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4月15日起這類電動自行車禁止上路行駛!

4月11日,記者從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獲悉,4月15日起,蘭州市範圍內不符合新國標且未取得CCC認證證書的電動自行車不得登記上牌,未經登記上牌的電動自行車禁止上道路行駛。請市民購置符合新國標要求且取得CCC認證證書的車輛,同時按規定辦理註冊、轉移、註銷登記業務。

兰州:4月15日起这类电动自行车禁止上路行驶!

資料圖

記者瞭解到,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4月15日起實施。新國標全面提升了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由原來的部分條款強制改為全文強制,增加了防篡改、防火性能、阻燃性能、充電器保護等技術指標,調整完善了車速限值、整車質量、腳踏騎行能力等技術指標。

根據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每小時25公里且不得改裝,超速時系統要持續發出提示音。與電動自行車舊國標相比,電機功率由240W調整為400W,整車質量(含電池)由40kg調整為55kg,並對具有腳踏騎行功能進行了強制性規定,且要求在車架本體不可分隔處永久性標上唯一性整車編碼。新國標實施有利於從源頭上遏制“超標車”的生產、銷售,保障電動自行車駕駛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蘭州市民如購買到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市民有權要求商家退貨或更換,同時鼓勵大家向市場監督、工信、公安等部門投訴諮詢。

同時蘭州交警提醒廣大市民,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要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逆行、不走機動車道、不停車越線,為了您的安全,鼓勵駕駛人佩戴安全頭盔。(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 郭秀睿)

來源| 每日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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