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東地區攻擊無人機之四:沙特阿拉伯的攻擊無人機

儘管該國經營著阿拉伯世界最大和最現代化的空軍之一,但沙特阿拉伯購買的武裝攻擊型無人機數量極少,有一些是來自中國的。然而,它已宣佈雄心勃勃的計劃,在中國的幫助下製造自己的武裝攻擊無人機。到目前為止,武裝無人機能力的獲得並沒有改變國家認為空中力量運用的方式,也沒有改變它所進行的打擊行動。

沙特阿拉伯的攻擊無人機基本情況

沙特阿拉伯皇家空軍(RSAF)的快速噴氣機隊僅次於以色列在中東的作戰能力,該國並不缺乏進行長期空中作戰的傳統武器。然而,沙特阿拉伯也加入了那些將無人機能力視為額外資產的國家。2014年,該國購買了兩架中國生產的CH-4,雖然這些可能是非武裝的“A”型而不是武裝的“B”型,另外,沙特還購購買了五架更大,更全副武裝的Wing Loong II型無人機。因此,就進口而言,與大量購買快速噴氣式飛機和其他高端軍事裝備相比,沙特王國購買的無人機數量極少。

儘管如此,它已宣佈制定自己的武裝無人機雄心勃勃的計劃,獲得中國國有企業成都飛機工業集團(CAIG)的許可,以開發多達300架Wing Loong和潛在的CASC新型重型CH-5武裝無人機。

CH-4B彩虹

中東地區攻擊無人機之四:沙特阿拉伯的攻擊無人機

翼龍2

中東地區攻擊無人機之四:沙特阿拉伯的攻擊無人機

沙特攻擊無人機的作戰運用

沙特阿拉伯擁有阿拉伯世界最大,最現代化的空軍,擁有數百架最先進的快速噴氣式飛機,其機隊包為現代化的F-15S / SA老鷹和歐洲戰鬥機颱風。因此,武裝無人機的獲得似乎主要受到名聲問題的驅動,並與沙特領導層牽頭建立國內國防工業的2030年願景國家發展計劃有關,這是更廣泛的經濟改革的一部分。至少目前,武裝攻擊無人機並未導致該國空中力量的作戰方式發生變化,而且由於未來的概念性操作,它們的收購似乎並未由現有的作戰需求引發。

過去四年來,沙特阿拉伯一直積極參與對伊拉克Daesh的空襲活動,這是美國領導的聯盟的一部分以及它自己在也門對伊朗支持的Houthi反叛分子的戰役。近年來,後一項行動吸收了RSAF的大部分注意力,並且看到一些不斷增長的無人機部隊駐紮在Yemini邊境附近的Sharurah和Jizan空軍基地。

然而,沒有大量證據表明RSAF使用Wing Loongs對也門進行常規作戰,大多數據稱打擊可能 使用無人機進行。這可能部分是由於伊朗提供給胡塞人的空中防禦能力加強 - 便攜式防空系統(MANPADS)甚至改裝的俄羅斯R-27T空對空導彈都是由地面部隊發射的,對沙特有一定的規律性快速噴氣式飛機和武裝直升機,造成了一定的損失和損壞。

2018年8月在也門拍攝了一架CH-4無人機和2018年9月的另一架無人機,這兩架無人機都被可能被便攜式導彈擊中,雖然未經證實這些是沙特阿拉伯還是阿聯酋的飛機。

作為一支大型常規空軍,沙特空軍部隊似乎主要滿足於無人機操作員的身份象徵,而實際上仍然主要依靠他們經過試驗和測試的快速噴氣式飛機在伊拉克和也門進行打擊行動,使大多數無人機作戰部署到也門、阿聯酋和中央情報局。與約旦一樣,已經進口並由沙特阿拉伯生產的Wing Loongs和CH-4與RSAF西方提供的C2架構不兼容。因此,將無人機作戰整合到聯合空中作戰中心的日常作戰中是非常困難的,因為這些作戰計劃和協調了沙特空軍部隊針對胡賽分子的作戰。由於他們的中文編程和系統,Wing Loongs和CH-4也無法與RSAF的F-15和Typhoon艦隊互操作,或他們的E-3機載和控制警告系統天線C2平臺。因此,他們收集的監視數據和他們可能進行的任何打擊必須在很大程度上自己獨立進行 - 這極大地限制了他們的作戰效果。

沙特阿拉伯沒有進行大規模無人機襲擊的信念得到了王國無人機分佈式指揮鏈所有權的進一步支持,武裝和非武裝版本在沙特空軍部隊和地面部隊的區域指揮官清單中似乎有些隨意出現。鑑於王國內部的權力和投資結構,成功獲得無人機的資金和採購權可能被視為沙特武裝部隊內部地位的象徵。因此,這些資產的分配和控制可能更多地與區域指揮官的支持和關聯程度有關,而不是RSAF或沙特國防部的任何宏觀作戰戰略。

此外,這些聲望資產的能力和侷限性可能無法被那些區域指揮官充分理解,但在沙特武裝部隊嚴格的C2結構中,在戰術單位一級進行的新資產的操作試驗和即興創作是非常不尋常的。然而,如果沙特阿拉伯意識到其製造多達300架武裝無人機的雄心壯志,目前的規範可能會隨著它們成為一種更常規和不那麼有聲望的資產而改變,它們的可用性迫作戰用途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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