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对张扣扣案怎么看?

LBF穿越风暴


看了这个案件有几点感慨:

记得有人说过欠三条人命以上的都会被判死刑。我觉得这个案件应该和张妈妈那个案件联系起来,一命抵一命,应该还剩两条人命了。

还有,法院以张扣扣报复社会为由,判处张死刑,被绝大多数网友诟病,不知法院是否意识到这点。一般人认为报复社会是对无辜的人下手,此案冤有头债有主的,张扣扣当时并未对王家的其他家眷动手。

最后,张扣扣12岁亲眼目睹亲娘惨死,长大进入社会后屡屡被骗。我们真应该非常庆幸他只杀了仇家。

天道轮回,希望这个社会多善待老实人吧!



妮呢128


有因就有果,有果必有因!

看似张扣扣杀人案手段残忍,充满血腥,但从根源上还是能找出这起惨案的内在原因。

现在人们都在谈论的是张扣扣是否死刑,杀人偿命是天经地义!这个判决的结果早在意料之中。其原因除去刚才讲的还有最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杀一儆百!

张扣扣的杀人案,从一开始就注定就是一个悲剧!

母亲被杀,相信是每一个有血性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无法接受,并立志要血债血偿的!

如果王家杀人以后不那么猖狂,而是积极稳妥的处理两家关系,即使再大的复仇怒火也会随着时间而逐步减弱。恰恰相反,王家不但没有杀人偿命,反过来还是那么肆无忌惮,张扬地挑衅张扣扣底线,这也是不可排除被杀的原因之一!

张扣扣,为母报仇死而无悔了!可是,留给人们的警醒是多样化的!

在坊间,张扣扣为母报仇乃大丈夫也!

在社会,张扣扣杀人偿命法律所不容!

在人心,张扣扣杀人实属被逼无奈(凭什么王家杀人不用偿命)!是大孝子!

公正公平与否,人们心里有杆秤!

毕竟这种事没有落在自己身上,所以,人们就可以这样讨论,那样议论,可是,一旦事情落在自己头上就另当别论了!

太晚了,睡吧!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好好珍惜自己和家人吧!遇事冷静,千万别嚣张,否则,得一时开心,恐将势必给自己带来麻烦!


打日本的兵


张扣扣是可恨的,连杀三人,手段之恶劣,之残忍,可以说丧心病狂。但是他也是可怜的,母亲的死在他幼小的心灵造成多大的阴影,我们不得而知,但造成多大的复仇之心,现在一目了然。那么小,家庭在农村处于弱势状态下,母亲被村里一家恶霸打死,而且是死在自己怀里,而且解剖尸体还是在自己眼皮底下进行的,大家试着想一下张扣扣母亲当时的情景,谁不为之动容?(生活在城市,不知道农村恶霸的猖獗 村民往往敢怒不敢言)

长大后的张扣扣是一条好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杀母之仇,不共戴天,死就死了,不然妄为做儿,铁骨铮铮。

中国是法治社会,法大于情,就算他的判决得到全国很多人的同情(基于前因后果),但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张扣扣的做法也给那些在社会上横行霸道的人上了一课:凡事不可做的过头,后患无穷。


孤舟独钓702


这个案子我一直在关注,综合一下我的看法而已,不代表任何立场。

如果我是法官,判他死缓。

因为这个案子是前一个案子造成的,前案的责任遗留问题的责任有王家,他妈,法院。所以这个案子的责任有他,王家。所以这个案子责任应该承担责任应该是他,王家,法院。

综上所述,他有罪,死罪。但不适合立即执行。


高良近


冤有头债有主,这起案件是有因果的,人生三大仇之第一就是杀父母之仇,这必报无疑,只是张扣扣智商低没其他能力实在没有别的方法,只能杀人了。不存在危害社会,希望能留下一条命,让他活着吧!想想任何一个人,如果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被别人打死且死在自己怀里,没有仇恨的种子那也就枉为人了!希望法官能公平公正,法律是围绕着人的基本生存法则而定,以人为本,哪怕终身监禁让他付出私刑的代价都可以,毕竟对方打死了他的母亲,这些年来他的心也在滴血!如果是我,也会让他们死,或许死的方法不是直接,而是间接。连自己的杀母之仇都不去报的人,我想只要是人都会看不起的!


熟悉的陌生人43780037


张扣扣案让人深思,是的,他连杀三人,罪大恶极,但他为什么不杀别人?如果他真的穷凶极恶,平他的身手他可以继续杀人,但他没有,他选择了投案自首,他为什么连杀三人,我想大家都清楚,他其实也是受害者,从小失去了母爱,亲眼看到自己的母亲被害死,幼小的心灵从小就受到伤害,这些痛苦谁能理解,杀人,说起来很间单,一个人如果不是奋怒到及点,他是不会轻易杀人的,如果法官一定要让张扣扣死,人们又能说什么呢?只是让很多的网民有点遗憾,这样一个有着悲惨命运的人,得不到法官的一丝怜悯。前因后果,投案自首,这些都是从轻判处的情节,可法官却说这些都不足以轻判,过去国民党军官带领部队枪杀哪么多革命战士,最后投成还当了干部。为什么张扣扣就不能判个死反,给他一点希望,多少还能给国家创造点价值,让这个悲惨的案子还有一丝丝人性。


往事随风152335337


扣扣杀人案二审维持死刑原判,于法有据,没什么不妥。

各位吃瓜群众,群情激愤,各种评论口诛笔伐。

重审张母被杀一案有之,理由是判的太轻,王三判七年,蹲了四年牢就放了等等。

我想说的是,你先认真看看案件的来龙去脉,在看看法律《刑罚》的有关条文。

王三故意棒杀张母,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王三年不满十八周岁,法律规定,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应当负刑事责任。但要减轻处罚。就是说王三杀人罪是在法定刑最低刑量刑判处的。判处七年徒刑并无不当。

王三服刑期间,表现积极被减刑三年,实际服刑四年,体现了法律奖罚分明。同样符合法律规定。

吃瓜群众以判罚畸轻,判七坐四诘问,要重新调查,重审旧案,追查执法谋私等筹,没有法律依据。

扣扣一案二审落搥,就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并下达执行令。

希望有奇迹,但非常渺茫!


董五52969043


起初,我是站在张扣扣这边为他鸣不平的,老了法院的案情分析,才明白其中一些细节。

一、张扣扣母亲被杀,凶手仅仅判了有期徒刑,这让张扣扣很是愤怒,认为判决不红甚至有猫腻。而事实上,当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原因是:1、事情的起因是想扣扣母亲先朝凶手身上吐痰,吐了两次,对方并不是要故意杀人,而是愤怒之下失手错杀,事先并无预谋,事发后则没有逃跑。2、凶手当时年仅17岁,符合从轻处罚标准。3、张扣扣母亲以一个中年妇女、一个长辈的身份向未成年晚辈吐痰,本身极不妥当,也是事件的直接诱因!应承担主要责任!

二、张扣扣带着这种仇恨,蓄谋已久,连杀四人,至少其他几个是无辜的,当年的凶手也已服刑,受到了法律的制裁,在复仇心理支配下,张扣扣完全丧失了理智。

所以,本案一审二审,量刑恰当。也充分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


穿着棉袄不洗澡


张扣扣案二审已经宣判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张扣扣的死刑裁定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看了下有关的报道和评论,感慨下所谓“民意”的强大及其导向的不可琢磨。不知道有多少人是真正看了两方面的意见,还是只看了网上某方的只言片语作出的结论,“果断”站队的。暂且不讨论立场的问题。以下就截取部分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出庭检察员的意见书,希望能然大家更加全面的了解下案情:


“一、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

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扣扣犯罪动机卑劣符合客观事实,“报仇”是其宣泄对个人现状不满情绪的借口

1、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认定的事实,是六名目击证人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结果。

2、张扣扣及其家人所谓王正军家人的“罪状”与事实不符,本案被害人王自新、王校军纯属无辜。

3、96年张扣扣母亲被伤害致死案判决对王正军行为的定性准确,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量刑并无不当。

4、张扣扣及其家人歪曲事实无端指责“原判不公”,是在极力为其滥杀无辜、减轻罪责寻找“挡箭牌”。

5、张扣扣在工作、生活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才是其产生杀人动机的根本原因。”


原文比较长,以上只是对检察意见做了部分截取,有兴趣的可以找下完整的看看。对“民意”的很多观点都做了相应的解释和回应。当然,能果断站队的一般不也不愿意看完那么长的意见书。抱着对案件全面了解的严谨态度,看完了此意见书。看完以后也非常困惑,从检察院的意见书中的张扣扣和“民意”中的张扣扣,完全是恶魔和天使的区别,然而没有人是神,我们都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事情真相,只能根据证据回溯案件事实、追寻案件真相,不管是96年的案件还是如今的案件都是如此。我想,大部分人支持的并不是杀人行为,而是“为母报仇”的行为。我们到底是应该听信现有证据而得出的结论还是无依据的揣测。在失去了事实的基础,我们追求的“公正”会不会是对“公正”这个词的亵渎?在跟风之前是不是能先更加冷静、理智的对事情有个更全面的了解,从激昂的感性认识转向理性从容的思考?


进阶中的法律民工


我只想说,张扣扣没有报复社会任何人,没有祸害仇家其他的家庭人成员!他认为,杀害母亲的坏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当时她母亲死在他面前的惨状一直阴魂不散,那个无助的可怜孩子,有谁关心过他,又有谁抚慰过他,有谁给他做过心里疏导?他认为冤有头债有主,杀死仇人以抚慰在天堂里的妈妈!这难道有错吗?但国法难容,他肯定对此要付出很大的代价!但他爸爸如何能接受妻子被杀儿子被枪毙的残酷事实,他家原本是受害者呀,就留孩子一条命吧,那怕一辈子在监狱里改造,给他爸爸留下一点活下去的念想!否则,这个家真就完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