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转移名下财产 “老赖”被判有期徒刑

不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恶意转移资产……为了逃避法院执行,永泰一“老赖”费尽百般心思。近日,永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柳某因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

2013年7月间,黄某以经商缺乏资金为由向侯某借款29.6万元。借期届满后,黄某未还款付息,故侯某某将黄某及妻子柳某诉至永泰法院。2015年11月,经法院依法审理,被告黄某、柳某需共同偿还原告侯某借款本金29.6万元及利息。然而判决生效后,黄某、柳某均未履行还款义务,该案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司法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柳某名下两个银行账户于2016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有多笔资金共计27万余元进账并陆续转出,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2017年5月,永泰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处理。

今年1月,检察机关以柳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向永泰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认定被告人柳某有能力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拒不执行,在执行期间存在转移财产的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综合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黄美榕 谢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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