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黑惡",貴陽一市民獲獎3萬!

4月12日,貴陽市觀山湖區舉行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線索舉報人獎勵表彰活動。轄區一市民及時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打掉一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獲得3萬元獎勵。

據介紹,22歲的黃佳浩是浙江省衢州市人,是一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組織領導者,住花溪區石板鎮合朋村,系搶劫、尋釁滋事犯罪前科人員。

經查,2017年9月以來,以黃佳浩為組織領導者的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通過毆打、威脅、恐嚇等手段,非法控制了石板鎮合朋建材市場附近的酒店,有組織地實施組織賣淫違法犯罪活動。並先後在貴安新區、花溪區、觀山湖區等地有組織地實施組織賣淫、聚眾鬥毆、非法拘禁、非法制造槍支、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

該犯罪集團還通過“快手”網絡直播平臺大肆宣揚其暴力性,提升其黑惡影響力,對部分青少年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造成嚴重的不良影響。

特別是2017年12月17日上午9時許,該組織還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為幫朋友擺平事端,持自制槍支在貴安新區碧海銀沙水匯門口朝天開槍,並對水匯工作人員進行毆打。

2018年4月9日凌晨,該犯罪組織在實施違法犯罪過程中,被群眾發現後向公安機關舉報。觀山湖分局掃黑除惡專業隊迅速出擊,成功將該組織犯罪嫌疑人黃佳浩等12人抓獲,查扣用於作案的砍刀20把、自制槍支2支,子彈167發。到此該黑社會性質犯罪集團被成功摧毀。

2018年5月,觀山湖區公安分局依法對黃佳浩等人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立案偵查;2018年11月,區檢察院以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對黃佳浩等人提起公訴;12月28日,觀山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黃佳浩等十二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非法制造槍支、故意傷害、尋釁滋事、聚眾鬥毆、搶劫、非法拘禁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對組織領導者黃佳浩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0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5千元,沒收個人全部財產。2019年3月21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就該案進行二審判決,裁定維持原判。

據瞭解,按照《貴陽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舉報獎勵辦法》的相關規定,該線索舉報人對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以黃佳浩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起到了關鍵作用,符合3萬元的獎勵標準。經觀山湖區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決定給予舉報人3萬元人民幣線索舉報表彰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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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舉報電話 搗毀12人犯罪團伙

4月12日中午,舉報人身穿一套棕色卡通小熊的服裝,來到現場向媒體講述了舉報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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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凌晨5時許,舉報人途經貴陽市觀山湖區世紀城龍泉苑街附近時,突然聽到了槍聲和打砸聲。聞訊,舉報人迅速前往查看,在靠近多倫港灣門口時,舉報人發現10餘人提著砍刀等管制刀具,打砸停在路邊的一輛汽車。這些人員離開後,舉報人上前發現,該輛汽車被打砸得面目全非,一名男子蜷縮在車內,受到嚴重驚嚇。

“你受傷沒得?”面對舉報人的詢問,車內男子被嚇得不輕,說不出話,幾分鐘後才搖搖晃晃地從車內走出來。舉報人發現該男子並未受傷,只是被嚇蒙了。舉報人提出打電話報警時,對方卻稱“不要報警,內部處理”。不過,舉報人還是堅持報了警。

接警後,觀山湖區警方迅速出擊,將該打砸團伙的多名犯罪嫌疑人迅速抓獲。

“這次舉報是打掉這個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的關鍵!”據貴陽市公安局觀山湖分局刑偵大隊一中隊隊長井惟泉介紹,以黃佳浩為首的黑社會犯罪組織先後在貴安新區、花溪區、觀山湖區等地實施組織賣淫、聚眾鬥毆等多項違法犯罪活動,但多發生在競爭對手之間,對方也存在違法行為沒有報警。正是該舉報人提供了關鍵線索,警方迅速出擊將該組織成員悉數抓獲,隨後倒查出了該組織過去兩年間實施的多項犯罪行為,將其繩之以法。

記者:張鵬 | 編輯:石婷 | 審校:冷兵 | 簽發: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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