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問題被通報

去年以來,台州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擺上突出位置,立足職責定位,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幹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為進一步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日前,台州市紀委通報了其中2起典型案件。

01

椒江區法院原副院長王鵬翔等人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2018年6月以來,台州市紀委監委組織力量依規依紀依法查處了椒江區以鄭官順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背後的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對23名黨員幹部給予黨紀政務處分,5人誡勉處理,其中對6名涉嫌違法犯罪的黨員幹部依法採取留置措施。

經查,椒江區法院原副院長王鵬翔利用職務便利,為鄭官順等人請託的案件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並涉嫌高利轉貸。2018年10月,王鵬翔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台州市水利局水政監察支隊原支隊長江華明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鄭官順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濫用職權包庇鄭官順非法採砂導致國家嚴重經濟損失。2018年6月,江華明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台州市公安局技偵支隊原民警李斌洩露工作秘密,幫助鄭官順等人逃避打擊處罰。2018年6月,李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緩刑2年。

椒江區公安分局原黨委委員、紀檢組長王仲瑜在擔任白雲派出所所長期間,收受鄭官順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2018年7月,王仲瑜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9個月。

椒江區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原所長陳軍 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鄭官順乾股分紅併為其謀取利益。2018年9月,陳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椒江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原大隊長張文鋒利用職務便利,收受鄭官順等人財物併為其謀取利益。2018年8月,張文鋒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


02

仙居縣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原負責人趙中海等人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

2016年底至2018年初,趙中海利用職務便利,為張一平為首的有組織犯罪團伙非法經營活動提供幫助和關照,並非法收受財物。

2019年1月,趙中海被開除黨籍、解除勞動合同,檢察機關依法對趙中海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提起公訴。此外,監察機關對涉及張一平案件的仙居縣水利局局長王志海、公安局原副局長吳中強採取留置措施,目前正在審查調查中。

通報指出,上述違紀違法人員,有的濫用職權,為非法經營活動提供便利;有的利用職務之便,違規打聽案情、通風報信;有的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充當“保護傘”。這些問題雖極為少數,但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群眾深惡痛絕,必須嚴肅查處、堅決懲治。全市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案為鑑,警鐘長鳴,嚴守黨紀國法底線,自覺同黑惡勢力劃清界限,堅決同各種黑惡勢力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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