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新證據出現!南寧“8·30”桃源路交通肇事案今日開審

有新證據出現!南寧“8·30”桃源路交通肇事案今日開審

4月11日上午,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公開審理2018年8月30日發生在南寧市桃源路自治區人民醫院門前的重大交通事故案(事故導致5人死亡,多人受傷),肇事司機蒙某作為被告人出庭。

被告人當庭認罪悔罪

希望獲得輕判

據瞭解,蒙某當庭認罪悔罪,並表示事發當日,他駕駛公司的輕型廂式貨車送餐具,在行至友誼路時,已發現車輛制動效能異常,並及時跟公司領導進行了彙報,但由於客戶催單,他為了趕著送餐具仍駕著問題車輛行駛,直到行至桃源植物路口處時制動系統完全失靈。

蒙某稱,當時他一邊踩剎車,一邊降擋,同時採取鳴喇叭向右方向轉入輔道等措施,但因車速未降,車輛失控撞向前方路口正在等待信號燈放行的多輛電動車和行人,最終造成5人死亡,多人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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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現場資料圖。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蒙某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5人死亡,情節特別惡劣,應當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蒙某表示,車輛制動系統失控後,他已儘可能減少損失,並現場搶救傷者,主動配合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調查取證,希望能獲得輕判。

車輛維修中心和所在單位均有責?

在檢察機關的起訴書中,起訴蒙某對此事故負全部責任。庭審現場,蒙某的辯護律師對檢察機關指控蒙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沒有異議,但認為被告人有從輕、減輕的情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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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

辯護律師提出根據有關部門對肇事車輛技術檢驗鑑定意見書中分析,車輛的左前制動器外製摩擦塊缺失,非事故造成,在事故前就已缺失,而該車在7月5日才送南寧市某汽車修理服務中心進行二次維護,認為該服務中心弄虛作假,未按國家二次維護強制性標準對涉案車輛制動系統進行檢查維護,涉嫌重大交通事故犯罪,應當承擔同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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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

辯護律師指出,蒙某作為公司員工,在發現車輛制動系統有問題後,已及時跟公司領導進行了彙報,但領導並沒有讓問題車輛停止行駛,派其他車輛來繼續送貨,因此單位對此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庭提交的新證據要核實

暫時休庭延期審理

檢察機關表示,根據交警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可以認定,蒙某在明知車輛存在制動系統缺陷的情況下仍然選擇駕駛問題車輛上路行駛,是此次交通肇事的主要原因,因此蒙某應當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在庭審過程中,蒙某的辯護律師提交了一份蒙某家屬和各個受害人簽訂的刑事諒解書,這份證據顯示了蒙某在造成事故後,由其公司和受害人取得聯繫並進行了相應的賠償,取得了受害人的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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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場 。

因辯護人當庭提交新證據,公訴人認為需要對新證據調查核實並對案件補充偵查,向法庭建議延期審理,法庭予以同意。11:40,法庭宣佈休庭,案件延期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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