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报仇,我不想结婚!”张扣扣谈“复仇”:我是有血性的男人。大家如何看待?

知世相


在金庸先生的武侠世界里,“父母之仇,不共戴天”,身为江湖儿女,便需苦其心志,以待时机手刃仇人。从这点来说,张扣扣说自己是有血性的男人,倒也合乎武侠世界里的“江湖规矩”。

这里不好用道德和情理去评判是非对错,毕竟我们没有,也不想经历这样的事,也无法设身处地地去思考目睹母亲被人打死,自己究竟会怎么做。可是有一点,我们是清楚的,现实并不是武侠世界,可以仗剑走天涯,快意恩仇。

我们也无法保证谁都可以在面对冲击时保持理智,从而做出最正确的选择。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犯了错或违了法,甚至犯罪了可以置身事外的理由。

不过,我们可以想象得到,张扣扣说自己没有错,多是因为他认为他杀死王家三人,是为母亲报了仇。儿报母仇,在热血男儿的武侠世界里,何错之有?确实是没错的!

可我们终究是生活在现实里,受律法约束。要想抛头颅、洒热血,不计后果,放荡不羁,就得挨律法的鞭挞。

其实本案就是件故意杀人案件与故意毁坏财物案件,但是,因为张扣扣特殊的“复仇”心理因素,赋予了它“血亲复仇”这一背景,加之舆论引导,使得公众认为张扣扣杀人情有可原。

张扣扣案,法院认定了其杀害三位被害人的犯罪行为,并且其杀害行为与三位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同时因为张扣扣不存在精神病等抗辩理由,其应当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张扣扣在母亲被害之后的心理失衡,仅仅在量刑时有可能被法官用来参考,并不影响罪名的认定。

此外,张扣扣并不是在面对突发情况时进行正当防卫,而是“复仇”,属于故意杀人。法院判处执行死刑,是符合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并无不当。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张扣扣个人的惩处,更是对未来可能发生的"私力复仇"行为的警醒。

法律从不主张以暴制暴,不会把结束人生命的权力交给个人,更不允许三命抵一命,杀人者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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忍受天大的不公,为母报仇血恨,死得其所——如果他不是为了报仇,而时为泄私愤王家估计会团灭!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或懦弱无能沉默而亡,或轰轰烈烈儿去!

张扣扣为母报仇死而无憾,当年其母遇害得判罚是否公平,群众的心中自由一杆秤!

起诉方说的他因为对社会不满,工作不顺利,才心生怨恨报复杀人,我不敢苟同!

我只认同他是为母报仇的英雄好汉,是一个有血性的男人!

当年打死他母亲的王家三兄弟和老头子,一个因为在值班逃过一劫!

王家十几口人都在家,他没有动王家得女人和小孩子,也没东他们的媳妇,这一点和其他灭门案的暴徒有本质区别!

如果他不是为了报仇,而且为了报复,他会放过王家其他人?参考其他灭门案!

杀了喷偿命,天经地义,张扣扣之所以引起了国人的同情,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年案件的判罚不公造成的!

此案本人觉得判死缓更为合适,否则以后像这样的凶手,报仇还不如直接灭门算了,斩草除根不留后患,!


摩羯你不懂


首先回顾一下张扣扣案的经过:

13岁的张扣扣目睹母亲被同村的王正军伤害致死,之后他跟着父亲生活,在2003年,复员的张扣扣在外打拼务工,2017年,张扣扣回到家乡。

2018年2月15日,张扣扣在王校军、王正军一行上坟返回途中,持刀先后向王正军、王校军连戳数刀,随后持刀赶往王自新家,对着王自新连戳数刀,致2人当场死亡、1人重伤抢救无效死亡。

然后张扣扣拿上菜刀和事先装满汽油的酒瓶,将王校军的小轿车玻璃砍破并焚烧,之后逃离现场。

2018年2月17日,张扣扣投案自首。

可以看出张扣扣从小就埋下了复仇的种子,此次作案前精心策划和预谋,并事先跟踪、守候被害人,作案之后逃避追捕。种种表现都说明张扣扣具有完全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而且未有精神异常现象。

最终,二审驳回张扣扣上诉,维持死刑原判。

我个人赞成执行死缓,体现了对人性的包容,又可以震慑那些潜在的复仇者。但你想啊,在张扣扣作案时间离现在已有一年之余,至今仍未对他执行死刑,似乎已经是在执行另类的死缓。

或许我们的法律制度不是那么的完善,但个人也不能采取不合法的手段去维护自己的利益,视法律于不顾,那么等待你的只有是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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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阳同学啦


法不容情,张扣扣仇恨了23年,报得母仇,杀人3口,这件事,从表面看来,血债血偿,凡一个有正义感有血性的男人都会为之!

可惜当今不是过去的黑暗旧社会,更不是靠讲什么江湖道义,人性忠直慈孝就可以无法无制的黑社会,而今天是有着道德文明法规的新法制社会,任何个人或者是家庭、单位、组织都没有权利剥夺一个人的生命!

不错,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是历代与来不变的定律,张扣扣母亲的死,犯罪嫌疑人应该得到应该有的惩罚,但是,这些都应该交由法制律政部门去执行处理,而不是由你张扣扣个人去屠杀和整治!平等的法律面前,每一个犯法的人都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不能说因为同情张扣扣,就放下法律,不要公正;更不能因为不懂法而不学法,不用法!

所以张扣扣事件,法律应该会维持原判,不可能因为人情道理而改判。

声明:由于本答题存在太多不同的思想意见,使得很多无知不法的人,甚至是无德无品的人,把我一翻好意善言当狼心狗肺,把我与事论事的话当成耳边风,没有关系的,他们想怎样去挑战法律与我无关,生命是他们的,权利在他们手里,爱快意亲仇尽管去做便是与我没有半点关系。但是请不要对我人身功击,因为我只对事而言,不针对任何人,他们怎样想,怎样做与我无关,但是如果对我恶意功击,请原谅我不客气,因为我没有去挖他们的祖坟,更没有伤害谁,指责你谁!我的答题喜欢也好,不喜欢也吧,随便。


红阳梦醉


个人看法,张扣扣二审会判死刑,概率99%,有1%的概率会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们的的社会是法治社会,有问题要靠法律最终解决,而不允许私力报仇。

从情理上说,张扣扣杀死王家三人有其客观原因,二十多年前王家因为琐事将扣扣母亲打死,王家除了支付丧葬费,另外“赔偿”扣扣家1500元,王家仅一人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从后来披露出的资料,显然这个案子民事赔偿以及刑事量刑都有不妥之处,这也是扣扣而是多年后执意杀死王家三人的重要原因。从这个角度,扣扣杀人貌似情有可原。

假定扣扣杀死的是一人而不是三人,结合本案的具体情节,我认为扣扣有可能酌情从轻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是,扣扣杀死的是三人而不是一人。

但是,即便是前述原因存在,扣扣以极其残忍的手段杀死三人,后果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虽然有前述客观原因,但是不足以从轻判处,因此扣扣判处死刑几乎没什么悬念。

最值得思考的是王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自古以来民间流行的规则,打死了人,既不想赔偿也不愿坐牢,这种聪明,害了扣扣家,更害了王家自己。假如当初倾家荡产赔偿一笔,或者父子三个老老实实坐几年牢,恐怕就不会有二十多年以后的灭门大案了。

我同情扣扣,希望所有的人都从这个案子中得到教训,包括执法部门、扣扣一家及其亲属、王家一家及其亲属、以及所有的吃瓜群众。


淮北日月升


冤有头债有主,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都跑不掉,什么时候到,鬼才知道。

杀人,放火的人,就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如果得不到应有的合理的惩罚,就会形成不可磨灭的仇恨。比如张扣扣这样的人,默不作声地仇恨着,然后自己去报复对方,以牙还牙,以眼还眼。这个就是他所说的男人血性,睚眦必报 ,是给鲜花掌声,还是处死,真是各说各有理,莫衷一是。不过,当年的对杀死他母亲的凶犯的处置确实显得很不公平。对吧?所以张扣扣也是显得很是尴尬。不报仇吧,妈妈就是九泉之下难以安宁。报复杀人吧又是重罪,这个就是一个两难选择。他当然知道报复杀人的后果很严重。

如果是你,你会怎么选择?






太素老道


张扣扣杀人案始终牵动着网民的神经,网络里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认为张扣扣杀人事出有因,理应量刑轻判,一种认为张扣扣草菅人命,死有余辜。


1996年,张扣扣的母亲被邻居王正军杀害,凶手没有得到应有惩罚,自此在张扣扣幼小心灵埋下仇恨的种子。23年后,将王家父子三人杀害。在古代,讲究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张扣扣这种复仇的行为,也许会得到社会的原谅。

但是,现在是法制社会,崇尚依法治国,任何人都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权力,张扣扣这种行为显然与法律精神格格不入。因此汉中中院一审判决张扣扣犯故意破坏财物罪 ,故意杀人罪,并判处死刑。张扣扣表示不服,要上诉。

今日上午9时,“张扣扣杀人案”二审公开庭审。在回答辩护人发问时,张扣扣表示:“为母报仇,天经地义,我没错,我是个有血性的男人”。张扣扣说的心里话,也证明他是个法盲。现在彼此不管有什么深仇大恨,完全可以寻求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法律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把利剑,不容许任何人挑战。以复仇的形式剥夺他人的生命,不管你的理由有多么充分、坚强,在今天的法制社会是绝对不能容忍的 。

因此,可以断定:如果不出什么意外,二审还会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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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张扣扣这起有代表性的案件来说,我们要引起高度警惕,国家一定要让做坏事的人付出惨痛的代价,否则因社会原因或行动原因,一切让受害人买单,那一个社会道德与正义必将倒退。当今社会假如不加大法律力度,以及各执法应急及时反应机制,堵死那些为虎作伥的人,只要有欺凌或羞辱他人或她人一定要受到法律的惩处(要实现现代化,至少做坏事的人应当场以法官的形式当场判处,不是犯任何事都要从繁琐的起诉等程序执行),只有这样,一个社会绝对不会产生做坏事的人继续逍遥法外,也不可能发生受到欺凌后,任然让受害者承担一切后果,我们除了反思,还要及时行动起来,保护那些正义的维护者,对于执行者不力一定也要受到法律的惩治,这才是以后该完善的,不是发生了任何事,一切甩给人们去评判或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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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看!你要站在两方面角度去看。一方面,一个从小在这种阴影下生活长大的人会变成什么样,不言而喻,平常百姓能有多高的思想境界,那是很难的,特别是当年处理不公留下的创伤是伴随他的,别奢求他能正能量思维去理智对待,这个印记始终跟着他,造成个性扭曲处人处事不正常,我可以说站在他成长过程的角度是可以理解,试想有谁可以亲眼目睹亲生母亲在自己面前被惨打致死还能忘记?或许生活如意些还能强迫他为了眼下而淡泊一点,当生活不如意时,就会爆发,正常!另一方面,就是当年处理不公,致使他成年后会更加憎恨,这也是今天结局的其中一个导火索。

我最讨厌一些媒体大放高调,换位想想,是你会怎么样,所以对于今天的判决也让人唏嘘,为何不想想今天结果的造成原罪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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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很多人都很关注,我是一名中年男人,也是一名父亲,尝试回答。我认为:

一,情理可恕,法理难容

是人,都会有情感,亲情,友情,爱情等等,母亲被杀,为了亲情去复仇,这个谁都会想,但不能去做。文明社会,人间公平正义还在,要遵照规则,冤冤相报何时了?

二,有血性的男人

我不这么认为,这不是血性,是暴力。人的血性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去,譬如努力学习,发奋工作,强大自己。而不是你咬我一口,我还你一刀。

三,死刑

这是不可避免的,这是典型的报复杀人,有预谋杀人,连杀三人,焚烧汽车,这些都是不能容忍的法律底线。

当然,面对一个为母复仇的孩子,我也是感觉非常可惜,但法不容情,我们的社会,国家,都不能容忍这种暴虐。

愿这种悲剧不再发生!

我是实体经济守望者,关注我,有更多创业知识与你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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