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从HR的角度看,未必是好!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到,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这项新规定真的好么?有些HR并不认同。

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从HR的角度看,未必是好!

首先申明,这并不是歧视妇女。

为什么国家会出台这么新政策、新规定呢?当然是国家在进步,为保障国民的利益在做出努力。但殊不知总有那么一些老鼠屎会坏了一锅汤。

企业要发展,要正常开展业务,员工是不可缺少的一环。当今社会,女同胞的工作能力有目共睹,并不逊色男同事。那为什么在招聘过程中,还是有性别歧视呢?

因为企业招了人,却用不上。

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从HR的角度看,未必是好!

举两个例子:

前几年,有个小公司,公司总共才3个财务人员,有个财务离职了,急缺一位财务人员,招了一位年纪25、6岁的女财务,没有过多的检查,就照例询问了一下,然而该女子入职后,告知,已怀孕3个月,上手不到2个月后,请假养胎去了,让公司陷入了困境,你说火不火?

再来,就在去年,某公司,急招某岗位人员,应聘者女,年龄34,已婚已育,各方条件都不错,因为该岗位培养时间过长,公司对她比较满意,因为都已婚已育了么,遂招进入职。哪知,3个月后,该女子告知,哎呀,不小心,怀孕了,反正国家也开放2胎了,随即请假,说身体需要调理。入职后,就工作了3个月,公司都忍了,等该女完成产假后,却递交了辞职信,这不让人心寒?这纯粹就是找人白交了近2年社保等一系列保障福利啊。

不管怎么说,国家出台新规,总是再往先进的地方迈步,但不希望那些别有用心的老鼠屎,坏了这锅积极向上的汤。

招聘不得限定性别或性别优先!从HR的角度看,未必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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