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說要建立違規定點醫療機構、醫生醫師和參保人員黑名單制度是怎麼回事?

水流雲在草青青


這件事起源於今年2月2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就醫保基金監管改革頒發的《關於做好2019年醫保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醫保發【2019】14號)的文件精神。擬建立違規醫療機構和個人黑名單制度,記入社會誠信系統。

旨在加大對違約違法違規的醫療機構及個人行為的打擊力度,排查、審查與抽查相結合,實現監督檢查全覆蓋。建立舉報制度,最高可獎10萬元。可明察暗訪,推行智能監控,推廣互聯網和視頻監控新技術,完善監管制度,建設誠信體系,促進醫療機制的自律與健康發展。

即將正式建立的醫保黑名單制度,嘗試對嚴重違反醫保制度規定的醫藥機構、醫保醫師和醫保參保個人的黑名單制度,對失信機構和個人予以懲處,並將向社會公眾予以公開。打擊騙保欺詐行為。加強監管,確保醫保基金的安全。嚴懲監守自盜,嚴懲內外勾結人,並將2019年 4月定為打擊欺詐騙保宣傳月,強化公立醫療機構、非公立醫療機構、藥店、醫師和個人遵守醫保規範的法治意識和自律意識。

還將建立聯合懲戒制度,調高違法違規成本,提升法律震懾力。涉案標的金額達到50萬的,移送司法機關。公安、財政、審計、市場、紀檢形成合力,綜合監管,醫療費用100%初審,住院費用複審率不低於5%,促進醫保基金監管、協調及查處工作。

另外還將積極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醫保個人賬戶制度改革,完善監管與查處,嚴密預防套取醫保個人賬戶資金,引導醫藥機構、醫師規範操作。多年來的欺詐騙保行為層出不窮,惡劣猖獗,如國家醫保局今年1月25日公佈的八起欺詐騙保醫保基金的典型案例。

相關部門已對上述案件進行了嚴肅處理。大家都知道,其它類似的令人觸目驚心、令人髮指的大案要案還有很多。所謂中案、小案更是不勝枚舉。如和普遍的虛構病例、分散結算、過度醫療以及掛床騙保。這些違法違規行為及類似行徑,嚴重地損害了醫保基金的健康發展,傷害了廣大參保人的利益,的確到了不嚴打,不足以平民憤;不嚴懲,不予以以儆效尤;不嚴管,不足以長期維繼的境地。

繼而在2019年4月11日(剛剛),國家醫保局向社會公佈了《醫保基金監管條例》(徵求意見稿),對醫保基金監管改革工作進行了明確和細化。欺詐騙保行為將予以公開曝光,信息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並擬入社會徵信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欺詐騙保行為還將視情節,面臨嚴懲,如解除協議、罰款、吊銷執業資格、追究刑事責任。

《醫保基金監管條例》正式頒佈執行後,再想欺詐騙保的要小心了,你要付出更沉重的代價了。切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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