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小孩憋死在父亲车里,学校需要负责吗?

何晓畅导演


这个新闻最近已经成为了热点,被不少人关注,我们在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惋惜悲痛的同时,这家人和幼儿园的责任归属问题也成了大家讨论的话题。

那么我也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如果从专业的角度来说,我没有学习过法律,但我不是法盲,我也知道哪些是犯法的那些是不犯法的。所以我只能说从我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再说这个案子已经有了处理结果,法院已经判幼儿园无责了,可以说从专业角度已经有结果了。

既然法院已经判定幼儿园无责,那么为什么幼儿园要赔偿三万多呢?这估计就是所谓的人道主义赔偿,作为对失去孩子家人的一点安慰费,这在很多公立单位都有。虽然不一定有必要,但这既然是学校领导的决定,那也无可厚非。

站在我的角度,我觉得这个孩子的死亡完全是由于这个父亲极度不负责任的原因造成的!幼儿园也许有些地方做的不到位,但对孩子的死亡是不负责任的。

虽然这么说也许有点残忍,孩子没了最痛心的是家长,估计这位父亲现在是最伤心的,但这不是推卸责任的理由!

从事情的经过来看这个父亲估计并不经常送孩子,一般送这种幼儿园的低龄孩童,一定会下车护送到校门口。直到看到孩子走进校门口才会回去。有些幼儿园门口有保安,早上是有晨检的,这样孩子依次排队晨检后进入班级也是比较安全的。更负责的家长会看孩子走进教室才离开。如果去晚了(这种情况在幼儿园很普遍),家长是可以把孩子送到班级里的。

为什么说这个父亲不像经常送孩子呢?大家一定都很不理解怎么会打了一个电话就把孩子忘了呢?这就是因为不长送,脑子里没有这个概念,所以一有别的事情分神就会忘了自己正在干的事情。这个事件的父亲估计就是这样,因为他的这个行为没有在脑子里成为习惯,所以就很容易把这个行为遗忘,再加上不负责任的态度,就加剧了这个悲剧的发生。

最后,希望看到这个新闻的人们不要再去指责,因为幼儿园没有背锅,而我们也不要再让这个失去孩子的家庭再背负指责和谩骂。

希望从这个新闻中让更多的人引以为戒,不要再让这样的悲剧发生!





慕云女侠


我第一反应就是幼儿园要担责。跟邻居争辩,她还说我这样的还想当幼师?(之前跟她提过当幼师。我不大懂,是我三观不正吗?

我是这么想的,这父亲线条粗的可以,特意送孩子去幼儿园人送没送到都不确定,应该痛哭流涕,深刻反省,主要责任是毋庸置疑。

但是幼儿园真的不用担责吗? 每年发生校车内闷坏小孩的案例也不算少,今天因为是家长送,责任可能轻点。如果换成校车呢,上课前清点下人头,不是双保险吗?感觉修复这个漏洞只需要费那么一点点时间,却能让我这个做家长的安心不少。

我经常让小孩坐校车不要睡着,如果老师或者司机把你漏下,记得喊住她,这是缺乏安全感的年代,一个点名,一个电话,真的不算多高要求。

当然是必须要有家长的配合,不能到的及时请假,不然旷学成习惯了,老师也都想当然以为你又是请假了。请假的流程也要完善,家长不要觉得麻烦。

最后希冀设计汽车的能不能设计那种闷在车里一天都能活蹦乱跳的车,真的很难想象憋死的感觉,一定非常非常痛苦。大人都可能不能承受的痛,更何况是小孩。愿来生找个负责的好人家投胎了,愿所有小孩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平安安。


乐乐熊545


幼儿园为什么赔钱钱?我来告诉你,一是因为只要学校学生出事,教育局总是自揽责任,严于律己。说得难听点就是不分对错,不分责任,不分时间,一定是马上处理自己人。哦,错了,老师和学校不是教育局自己人,应该是教育局的奴隶,没得任何权益。而是社会,看不起教育工作者,因为老师的主管部门都不把老师当人,社会怎么会尊重?三是不良媒体,煽风点火,不分对错和责任,只要出事,就是老师学校责任,就要求赔钱钱,否则就曝光你引起上级介入,于是又回到原因一了。四是司法机关在面对学生事件是,总会从人道主义给学校找点理由来承担责任。结果还是赔钱钱。总结:学校是无限责任单位,娘不疼爹不爱,社会怎么尊重?一个好的教育环境,不是老师学校来努力营造,还要上级的支持,社会的支持,司法机关我媒体的正确导向。


润无声r


一个父亲把送幼儿园上学的女儿锁在车里闷死了,问学校有没有责任,我看这问题问的有点太会普遍联系了,一个直接监护人就这么没责任,有何颜面去质问学校的责任?加之事发又不在学校上课时段,事件本身又不在学校。你一个直接监护人一个孩子都监护不好,更何况幼儿园还有那么多孩子要监管,如果是稍大一点的孩子独立上学未到,学校老师可能要询问怎么没到,因为是幼儿园的学生,老师深信有家长随时陪伴,一旦没来很可能是家长的原因,所以不问也是情理中的事,因为幼儿园的学生按理没有监管空缺,谁知道遇上这么没责任没头脑的家长,如果硬要奈学校的责任那就是无理取闹了,一个直接监护人不在上课时段,不在学校范围内把自已的孩子锁在车里闷死奈学校有责任,以后便是只要学生有事情都是学校的责任,家庭父母监护人的责任到那儿去了?今天我看到网上四川的一个老人开车送孙子上学,把车开到河里了,附近的人打捞上了老人,孩子失联,这不知也要学校负责任不?你说这是学校的责任吗?如果学生在校其间学生出事,或大或小学校有责任,如果在校外或放学时段,这责任恐怕就奈不上学校了。学校不是二十四小时待命的管家婆,家长应该承担起除在校外的一切责任,这才是分功明确,各进其责应有的分配,如果把一切责任推给学校推给老师而家长置身事外,都是不可取的,也是不可能的。


阿都沙


就因为一个电话把孩子遗忘在车内至其死亡,作为孩子的父亲一点都不称职,这心是有多大啊,送孩子去幼儿园,最后却把孩子遗忘在车内,父亲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校方,在发现孩子今天没有来学校上课,就应该给家长的父母询问原因,而一天的时间校方都没有询问孩子的家长,幼儿园需要承担相应次要责任。

2019年4月8日,湖南益阳的胡某送4岁的女儿琪琪到幼儿园上学,期间接了一个电话,就把送琪琪到学校的事情忘记了,直接把车开到了公司附近,孩子也被遗忘在车内。



时间来到了幼儿园放学的时候,琪琪的妈妈苏女士和往常一样到学校接女儿琪琪放学,可以在下午5点却没有接到女儿琪琪放学,琪琪根本就没有到学校上学,而学校却没有通知琪琪的父母,琪琪的妈妈苏女士质问校方为什么不给我发一个信息,以为女儿琪琪只是走丢了,却没有想到女儿已经死亡。


苏女士去学校接女儿琪琪放学,才发现女儿琪琪未到学校,就打电话给丈夫胡某问:小孩子去哪里了,丈夫胡某就一边回想一边寻找,自己都不知道女儿琪琪在哪里,想不起来了。后来在自己的车上的后排座椅下面才找到了女儿。胡某找到女儿琪琪时,已经是下午五点的时间了,琪琪一个人封闭的车上待了9个小时的时间,而令人万分心痛的是,女儿琪琪已经是全身发紫,已经死亡。

胡某是在8:46分接了一个电话,然后就没有开车了,胡某认为女儿琪琪的死亡,幼儿园负次要责任。如果当时校方有打电话通知我或者发信息给我妻子,我就会发现女儿琪琪被我遗忘在车内,说不定悲剧就不会发生。为什么幼儿园在女儿琪琪没有到学校报道,也不发一个信息通知父母确认下,是不是考勤制度有问题。



女儿琪琪的死亡,作为父亲的胡某承担主要责任,忙什么事情,可以把自己的女儿遗忘在封闭的轿车了9个小时,想想一个幼小的生命在封闭的空间里,因为缺氧窒息而死,死亡一定是非常痛苦的。只能说胡某的心真的是太大太大了,如果在把女儿琪琪遗忘在车上半个小时或者几个小时,也许幼小的生命就可以挽回。

幼儿园真的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幼儿园在发现学校少了一个学生,作为老师是不是应该打个电话或者发个信息确认一下孩子怎么了,为什么没有来学校上学,是生病了吗?只要一个电话一个信息,说不定琪琪的生命就可以挽回,生命不会定格在4岁,她可以快乐的长大,可是一切都是如果。

作为孩子的爸爸,做的太失职,其行为太让人气愤了,而作为幼儿园也是有失职的地方,这样的幼儿园管理制定肯定是有问题,需要改变一下,事件发生后,幼儿园已经给付了3.2万元的救助款。两者都是不可推销的责任,这样的悲剧不能再发生。


创业爱萌人


小孩死在父亲的车里,学校需要负责任吗?

我看了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父亲用车送孩子去学校,突然接了一个电话。随手将车门锁死,忘了孩子还在车上。结果去上班干活,中午妻子去接孩子结果没在学校。这才发现孩子已闷死在自家车里,这就是事故发生的经过。

根据该事故的发生,纯属其父因冒失所铸成的事故的发生。与校方没有什么直接关系,所以,我认为校方不应该承担这个责任。

如果是校方派车接送发生的这类事故,和孩子在校没有到家之前所发生的事故。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这是勿庸置疑的。这些就是我认为的,学校对这个事故的发生不应该负责的依据。


大掌柜237


如果小孩憋死在父亲车里,学校需要负责吗?前因后果我大概了解了一下,学校需要负责吗?这一问问出了中国教育现阶段的尴尬处境。现在社会上的风气就在于只要孩子出了事故,孩子无论是不是在学校,学校不管是否有责任,只要家长到学校去闹,那么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为了息事宁人多多少少会选择赔钱。再加上有些媒体在旁边的报道,更助长了这样风气。

那么这个事例中,孩子所在幼儿园有责任吗?我个人认为学校是没有责任的。孩子只有进入校园学校 才需要担负监管的责任。而从事件的描述中我们知道孩子的父亲是因为自己的失误导致孩子在车中呆了八个小时被活活憋死的悲剧。整整八个小时,孩子的父亲在干吗?这是一个合格父亲能做出的事?事后这位父亲还在一味强调幼儿园的责任,是什么让他有这样的底气?幼儿园被家长指责的责任就在于说幼儿园没有看到孩子来学校上学,没有通知家长,才导致家长将孩子遗忘车中而被活活憋死。那么就因为这样学校就要承担责任?甚至相关教师还要被处理?


我们现在不管双方如何去处理这个事件,也不管学校是否有责任。我个人认为我们应该呼吁有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划分各方责任,让家长能合理维权,让学校也能安心办学。也呼吁社会能客观对待家校矛盾的事。不要让我们的教育办成了服务业。那会成为整个国家的悲哀。


乡村教师123


关于这个事件的过程来看,我个人认为,责任完全是父亲的疏忽造成的。也许有的人认为,幼儿园也有一定的责任,话是没错。但观实中,幼儿园对幼儿是否来校上学,是比较白由的,没有严格的要求,平常病假什么的,不请假也无所谓。这是幼儿园的普遍现实状况。因为它不是正式教学机构。大家都知道,从一年级开始,就算正式的学生了,老师对学生的要求也比较严,上课不能迟到,不能无故旷课。那样班主任就会清点人数,对旷课学生要向家长询问原由。这就是园校之间的区别。所以:综上述原由。本人觉得园方并不存在什么过错。不必赔偿。不能啥事都要找人索赔,要分清是非。不能含糊处理。现在社会上世风日下,讹诈成风。不能任其再蔓延下去。应当回归理性。就事论事才合乎情理。痛失儿女,难免悲痛,伤心。小小花朵就此调谢,实在让人心痛。还望节哀顺变。以上仅代表我个人观点,不到之处,多多谅解。


手机用户6891152497诚


我也是一位父亲,我曾经也送过孩子上学,但这样的事情纯粹是个意外,实属罕见!

这个悲剧的直接责任人是孩子的父亲,是父亲的粗心大意,导致了孩子真正的死亡原因!

学校到底该不该担责,该不该负一定的赔偿损失?我认为,这个事件要是放在九十年代以前,学校完全不用担责。但现在和以前有所不同,根据现在的风土人情与风俗习惯,学校不负担责任似乎是说不过去,至少在孩子没有到校,又没见孩子的家长为孩子请假,幼儿园老师应该立即发微信或者打电话咨询家长,了解孩子未到校的真实原因?

从这一点上来分折,说明学校管理制度欠缺,措施落实不到位,学校有明显的过错,应追究学校管理责任,迫究老师玩忽职守罪!

当然,孩子父亲的责任最大,应担负其主要责任!


沱江人社会领域创作者


这事发生在四、五岁上幼儿园孩子的身上,而不是小学生。幼儿园之所以与学校不同,就在于,孩子必须由家长亲手交给老师,才算是来幼儿园,连只是进了大门都不算,就是为了防止有些不负责任的,或者偷懒的家长,认为进了幼儿园大门就是交给老师,回头万一孩子走丢,或者出了事故,推脱作为家长的责任。而且幼儿园老师只确认每个到园的孩子,对没有亲手接收的孩子,既不需要查明没来的原因,也不用负任何法律安全责任。而学校,学生已经具备了最起码的自控能力,所以没有必要再由家长送到老师手里。但老师对一二年级阶段的孩子,还是会要求家长能看着学生进入学校,因为这些孩子刚由幼儿园进入学校,很多还不能适应学校的教育环境,有些习惯一下改不了。这个时候老师必须要对没有上学的孩子向其家长进行确认,是否来校,没来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孩子自己的行为,就必须配合家长寻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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