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总是呼唤正义,但有些正义为什么会迟到?

清风明月211694736


这个问题是我前些日子在回答《迟到的正义到底还算不算正义》时,一个网友在评论中提出来的,他想让写一篇《正义为什么迟到》的文章,给人们一个”正义迟到的理由“。

这个题目不小,回答起来难度很大,我试作一解答,以与关心此问题的朋友共同探讨。

要有条理性地说清这个问题,须从以下六个方面分述。

1,什么是正义?《辞海》中是这样解释的:正义,是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看每个人是否得到了应有的权利履行了应有的义务。

通俗地讲,正义,就是对人们公认的道德规范中对与错、是与非、善与恶作出的裁决和判断,彰显善良战胜邪恶、公理战胜非理、正确战胜错误的公平公理;就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打击和惩治有违公共道德规范的行为的社会公正之举。

2,正义是怎样产生的?就广义而言,公道自在人心。从具体而言,正义产生根据社会管理体制而不同。在社会治理中,往往把人们共同认知的行为规范划分为三类,即:由法律裁判而产生的正义,由纪律(或制度)裁判而产生的正义,由民间舆论判别而产生的正义。

3,什么是正义的时效性?怎么算是迟到?对于应当在规定时段内作出裁判决定的,超出规定期限没有做出裁决的,视为迟到。对于来自法律、纪律的裁判,一般都有明确的时间界限,而对于来自民间的舆论的判断,则无法确定明确的时间界定。

4,社会上反映最强烈的是那种正义的迟到?人们最愤恨的、影响最恶劣、危害最大的是来自司法正义的迟到。这与国家法律机关承担的职责和使命相关,与彰显社会公平公正公义相关,与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的根本利益直接相联,具有极大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5,来自司法的正义为什么会有迟到现象?除了涉法案件的复杂性、艰巨性等客观原因之外,有三条原因:一是某些领域法律建设相对滞后,比如搀扶跌倒老人被讹,比如有关正当防卫的界定,比如怎样保护企业家的权益等等,不同程度影响了社会公平公义的形象和氛围;二是司法机关已有的某些执法办案的程序性规定和制度没有得到落实,是某些冤假错案之所以产生的主要原因;三是司法领域内的腐败现象,办人情案、权力案、行贿受贿、贪脏枉法,削弱了司法的公信力,严重地影响了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也不同程度地破坏了社会的稳定。

6,怎么才能减少司法正义的迟到现象?党和国家非常重视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在新近召开的人大会议上,做出了一系列明确的决策,加强法律制度建设、严厉惩治司法腐败,强化舆论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等部署正在逐步落实。我们有理由相信和期待,正义迟到的现象会越来越少!




清风明月211694736


正义为什么会迟到?还会时常缺席呢?

因为权力不对等,形成弱肉强食之局。

从来没有强者会对弱者施以怜悯,因为你是他的盘中餐,只看见弱者不断向强者让步,只因为怯弱而不敢抗争。

都说退一步海阔天空,这句话不知麻木了多少人的神经,使之在面对权利被侵犯时,总是忍气吞声。

以为这样可以让对方感到愧疚,自动停止侵犯别人的利益!殊不知,等来的只能是变本加厉的伤害以及消亡!

正义为什么会迟到?

是因为自己不敢于去争取自己的利益啊,正义从来不是等来的




小民杂谈


提起正义的话题,人们总会想起一句名言:“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个人认为,这句名言前半句是对的,后半句不对。为何?下面从刑事办案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希望能够解答你的一些疑问。

首先,说说“但不会缺席”是错的。

正义的反义词是什么?罪恶!从哲学上说,正义与罪恶是辩证关系、对立关系,有罪恶的发生,才有正义的评价。但,有罪恶的发生,不一定会有正义的反击。何解?举个列子:一人在荒山野岭杀了人,毁尸灭迹,没有任何人发现,事后他逍遥一世,这个秘密随着他的死去而消失。显然,他的行为是罪恶的,但是有正义来反击吗?并没有。这只是一个例子,现实中又有多少罪恶的事件消失在历史之中呢!不得而知,但不会少。现实中确有很多刑事案件无法破案,这种情况下何来正义的反击呢?所以说,有罪恶的发生,不一定会有正义反击。由此可见,正义有时候是会缺席的。不是不想正义的反击,而是客观不能。如此,就否定了“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的后半句话。

其次,谈谈“正义会迟到”的原因。

前面说过了,有罪恶的发生,不一定有正义的反击,但是更多的时候会遭到正义的反击。有时候是当即的反击,如同正当防卫;有时是延迟的反击,如同平反的冤假错案。对后者,可以说是典型的迟来的正义。有人说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但来总比不来好。这不是我们所关注的重点。重点是为何正义还会迟到。个人认为,正义会迟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谈谈个人看法:

客观上,罪恶的事情往往具有秘密性,不容易被发现。没发现罪恶,自然就没有正义的反击?

主观上,人的认知能力有限,就算充分的发挥主观能动性,也不一定能认识事物的真相。特别是在办案过程中,法官最后认定的事实只是法律事实,而不是客观事实,因为过往的事实毕竟已过去,不能重现,法官只能根据现有证据尽可能的还原过往事实,接近事情真相,但要达到客观事实的程度是强人所难,完全不符合认知的规律。因为法律事实毕竟不是客观事实,因此,在理论上都有错误的可能。加之,每个人的认知能力不同,每个时代的侦查水平不同,难免使得正义难以实现。进而,才有法律纠错机制的出现。如果启动法律纠错机制,就有可能得到迟来的正义。这种情况下,就有迟来的正义。我想,多数时候,不是故意使正义迟到,而是各种因素交织导致。多么希望,正义不会迟到,就算迟到,也不要让人们等得太久。


释法说理


法律宣传,是法制建设非常重要的环节,很多法律我们绝大多数人不懂。我们很多人对于法律的认知,仅仅就是八个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

我们的法律从建国以来是不断改善和健全的虽然很慢但还是在进步的。

正义和公理需要我们每一个手持身份证的人敢于站出来。去弘扬,今天你不敢站出来明天你就用远站不出来。

正义需要我们每个人去伸张去维护,当今社会我们没有哪个人是安全的,当你受到屈辱受到不公平待遇时要敢于站出来。

普法守法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我们的法律需要大家共同去维护,共同去推进。

虽然我们的法治建设很慢如窝行牛跑,但只要有目标它早晚能到达。

虽然正义公理会晚到但只要我们有梦想,他就最终会到来。

综上所述我们的法律正义和公里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敢于站出来共同去推进共同去完善。





飞猪美文


老实说,这个问题非常现实,却又非常深奥,一般的回答容易沦为情绪的发泄,很难触及到问题的实质。

人们呼唤正义,但正义却常常迟到甚至根本就不到,原因不外乎是:一个人心中的正义可能根本就不是正义,而仅仅是个人心中的某种尚未满足欲望;个人正义或者小团体的正义,被更大的正义牺牲掉;制度设计阻碍了正义的实现与到达;以权代法,以权谋私,戕害正义,导致正义迟到甚至没有正义。

本文要说的还不是以上导致正义迟到或不到的原因、具体情况以及解决办法,而是我们如何认识和面对正义的种种复杂情形。

我尝试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回答一下,不对的地方大家客气点点评就行了。

一、正义是一种客观行为或事物作用于人的主观心理感受,难以有令人信服的定论

什么是正义?古往今来无数哲人都有探讨,但难有一致定论。

《荀子》:“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意思是:不学习,缺乏道德和正义感,只求财富兴隆的人,是庸俗的人。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各尽其职就是正义”。
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认为:“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应有权利的稳定的永恒的意义”。
奥地利法学家汉斯·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主观的价值判断”。
我国的《辞海》中给正义下的定义是:对政治、法律、道德等领域中的是非、善恶作出的肯定判断。作为道德范畴,与“公正”同义,主要指符合一定社会道德规范的行为。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

正义不仅是一种客观行为或事物作用于人的主观心理感受,而且还常常善变。例如,当一个人处于社会的底层时,往往收入较少,社会地位较低,生活常常陷入窘境。这时会抱怨社会极度不平等、不公平正义,恨不得社会爆发一次剧烈革命,国家重新洗牌,财富再次分配。但随着自己的努力奋斗与年龄的增大,地位到了社会的中上层,自己的工资待遇逐步提高。此时,还是同一个人,想法就不一样了。他会思考如何才能让自己的下一代也有自己一样的地位和优势才是最重要的,绝对不会希望再来一次社会革命打断这种好不容易经过多年艰苦奋斗才获得的社会优势,并渴望将自己的社会优势通过某种方式传给下一代,而且还会毫不犹豫认为这才是真正符合正义要求。

综上,对“正义”一词作出归纳如下:

1. 正义是一种客观行为或事物作用于人的主观的心理感受,难以有一致的绝对标准。

2. 正义有相对标准,即人的行为是否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和最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是判断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正义的客观标准。也就是说,大多数人对他人的行为符合正义的判断与感受就是正义的标准。

3. 正义具有等差性,这也是正义的相对性延伸出来的。即不同阶层、阶级与不同的国家、民族对同一事物或行为是否符合正义有不同的看法和标准。

二、正义具有理想主义色彩,很多时候难以在现实生活中完全实现

正义的主观性、以及正义的相对性与等差性、阶层性(阶级性)等特征,决定了正义很大程度上具有理想主义色彩,也即我们常常不顾客观现实把理想的正义价值当作现实的能够实现的正义来看待和要求。这就导致我们常常感到巨大的反差与失落,正所谓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拿企业与员工之间劳动关系为例,遵守劳动法的规定是正义的基本要求,企业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应该给员工足够的加班费。但现实是,除非是效益好的高科技企业,员工加班有企业给足了加班费,一般的小企业不可能完全按照法规规定给足加班费。这里面固然有着老板耍赖不诚信守法有关,但很多情况下也是企业自身发展不够,效益不佳,无法满足法律的基本要求所致。因此从根本上说,这一问题的解决要靠企业经济发展,而不是强求企业的行为要符合正义的要求。实践中,这一矛盾的最简单粗暴的解决办法就是要么员工认同企业的加班文化,要么就走路。单纯指责企业不正义不人道是没有用的。因为此时企业的目标是要活下去,而不是满足正义的要求。

三、正义与利益一样可以衡量,在重大利益面前,有时正义可能因微不足道而让位于利益

正义是一种价值,是价值就可以像利益一样进行衡量。如果正义与利益相遇,是否利益必须让位于正义才符合正义呢?未必!

现实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正义的价值小于某种利益,绝大多数人会选择拥抱利益而不顾正义,这时的利益有可能就不再是单纯的利益而演变为正义。《庄子·胠箧》中的一句话正好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庄子说:“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这句话的意思是:那些窃取他人衣服上带钩的小偷小摸之人,逮住了一定要判死刑;但是那些窃取他人王位的大盗最后却成为称霸一方诸侯,没有谁追究他们的责任;相反,在窃国大盗成为诸侯之后,他们却对百姓大讲仁义道德,还要老百姓遵纪守法。

与窃钩者被诛比起来,窃国者更应该千刀万剐。问题是被杀的窃钩者是极个别的少数人,少杀几个与多杀几个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而如果要以正义的名义对窃国者诛杀,不要说是否有可能,就是有可能,也要涉及到一批成千上万人的利益阶层,搞得不好要动摇国本。这时维护了统治者的利益,也就维护了国家与老百姓的利益,维护大多数人的利益就演变成了正义行为。在这种国家重大利益面前,小偷的正当权利(正义)被更大的利益牺牲掉又算得了什么呢?

四、正义很凛然,但也要小心以正义的名义作出真正危害国家与民族的愚蠢行为

正义是人类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本价值,失去正义,正常的国家与社会就会崩塌。但正义这种满满正能量的东西,如果执行与操作错误,也会带来巨大灾难,不仅不会利国利民,反而祸国殃民,这绝不是危言耸听。中外历史上的不少变法、改革与革命运动不就是这样吗?

以贫富差别为例,过大的贫富差别肯定是不正义、不公平的,但这种差别大到何种程度才是不正义行为,却是难以量化衡量。即使可以量化,如何缩小这种贫富差别,却又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一种解决方法是,像过去历史上那样以追求人人平等的名义,“打土豪,分田地,均贫富”,强行使用武力让大家上下一般高,横竖一样粗。这种绝对的“正义与公平”,其结果反而导致一个国家整体陷入贫困,使一个国家大大落后于其他国家与民族,极大降低了一个国家的整体竞争力。

国际上最著名的例子就是柬埔寨的“红色高棉”极左革命运动。该运动的最高领导人以消灭贫富差别这样“正义”的名义,杀地主,分田地,没收资本家财产。其结果整个国家几乎退回到了没有商品经济的原始社会,给整个国家造成了毁灭性的灾难。

实践证明,人类的历史是不断追求公平正义的历史,当今的人类社会享有的公平正义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多。但也必须指出,人类追求公平正义的结果,既给人类带来了巨大进步,也给人类带来过巨大灾难。人类不断发展的科技,已经或还将为人类解决许多问题,使得人类获得更多物质生活的享用,但坦率说,人类几千年来,还没有更多更好的办法像攻克科技问题那样来解决公平正义问题。这一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原因是:正义永远是客观见之于主观的行为,是人类的主观心理感受;在正义的标准上,不同的人群、不同的阶层有时难于调和;甚至人们在不同的阶段,对正义的认识与要求也呈现出不一样的态度。这就是问题的实质!


大成律师邹光明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道德仁义礼,是有个先后顺序的,所谓的正义就是社会上自发形成的要求大家遵守的最低标准,就是不违法度!

原本天下有道有德,统治者和百姓都是遵循天地万物之运行规律而行,不妄为不乱为。因为天下失道而无德,不得已统治者出来以仁爱布施于天下,希望百姓能感恩,从而遵循仁的标准,以仁教化天下,这是孔子倡导的儒家主要思想。可是统治者要用仁爱布施天下首先你得有仁爱,等到统治者没有了仁爱之心,也就到了孟子的时代,故而提倡义。后世说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大体就是这个意思。


人们呼唤正义,是因为没有正义。天下失义而后礼,礼是什么呢?儒家倡导的礼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秩序,并不是我们现在说的礼仪这么简单。儒家是希望通过制定人与人、人与社会的礼法规则来让人们遵循,与法家的区别是儒家希望人修身从内心认同而遵守(主张性本善),而法家则是用国家机器来强制要求百姓遵纪守法(主张性本恶),本质上说都是利用人为制定的规则来治理国家。因为是人为制定的,所以并不全都符合自然规律,故而不可长久,而老子的道家思想倡导的自然之道并非人为制定,而是效天法地,遵循自然而为,故而可以运行不殆,是高一层次的社会治理方法!

2500多年前老子就告诉我们了,如果不遵循大道法则来治理国家,那么天下就会失道,失道而后有德,失德而后有仁,失仁而后有义,失义而后有礼,礼之不存而用法,法之无用不得已最后用兵,用战争让天下重新整合复归大道。中国2000多年的社会就是这样不停的在道~德~仁~义~礼~法~兵~道之间循环往复。

所以你呼唤正义,正义自然会迟到,甚至不会到来!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并非是用来说的,而是实实在在的,复兴中国成就中国梦,复兴华夏文化时不我待、首当其冲!



圣哲同学


答:人们总是在呼唤着《正义》是对真理的认知和认崇。

为什么有些正义会迟来,这是缺乏中华上古文明文化的复兴。如国民党后人在台湾到现在还未明示伟大民主开元創始人的远谋与断定和留给后人在和平统一的祥和空间,不知《正》义构型的道义有阴先阳后为天地道理性归属和日主月次的认同与认崇,更不知人和之道有理性到来的机遇和良缘所至,能有团圆的和合《品》德的重要性所在。这就要以中国梦启迪,使台湾同胞重新挖掘中华上古文明文化的原理中有阴先阳后为天地归属定性的概念和天地之间日主月次的伦理道德观念。又要知人和正道中有敬天尊地崇尚明德的高尚共同敬业的情操和品德,《品》德,就是人和之道的理性认知的构型,上为阳性代表天道上德,是男性继承的理念,下为阴性代表地道的厚德,以阴爻两半有旧与新的转折点的要义,又需要两位女性来传承和对接的合一的伦理观念,也就符合月亮在运行中有两半合圆的天理特征。

有了中国梦启迪,世人就知守正創新的和合理念与各有归属性的认知和区别。民主开元为地道,追求共和为天道,和平统一为人和正道的三元共体五属具全的《正》义成型的和合理念。就知确立习近平新时代的伟大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的核心内涵价值中的文明观念。历史意义有两次伟大革命总结出了阴阳两性核心有日新月异的双圆满,彰显出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承载着中华五千年来的文明文化精髄。现实意义迎合了两岸三方的理性认识。这就有正义成型的理念所在,如《正》字的构型中间一竖代表了中国共产党是顶天立地的中流砥柱,右边的半竖代表国民党已转型归阴属有重生与传承之形,左边的半横代表民进党在蔡女士为首之时的理性归属的和合共体的携手之形。以此道统文明理念,就能画出共同体的最大同心圆,就好实现伟大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全面展现伟大中华民族文明文化得以全新的复兴。

有了中国梦的美好愿景所在,在伟大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和伟大领袖习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英明的引中,相信正义共同体一定会在今年如期圆满来到。


梦仙曲


不是有时正义会迟到,而是正义经常会迟迟不到。这主要还是因为政治专制以及封闭。如果真正有了民主政治,且政治非常公开开放,这样的现象应该会大大减少。


罗阳人家张明尧


当今在地方,丛林法则处处有体现。弱肉强食的例子,每一个老百姓都能讲上几天几夜。


刚想明白


有时候正义比较调皮,忘记了时间,迟到了,但一定要相信,正义一定会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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