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找婆家”不能只看“高富帥”

4月10日,格力電器15%股份的接盤方再多一個疑似對象——中國厚朴投資公司。

4月8日,格力電器發佈公告,公司控股股東格力集團擬通過公開徵集受讓方的方式,協議轉讓其持有的格力電器15%的股權,最終轉化價格以公開徵集並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批覆的結果為準。

很多人將這稱作格力電器“拉開了混改大幕”。其實,這只是格力電器的又一波混改浪潮。因為在此之前,格力集團曾經多次轉讓格力電器股權,從1991年格力電器上市至今,格力集團作為格力電器最大股東曾多次轉讓股份,包括2006年股權分置、2007年轉讓股權給京海擔保、2009年股權激勵等。加上期間的公開市場交易,格力集團持股比例已從上市之初的60%降至18.22%。

如今,大股東再從18.22%降低到3.22%,但這也不意味著格力電器的治理結構由此就會發生根本性變化。試想,如果有哪一個投資者獨家收購轉讓的股權,就意味著出現了一個擁有15%股權的新的大股東。15%雖然不多,但對於現在的佔8.7%股權的二股東而言,這個新的入主者依然佔有首屈一指的地位;如果這15%最終落到現在的二股東京海擔保的手中,那一股獨大的問題就更嚴重了。

目前看,以董明珠為首的管理層及經銷商參與受讓15%股權的一部分,以保證他們相對第一大股東地位,剩餘股權由其他戰略投資者認購的可能性較大。

但是,誰是最大股東、誰持有控股權的問題,總是成為有些人士觀察企業是否有自主經營權的標誌。有猜測認為,以董明珠為首的管理層的意願,將會對競標結果有重要影響,與管理層關係更為友好的資本方無疑會更受歡迎。但這也不是長久之策。俗話說“沒有永遠的朋友,也沒有永遠的敵人”,將企業治理結構的穩定寄託在投資者和經營者個人情感上,其脆弱性在萬科之爭時已得到了證實。

具體到格力電器的混改,有人將其與美的做比較;目前,格力核心管理層僅持股約1%,其中董明珠僅持股0.74%,遠低於美的。有人認為美的作為民企,掉頭比較快,而格力的大動作需要國資委批准,動公司架構比較難,應對市場的反應速度肯定是美的更快、更靈活。

且不說事實是否真的是這樣,反正作為格力電器的經營者,董明珠的看法則不完全是這樣。

在2019年的博鰲亞洲論壇上,在談及有關混合所有制的問題時,董明珠說“我並不認為國企和民企這樣的一個背景就決定了企業的好壞,制度建設更重要。”她認為,要思考的是,怎麼把國企改革推動到市場化。市場化企業,無論它背景什麼樣,都能為國家發展建設起到積極向上的作用,混改就成功了。不是說國企混改就可以成功了,關鍵是企業的文化建設。企業沒有做好,是因為企業的架構和內部的管理體系沒有建好。

董明珠在格力只擁有不到1%的股份,任正非在華為的股份也不到1%,但這些企業都是行業領軍企業。在這裡,企業股權結構與企業內部治理相比,顯然後者的對企業經營的影響更大。對於企業而言,所有權固然是治理結構的根基,但並不能直接或者完全決定經營的好壞,而是需要在產權的基礎上建立起自己優秀的文化制度,形成自己相對獨立的經營架構,產生優秀的領導人帶領企業走上正確的道路。一旦企業形成這樣的氛圍,產權屬性其實已經不是限制條件了。當然,它依然很重要,只是其重要性表現在它不直接插手企業、進而破壞企業的穩定性和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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