我想現在大談知識產權的,並拿知識產物振振有詞地指責中國的人,可能並不知道這一事實,或有意忽略和迴避這一事實。

在整個西歐歷史上,最先實現經濟崛起的就是意大利的威尼斯,那時西歐尚處於所謂中世紀時期。威尼斯人之所以能夠快速暴富,關鍵原則在其優越的地理位置,以及當時特殊的全球政治格局。

那時的整個世界實際上是有兩大塊:一塊是東亞的中國,一塊是阿拉伯世界,而西歐只是這兩大文明的邊緣。也就是說,整個世界除中國外,都被伊斯蘭教所統治,核心是中東和印度。儘管,伊斯蘭教內部分成了若干政治實體,但是,人類世界也出現空前的統一,使得整個世界的聯繫、交流大大加強了。當時,最富有的地方,資源稟賦最好的兩個地方是中國和印度。最貧窮的地方則是西歐。但是,世界聯繫和交流的加強,卻使得最富有的中國和印度的商品得以流入西歐,讓他們知道,世界上最富有國家的存在,知道中國的存在。

獨特的地理位置,使得威尼斯成為西歐與阿拉伯世界和中國相聯繫的咽喉要到,成為西歐與阿拉伯和中國貿易的中轉地。作為當時最大的商品出口地,中國的商品也當然經阿拉伯世界進入威尼斯,再經威尼斯進入西歐。理解了這一點,就知道,威尼斯的第一個知識產權案例來自中國是很自然的,不來自中國才不正常。

中世紀的西歐是農奴制封建社會,其土地為極少數包括國王在內的封建領主所擁有,而廣大的農民則作為土地的附屬物,而間接被封建領主所擁有,所以叫“農奴”。與中國世代農民不同,農奴的家庭不是獨立生產和生活的生產單位和生活單位,而是高度依附於領主,最重要的生產和生活決策都不能獨立進行,而必須服從領主安排。不能自由地行動,更不能自由地買賣。在領主的土地上的任何商業活動,也必須經過他的“審批”獲得領主所授予的特權才可進行。這種特權叫“專營權”,也叫“專利權”。

中世紀的西歐,在領主和農奴外,還存在著另外一個群體,商人。以開始商人的勢力是微弱的,但是卻在逐漸壯大。作為封建農奴之外的邊緣人,商人們為生存,商人們不得不抱團聚居在一起。而商人們要獲得經商的資格又不得不向領主購買“專營權”、“專利權”。一個商人團體一旦購買了專營權,他們自己就成了的特權的擁有者,而拒絕其他商人分享這一特權。一個個具備特權的商人群體就成了“行會”,“行會”可以存在於一個城市之中,也可以包括整個城市,甚至可以包括多個城市的聯盟,譬如著名的“漢撒同盟”。

商人和封建領主是對立的,在於領主由於特權,而自己必須與之交易或鬥爭而獲取經商特權。但是,商人們並不是特權本身的反對者,恰恰相反,是特權的擁護者。一旦,擁有了特權,商人群體就會抱著特權不放。行會實質上就是一個個的特權集團。

隨著商人群體的逐漸壯大,行會也就逐漸增多,勢力也日漸增強。這樣西歐的社會結構也就發生了改變,特權集團由原來的一個增加為現在的兩個。原來的一個是封建領主集團,現在又增加了一個行會集團。這裡把教會集團歸為封建領主集團。新入行的商人,所面臨的特權集團也就由原來的一個,變為現在兩個。行會成為新入行商人所必須面對的新的特權集團。

一個商人如果要經營新的產品,不僅要經過封建領主的同意和授權,而且還要獲得行會的同意和授權,而且獲得行會的授權更重要。這是新的商人往往會和封建領主聯合起來,共同對行會施壓,迫使行會同意授予其專營權,這就是“知識產權”。

現代社會所流行的一個謬見是,商業和經濟是反特權的,商業的發展、經濟的發展會自動消解特權,而讓社會變得平等自由,商人也被視作一個追求自由,反對特權的階層、群體。但從上述西歐商業和特權的演進歷史看,商業、商人並不是反特權的,恰恰相反,他們是高度擁護特權的,他們所反對的只是自己不能擁有特權。一旦自己擁有特權了,他們就高度擁護特權。事實上,商人們也會努力獲取和維護特權。知識產權就是商人謀求和維護特權的一個典型表現,在中世紀如此,在現代社會依然如此。

商業和經濟的發展本身並不會消除特權,而只會轉移,開始是從政治宗教特權集團向商人集團轉移,然後是商人集團內部轉移。因此,現代的西方文明與中世紀的西方文明在本質上是相同的,都是特權社會。所不同的特權的分佈,中世紀的特權為封建領主和主教所擁有,而現在的特權則為大商人,即資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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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說一下結論。

知識產權制度是在西歐中世紀特權專制的歷史背景下,所出現的一種新形態的特權體系。這一體系,以及更重要的,以這一體系為基礎的意識形態,正在為特權和不平等在當今世界的存在,提供道義合法性。

知識產權在西歐出現的根本原因是,西方世界缺乏真正的獨立的人概念,因而缺乏心性獨立、自由的概念,最終導致無法出現獨立的學習的概念。相對應的是,西方世界一直認為知識是獨立於人的外在。人獲取知識,只是將獨立的知識從外部搬運至人的頭腦。唯有知識才具備主體地位,人則不具備主體性,人的學習能力更不具備主體性。人要服從知識,而非知識由人創造。既然知識是由外向內向人傳輸的,人對知識就會像對其他外物一樣,產生佔有的感覺和意願。這種知識觀必然導致知識佔有上的等級性、不平等性、特權性,而這會為社會制度的等級性、不平等性、特權性提供理論支持。

知識產權實際上攜帶著西歐中世紀社會的壞的基因和病毒,使得現代歐美文明在遺傳和感染下,繼續遭受著中世紀的特權專制和不平等。在當今全球化的格局下,知識產權的壞基因和病毒,也正在影響和感染著全球,歐美世界希望藉此繼續維持自身在全球格局中的優越和壟斷的特權地位,這阻礙了全球真正和平秩序的建立。對於崛起的中國,歐美也藉此大家指責詛咒。

因此,糾正甚至廢除知識產權將帶來三大好處。一是,讓歐美人懂得何者為人,如何通過學習去做人,根植其社會的特權和不平等;二是,為全球和平新秩序的建立掃清障礙;三是為中國模式提供合法性。

因此,中國應該儘管提出學習權的法律概念,人大應該儘快對學習權立法,以中國傳統文化為基礎,對學習權做出界定。作為最基礎的人權,任何侵害學習權的知識產權都要被認定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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